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工會聯合會第二屆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規則
時間:2022-07-29 10:36:00
導語:機關工會聯合會第二屆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規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健全中央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各項工作制度,進一步做好工會經費審查工作,根據《中國工會章程》和《工會各級經費審查委員會組織通則》,結合中央國家機關的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規則。
一、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法規,嚴格依照《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做好經費審查工作。
2、積極配合本級工會組織收好、管好、用好工會各項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監督本級工會組織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財經紀律、法律法規和上級工會的各項財務工作規章制度。
3、討論確定本級經費審查工作和指導下級工會的經費審查工作。
4、審查本級工會向上級工會報送的預、決算和本級工會代表大會(會員大會)向上級工會報告的經費收支情況,以及對預算的調整、追加等事項作出決議。
5、確定對本級和下級工會經費的審計,聽取他們的匯報;檢查會計憑證、帳表、決算、資金和財產,查閱有關的文件資料,做出審計報告。
6、對本級或下級工會違反財經紀律的有關責任人員,有權建議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制裁,對觸犯刑律者,依法提請追究刑事責任。
7、宣傳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支持工會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對模范執行工會財務制度、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財務人員,提出表彰和獎勵建議;同鋪張浪費違犯工會財經紀律、侵占國家和工會財產的行為進行斗爭。
二、議事制度
1、每季度召開一次經審委員會全委會議。出席會議的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必須超過應到會委員的半數。
2、中央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經審委員會全委會議由經審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開。
3、中央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經審委員會會議舉行前,經審辦要做好下列工作:
(一)印發會議通知;
(二)提出會議議題;
(三)印發提交會議討論審議的審查文件;
(四)經審會委員應按時出席會議,因故不能出席的,須在會前請假。
4、會后印發會議紀要。
5、對會議決定事項,各位委員按分工落實。
三、議案的表決
1、委員會表決方案,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少數服從多數。表決結果由會議主持人當場宣布。
2、會議表決方式由會議集體決定,可以采用投票、舉手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