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科技企業發展意見

時間:2022-08-22 0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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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科技企業發展意見

為進一步加快我省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促進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推進科技強省和經濟強省建設,特提出以下若干意見。

一、充分認識民營科技企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民營科技企業具有很強的創新活力和創新潛力,是先進社會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發展民營科技企業,提升民營企業的科技含量和整體素質,是**經濟新一輪發展的重大舉措,有利于進一步發揮我省的體制優勢,增強科技創新優勢;有利于加快調整經濟結構,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有利于增強我省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加快現代化進程。近年來,我省民營科技企業快速發展,已成為**科技創新的主力軍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點。但是,民營科技企業數量還不多,自身創新能力還不強,發展環境還不夠理想,民營企業產業層次和企業素質亟待進一步提高。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發展民營科技企業的重大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的大發展、大提高。

(二)加快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充分發揮廣大科技人員和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大力發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民營科技企業。堅持市場導向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完善區域科技創新體系、投融資體系和人才支撐體系,優化發展環境,促進民營科技企業上規模、上水平,推動全省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經濟結構調整,增強國民經濟的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

(三)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總體目標。進一步擴大總量,提高質量,壯大實力,增強競爭力。到**年,基本形成以民營科技型大企業、大集團為龍頭,民營科技創新機構為支撐,廣大科技型中小企業為基礎的民營科技企業群體,在全省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使**民營科技企業發展進一步走在全國的前列。

二、大力發展多形式、多層次的民營科技企業

(四)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的科技人員、留學回國人員和社會各界,領辦和參與創辦民營科技企業,包括民營科技開發機構和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鼓勵有條件的科研院所、高校校辦企業和國有企業,通過股份制改造,吸納民間資金,轉制為民營科技企業。鼓勵非科技型民營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加強技術創新,逐步改造提升為民營科技企業。鼓勵民營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高新技術產品,發展成為高新技術企業,有條件的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集團,不斷做強做大。鼓勵民營科技企業面向國際市場,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成為科技型、外向型企業。鼓勵外商投資興辦高新技術企業,創辦獨資和中外合資、合作的科研開發機構。

(五)降低門檻,允許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下的科技型小企業將注冊資本分期注入,首期注入10%以上,最低不少于3萬元,一年內追加至50%以上,三年全部到位。達到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的,經省科技廳行政部門認定,省工商行政部門核準,可以冠“**”名稱。

(六)民營科技企業要適應國內外市場競爭和科技創新的需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不斷深化制度創新,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建立科學高效的經營決策、管理和運營體制,特別要建立比較完善的科技管理、人才管理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七)民營科技企業要認真落實省政府《關于鼓勵技術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若干規定》(浙政[1998]17號)的精神,以多種形式調動在分配上向科技人員傾斜,高薪聘請有真才實學的科技人員或實行技術承包。鼓勵技術入股,鼓勵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持大股。技術入股,可按投資各方約定的協議,或經投資各方確認的科技評估機構的評估價值辦理。投資各方約定并經省級以上科技行政部門認定,高新技術成果入股比例可不受35%的限制。

三、增強民營科技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八)鼓勵和支持民營科技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人才引進和培養,加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開發,注重國外先進技術的引進、消化和二次創新,不斷增強市場競爭能力??萍夹椭行∑髽I的技術開發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要達到3%以上,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20%以上,專利產品和市級以上新產品的銷售收入占銷售總額的比例要達到50%以上。經科技行政部門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參照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

(九)鼓勵民營科技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所建立穩定的科技合作關系,聯合興辦各類科研機構,進行產學研聯合科技攻關。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民營科技企業建立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鼓勵有條件的民營科技企業設立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或碩士實驗基地。鼓勵有條件的民營科技企業積極申報國家和省各類科技研究開發項目。

(十)各地尤其是國家和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大學科技園、高新技術產業基地,要進一步加強創業服務中心(孵化器)建設。鼓勵企業和個人投資興辦孵化器。各類孵化器,經科技行政部門認定,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

(十一)加快建設中國**網上技術市場,進一步辦好**科技信息網、**技術創新網,為民營科技企業提供技術和信息服務。中國**網上技術市場要加強與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和大企業的合作,不斷擴大技術源,吸引更多的民營科技企業上網,利用網上技術市場,開展技術招標、技術咨詢和技術交易等活動。

