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工作細則

時間:2022-07-16 0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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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淳安縣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程序,提高信訪工作效率與質量,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并切實保障信訪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監察機關舉報工作辦法》和《中共浙江省紀委浙江省監察廳紀檢監察信訪工作實施細則》以及《杭州市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工作細則》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信訪舉報工作的基本原則、職責和守則

(一)信訪舉報工作的基本原則

1、按照黨章和政策規定處理問題。

2、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

3、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

4、維護當事人的民主權利。

5、分級負責、分工歸口處理檢舉、控告和申訴。

6、解決實際問題同思想教育相結合。

(二)信訪舉報工作的基本職責

1、通過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接聽舉報電話,受理紀檢監察機關職責范圍的檢舉、控告和申訴;

2、對群眾舉報反映中涉及的黨員領導干部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及輕微違紀等問題進行信訪監督。

3、查辦上級機關交辦、領導批辦的信訪件。

4、協調處理集體上訪和信訪活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上訪群眾的思想教育工作,維護信訪工作秩序。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信訪舉報工作人員守則

1、學習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正確理解、模范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紀法規,不斷提高思想水平,改進工作作風。

2、鉆研紀檢監察業務,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法律知識和科學技術知識等,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廉潔高效。

3、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熱情接待群眾來訪,認真處理人民來信仔細接聽舉報電話,公正客觀地處理信訪問題,善于做思想工作,有化解矛盾、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和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4、有高度的政治敏銳性,注重調查研究,善于捕捉信息和案件線索,有一定的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水平。

5、有高度的組織紀律性,遵守信訪工作紀律,嚴守機密,不擴散信訪反映的情況和問題。

二、信訪舉報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

(一)信訪舉報件的登記

1、群眾來信、來訪、來電、電子郵件、傳真及上級交辦、有關部門轉辦、領導批辦的信訪舉報件,均應及時拆封,仔細閱讀,認真登記,妥善處理。

2、信訪舉報件應由專人拆封,逐件蓋收信章,編號。

3、拆封信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保持信封、信箋、郵票和郵戳的完整。

(2)在來信信紙右上方空白處蓋上收信日期印章,編上序號。

(3)信封與信紙一并裝訂,信封應訂在信紙背面的左上方。

(4)隨信所附的錢、物、票證等有關資料一并登記保存。

4、信訪舉報件應按《淳安縣紀檢監察信訪舉報登記簿》進行登記,做到內容完整、分類恰當、處理意見明確。登記內容包括:

(l)信訪人的姓名、單位、職務、住址及來信日期(未寫明日期或寫信日期與寄信日期相隔較遠的登記郵戳日期),群體信訪應注明人數;

(2)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職務和舉報的主要問題;

(3)申訴信訪應登記申訴人在何時、何單位、因何事受何處分,申訴的主要理由,以及黨紀處分復查、復議或政紀處分復查、復核、復審的情況;

(4)上級交辦和領導批辦的信訪舉報材料,應登記來函機關名稱、函件內容和要求、領導姓名和批示意見;

(5)重復信訪內容完全相同的,只需注明重復信訪日期,如有新的內容需重新登記。

(6)其它應當登記的內容。

5、收到信訪舉報件后應在三日內(不含節假日)登記完畢,重要緊急的信訪件應在當日登記完畢。

(二)來訪來電的接待

1、對群眾的來訪來電應認真對待,如實反映訪電人的意見和要求,尊重他們的意愿,維護來訪來電者的合法權益,認真解決反映的問題。

2、接待來訪應在專門的接待室由專人接待,受理舉報電話應設立專門的舉報電話。

3、接待來訪和接聽電話應做到熱情和氣,禮貌待人。

4、接待來訪,按以下程序辦理:

(1)閱看來訪者所攜的書面材料,聽取來訪者的意見和要求;

(2)記錄來訪主要問題,并復述給來訪人,進行核對;

(3)根據反映的情況,在政策規定的范圍內,向來訪者作必要的答復和解釋。

5、接待處理來訪來電應做到:

(1)對來訪來電者提出的問題,除政策法規明確規定外,不隨意答復和解釋;

