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廳延時制度
時間:2022-08-21 0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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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增強為民服務觀念,進一步方便群眾,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延時工作制度是指根據當事人要求,在非工作時間,窗口工作人員若遇前來要求辦理緊急事項的服務對象,隨時給予加班咨詢或辦理的制度。
二、延時工作制度包含兩層含義:(1)下班時間已到,工作人員尚未離開崗位前,仍有服務對象前來辦理事項,窗口工作人員應給予咨詢或辦理服務;(2)非工作時間,有緊急事項需要辦理的服務對象要求給予辦理,窗口工作人員應給予咨詢或辦理。
三、非工作時間,各窗口對重大項目、入園企業、引資企業需要預約服務的,要指定工作人員為前來要求辦理緊急事項的服務對象給予加班咨詢或辦理。
四、審批中心將各辦事窗口的聯系電話、工作人員向社會公告,便于服務對象辦理緊急事項。
五、非工作時間,窗口工作人員對前來要求辦理緊急事項的服務對象給予的咨詢或辦理列入日常考核。
六、本制度由中心投訴督查科負責監督檢查。
七、本制度自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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