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計劃管理制度

時間:2022-08-22 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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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計劃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火炬計劃是經國務院批準,由國家科委負責組織實施,旨在促進我國高技術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的一項指導性開發計劃。第二條火炬計劃項目是火炬計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火炬計劃項目實行國家和地方兩級管理。國家科委火炬計劃辦公室(簡稱國家科委火炬辦,下同)是國家科委負責受理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的申報、評審、立項、跟蹤管理及項目驗收等有關事宜的單位。第三條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的資金實行國家、地方和項目承擔單位相匹配的原則,同時積極引進民間及國外資金。其中,國家投入的資金主要來自銀行貸款。

第二章項目申報

第四條凡申報國家級火炬計劃的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1.項目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其技術應屬于火炬計劃重點支持的高技術領域:新材料、生物技術、電子與信息、機電一體化、新能源高效節能與環保、其它高技術領域;2.項目所采用的技術應當是先進而且成熟,且經過了產品(樣品、樣機)技術鑒定,達到了進行商品化生產的階段(對國家專賣產品、食品、醫藥類產品需要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生產許可證);3.項目產品投產后能形成一定的規模經濟,且有良好的國內外市場及良好的經濟效益;4.項目承擔單位要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和技術力量(或技術支撐單位),同時也應有配套的產品生產環境,所需的能源與原材料有保證;5.項目承擔單位應有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第五條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的申報程序如下:1.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委(以下簡稱地方科委)歸口統一辦理,各部委的直屬單位也可以通過部委科技司(或民品司,下同)辦理;2.凡申請列入國家級火炬計劃的項目,均應由項目承擔單位提出項目建議書,報送各地方科委或各部委科技司。各部委在地方的直屬單位通過部委科技司申報項目時,應將項目申報書抄報地方科委;3.地方科委或部委科技司在做好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申請項目,依照本辦法之第四條規定的條件進行評審和篩選,寫出評審意見;4.經地方科委或部委科技司評審后,認為符合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申報條件者,由項目承擔單位和申報單位(地方科委或部委科技司)填寫《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申報書》(附件一)及《一九九×年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二)各一式四份,于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報送國家科委。

第三章評審立項

第六條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的立項評審工作以組織“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專家審評委員會”的形式進行,分別聘請材料、生物、電子、機電、能源、環保等各行業和各歸口部門的專家為評審委員,召開專門的評審會議,對上報的項目申報材料,逐項進行嚴格的評審。第七條國家科委根據國家火炬計劃的基本精神,專家評審的結果,以及當年用于火炬計劃項目的國家專項貸款額度,進行綜合平衡后,由國家科委正式下達本年度國家級火炬項目計劃。

第四章跟蹤管理

第八條凡是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無論是地方科委申報的,還是各部委科技司申報的,均納入地方科委的跟蹤管理渠道,由各地方科委協助項目承擔單位組織實施。第九條在國家科委和銀行關于當年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的通知和貸款額度分配的通知下達地方之后,由地方科委歸口落實貸款事宜。地方科委應及時組織本地區的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承擔單位落實和辦理貸款手續,并須及時將貸款落實情況報國家科委。第十條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的經常性跟蹤管理工作原則上由項目所在地區的地方科委負責。承擔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科技司要積極支持和監督項目的實施。地方科委應分別于當年的六月和十二月將《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跟蹤管理表》(附件三)填好一式二份報國家科委。國家科委火炬辦應與各地方科委保持密切聯系,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到各地區,會同地方科委有重點地對火炬計劃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協助解決有關問題。第十一條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的承擔單位在得到火炬項目計劃正式通知之后,要嚴格按照火炬計劃和銀行的有關規定,認真組織項目的實施,并在每年六月和十二月之前向地方科委匯報項目的進展情況和問題。凡獲得火炬計劃貸款后一年不向地方科委匯報情況的項目,或立項后兩年不能正常執行計劃的項目,均要取消其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的資格,并由國家科委火炬辦和地方科委負責通知地方有關部門,取消該項目及其產品所享受的火炬計劃項目優惠條件。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十二條國家對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的投入做為引導資金,主要來自銀行。各地方銀行根據總行下達的火炬計劃專項貸款計劃及國家科委下達的國家級火炬項目計劃,會同地方科委按照銀行有關規定對項目進行評估后辦理貸款手續。貸款利率按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和收取。為支持項目的實施,國家科委和地方科委酌情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第十三條火炬計劃貸款主要用于火炬計劃項目實施中所需的設計費、材料費、設備費、試驗費、工藝裝備費等,不能單純用于擴大再生產和土建項目。該款必須??顚S茫坏门沧魉?。第十四條國家科委的撥款原則上要償還,回收的資金可根據情況按一定比例留給地方科委或承擔單位。第十五條各地方科委每年十二月底以前將當年的貸款和撥款執行情況匯總后報國家科委。

第六章項目驗收

第十六條凡列入國家級火炬計劃的項目完成后都要進行驗收。申請驗收的項目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項目申報書》中預定的各項技術和經濟指標已經達到要求;2.項目產品達到了預定的數量和質量要求,食品和醫藥項目產品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叭龔U”排放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3.項目產品技術資料及有關文件完整、真實;4.按原定計劃或提前償還銀行貸款的本息。第十七條項目驗收必須提供如下內容的報告:1.項目申報書中預定的開發內容及開發規模的執行結果,項目產品達到的技術指標,技術上是否有創新,是否有示范意義;2.項目申報書中確定的經濟效益指標(產值、利潤、稅金、創匯)實際完成情況;3.項目產品的國內外需求及銷售情況,用戶反饋意見,項目產品社會經濟效益分析;4.有關是否符合國家“三廢”排放標準和衛生標準的說明;5.項目貸款本息是否按計劃償還;6.存在問題及有關建議和意見。第十八條項目驗收的程序如下:1.由項目承擔單位填寫《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驗收審批表》(附件四),提交本辦法第十七條中所要求的報告,并將上述審批表及報告報開戶銀行、有關主管部門(局、總公司等)和當地(項目承擔單位所在地)科委分別審查并簽署意見;2.經審查并簽署意見的項目驗收審批表及其有關的報告、資料報地方(省、直轄市、自治區和計劃單列市)科委,經地方科委審查同意后,由地方科委或由主管部門科技司和地方科委聯合組織項目驗收,并在簽署驗收意見之后,將驗收審批表三份和全套報告、資料及驗收委員會意見一式二份報國家科委審批;3.對于個別產品技術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年產值達到3000萬元以上,利稅率高,出口創匯多和國際聲譽好的項目,也可在地方科委和部門科技司審查后,由國家科委出面主持項目驗收工作。第十九條經國家科委審查、批準同意的驗收項目,由國家科委統一頒發《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驗收合格證》。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國家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