(2)對來訪來電者提出的過高、無理要求,應做好教育、疏導工作;

(3)耐心聽取重復來訪來電者有無新的意見和要求,告知來訪來電者與承辦單位或部門聯系;

(4)對問題已得到正確處理的來訪來電者,應勸導其不再信訪對無理取鬧、擾亂辦公秩序的要進行嚴肅批評;

6、接待集體來訪,應要求來訪者推選出5名以下代表到接待場所洽談。對反映重要問題的集體上訪,應及時呈送領導閱批,按照領導批示辦理。對情緒激動、言行極端、滯留不歸的集體來訪,應及時報告領導,并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對嚴重擾亂機關工作秩序的可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三)重要信訪舉報件的呈閱

1、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要信訪舉報件:

(1)反映本級黨委和政府管理的黨政機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黨員干部的違紀違法問題;

(2)依照法律、黨內法規規定應由本級紀檢監察組織受理的申訴;

(3)上級機關交辦要結果的或領導有批示的信訪問題;

(4)已為新聞媒體披露,在社會上影響較大的信訪問題;

(5)其它有必要呈送領導閱批的

2、重要信訪舉報件應填寫《重要信訪件擬辦單》,由經辦人提出初步處理意見,送領導閱批。

3、領導批示的內容應全文登記,并根據批示要求對信訪件做相應的處理。

(四)信訪舉報件的報結反饋

1、對于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督辦的信訪案件,下級紀檢監察組織或有關黨組織均應按要求報調查處理結果或反饋情況。

2、對上級督辦的信訪案件報結反饋應在三個月以內(上級機關限定期限的,在規定期限內)報告結果或者反饋情況;不能按期報結的應書面說明理由和辦理情況。

3、信訪舉報件的報結反饋一般應包括以下材料:

(1)要求調查并報結果并將原信返回的:

①報告檢舉控告信訪件處理結果的必備材料:調查報告和處理結論;檢舉控告人和被檢舉控告人對調查處理的意見。在檢舉控告人或被檢舉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見時,應附有承辦單位對其不同意見的說明;被檢舉控告人有錯誤,組織上已責令其檢討或作出相應處理的,應附有本人檢討或處理決定;呈報機關或有關黨組織的審查意見。

②報告申訴案件處理結果的必備材料:原處理決定、復議結論或復查報告及結論;申訴人對復議、復查結論的意見。在申訴人提出不同意見時,應附有承辦單位對其不同意見的說明;呈報機關或有關黨組織的審查意見。

(2)要求調查并報結果的:

調查報告和處理結論。

(3)要求酌情處理并簡要反饋的:

簡要的辦理情況和處理意見。

4、報結反饋的要求:

(1)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員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條例》的規定,報結反饋有關材料必須齊全。如材料不齊全,應退回重報或補報。

(2)承辦單位或呈報單位必須對所上報的結果材料提出審核意見,表明態度,并且應當在報告中對信訪舉報所反映的情況的屬實程度作出屬實、基本屬實、部分屬實、不實的認定。

(3)報結反饋材料必須經過領導審核,并由紀檢監察組織蓋章。

(4)一件一報結。

(五)信訪舉報件的直接查辦

1、紀檢監察組織直接查辦屬于紀檢監察業務范圍內的信訪問題。對署實名舉報的信訪件應予優先查辦。

2、直接查辦信訪舉報件內容:

(1)初步核查有關信訪問題;

(2)直接立案查處部分檢舉控告案件;

(3)對有信訪反映的黨政組織和黨員、干部進行信訪監督。

3、對有信訪反映的本級黨委、政府管理黨政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可以進行信訪監督。信訪監督可采取信訪談話、發信訪反映通知書、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誡勉等方式進行。

(六)信訪舉報件的辦結審核

1、紀檢監察組織對本級直接調查辦結的信訪件應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核。

2、審核的任務:

(l)信訪辦結的材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

(2)信訪問題涉及的事實是否查清;

(3)對有關問題的定性是否準確;

(4)處理意見是否恰當。

3、審核的范圍:

本級紀檢監察組織直接調查處理的信訪案件;