(十二)大力培育各類科技中介機構,為民營科技企業提供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和技術咨詢服務。各地要建立和辦好按民營機制運作的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為當地特色經濟服務。鼓勵知識產權、信息、法律、管理、資信評估等中介機構的發展,為民營科技企業提供各項專業服務。

(十三)省政府在2003年安排1億元專項資金,以后逐年增加,到**年達到1.2億元,主要用于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扶持民營科技企業增強技術創新能力。其中,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2003年安排5000萬元,以后兩年每年增加1000萬元,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究開發項目和我省獲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配套。2003年到**年,每年安排2000萬元,用于我省獲國家重大高新技術產業項目配套,每年安排1500萬元,用于省級重點孵化器建設;每年安排500萬元,用于中國**網上技術市場的建設和運行。各級政府也要安排相應的資金,支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

四、完善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投融資環境

(十四)大力發展風險投資業。各類風險投資機構要重點投資民營科技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風險投資公司要積極探索試行有限合伙制和注冊資本承諾制,經批準,注冊資本可按照出資人的約定和風險投資項目的實際需要,在一定時期內分期到位。風險投資機構投資本省企業開發高新技術項目和產品,按其投資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享受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風險投資公司投資高新技術產業失敗項目的資金,可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

(十五)各類金融機構要改進信貸服務,增加信貸品種,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增加對民營科技企業的信貸投入。建立健全企業信用制度,引導民營科技企業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積極培育和發展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各類擔保機構和風險投資機構要優先為民營科技企業提供信用擔保。允許民營科技企業以專利、商標等工業產權作為向擔保機構的反擔保。擔保公司負連帶責任擔保的高新技術產業項目的擔保金,符合財產損失稅前扣除條件的,可以申請稅前扣除。

(十六)加快培育和規范省內產權交易市場,積極穩妥地利用省外產權交易市場,開辟技術產權交易平臺,為民營科技企業產權交易和技術轉讓提供服務。鼓勵和支持具備條件的民營科技企業積極爭取在境內外股票上市,或通過借“殼”、買“殼”等方式上市。五、加快民營科技企業的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要加快調整專業和課程設置,為民營科技企業培養各類急需緊缺的專業人才,特別是各類應用型技術人才。民營科技企業要支持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加強職工培訓,鼓勵職工參加各類成人學校學習和自學考試,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

(十八)進一步加大人才引進力度。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到民營科技企業工作。采取柔性流動、項目合作等多種形式,為民營科技企業引進各類急需人才,特別是頂尖人才。繼續辦好各類人才市場,加快網上人才市場建設,拓寬人才引進渠道。各級人才交流中心要積極提供人才招聘、推薦和人事等服務。

(十九)民營科技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規定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考試、評審和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民營科技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專業技術崗位,對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評聘分離,高職低聘,低職高聘。對符合條件的大中型企業,經授權可組織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聘。

(二十)加強民營科技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積極培育經理市場,為民營科技企業選拔優秀經營管理人才創造條件,尤其要通過多種途徑培養選拔既懂科技、又懂經營管理的專業人員。鼓勵管理要素參與收益分配,有條件的民營科技企業可對主要經營管理者實行期權、期股制。民營科技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要努力學習現代科學技術和經營管理知識,了解WTO有關規則和國際貿易、金融、法律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有關部門可有計劃地組織選送民營科技企業中青年經營管理者赴國外學習培訓。六、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發展環境

(二十一)各級政府要進一步轉變職能,改進作風,強化服務。要進一步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手續,取消不必要的審批項目,營造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一視同仁的政策環境。各級科技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重大科技項目,應當實行公開招標,鼓勵民營科技企業參加競標。嚴禁對民營科技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以及各種強行拉贊助等行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及時解決民營科技企業發展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二十二)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大力開展有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活動,引導民營科技企業加強知識產權的研發、申報和轉化。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提高民營科技企業依法自我保護能力。嚴肅查處專利侵權等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

(二十三)支持民營科技企業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民營科技企業出國進行科技考察、學術交流、科技展覽和與本企業有關的經濟貿易活動,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簡化審批手續。具備開展自營進出口業務的民營科技企業,按有關規定賦予自營進出口權。

(二十四)各級黨委要重視民營科技企業的黨建工作。具備條件的民營科技企業要盡快建立健全黨組織,吸收符合黨員條件的優秀分子,包括企業經營者入黨。增強和擴大黨組織在民營科技企業中的影響力和覆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