4、審核的程序:

(1)承辦人員提出辦結或初審意見;

(2)信訪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

(3)領導審核;

(4)承辦人員落實領導審核意見。

5、審核應由專人負責,填寫《信訪結案擬辦單》,結案后隨信訪件材料一并歸檔;上報材料的主要內容、呈報單位意見、承辦人員審核意見、領導的審批意見和落實情況均應登記在冊。

(七)信訪信息的傳遞

1、紀檢監察組織應對信訪信息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搜集、加工、報送。

2、信息傳遞的基本要求:信息內容真實有用,文字表達簡明準確,信息傳遞及時迅速,傳遞過程注意保密。

3、信訪信息可用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反映。口頭反映主要是向有關領導、辦公會議匯報有關信訪信息;書面反映是利用各種專用信息載體向領導或上級機關進行反映。傳遞信息一般應以書面反映為主。

4、典型的信訪信息應及時向領導和上級機關反映。反映單個信訪問題或典型信訪問題的信訪信息,必要時可進行初步核,應盡可能做到客觀準確。

5、應保持紀檢監察信訪部門上下級之間的經常性聯系,及時交流信訪信息,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八)信訪舉報的檔案歸檔

1、信訪舉報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資料等書面材料應立卷歸檔。

2、檔案材料由指定的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專柜存放,按檔案管理規定借閱。

3、信訪檔案按“誰辦理誰立卷”的原則辦理。

4、信訪檔案按信訪文書類和信訪案件類分別組卷。案件檔案原則上一案一結,單獨立卷。

5、信訪檔案的立卷應按檔案管理的規定進行,屬于立卷歸檔范圍的文件、資料等都應入卷,不得遺漏。

6、已辦結的文件、資料、案件材料均應及時立卷歸檔。

7、保證案卷質量,剔除無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廢稿、重復稿等。

8、按規定要求整理,排列順序符合檔案要求,案卷標題簡明確切,卷內目錄填寫清楚,并填寫備考表。

9、信訪案件檔案卷內排列順序:

(1)要求報告反饋結果的信訪案件:

①辦案依據:檢舉、控告、申訴材料及有關領導的批示;

②批轉下級或有關單位辦理的函及底稿;

③下級或有關單位上報的案件查處結果情況報告(主件及附件);

④承辦部門的結案報告或辦結意見及領導的批示。

(2)核實了解的信訪案件:

①辦案依據:檢舉、控告、申訴材料及有關領導的批示;

②調查證明材料;

③核實情況報告;

④承辦部門的結案歸檔意見及領導批示。

10、歸檔材料必須用鋼筆、毛筆書寫或打印,鉛筆、圓珠筆或熱敏紙的材料應進行固定處理,案卷中不得有金屬物,不符合規格的要剪貼或裱糊,裝訂要保持整潔美觀。

11、整卷完畢要及時驗收歸檔。

(九)信訪舉報件的保密

1、在辦理信訪件和信訪案件工作中,應嚴格遵守《中紀委、監察部關于保護檢舉、控告人的規定》,嚴格做好保密工作,切實保護檢舉控告人的合法權益。

2、嚴格按規定的程序范圍轉辦信訪件,不得將檢舉或其他不宜公開的信訪材料轉給被檢舉單位和個人。

3、不得擅自追查檢舉、控告人,不得擅自核對筆跡或對匿名信作筆跡鑒定,對確屬誣告需要追查責任或案件檢查需要對匿名信核對筆跡和進行文字鑒別的,應經市級以上(含市級)黨委、政府或者紀檢監察機關批準。

4、不得在公開或與工作無關的場合、人員中談論涉及保密的信訪情況;不準違反規定向被舉報對象泄露有關情況。給檢舉控告人復信時,應使用無紀檢監察組織署名的普通信封。

5、妥善保管各種信訪資料,包括信訪件、信訪件登記材料、調查報告、信息材料等,不得讓無關人員擅自翻閱、摘錄或復印.

6、信訪材料必須有專人負責保管。

三、本工作細則適用于全縣各級紀檢監察組織。

四、本規定由中共淳安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淳安縣監察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