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服務承諾制
時間:2022-08-23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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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承諾制是指機關各處室就做好到廳機關辦事群眾的服務工作作出承諾的制度。具體要求:
1.各處室要根據各自的職能建立服務承諾制度。按照處室職能,凡事關服務對象申請辦理的事項,都要在確保工作質量的前提下,對辦事時限、服務質量作出承諾。
2.各處室要在醒目位置張貼服務質量標準和辦事時限承諾,使公務員和服務對象清楚明了。
崗位責任制
崗位責任制是指各處室按照“三定”方案確定的廳總體職能、處室職能和職位說明書,明確職能分解后每一崗位的職責、任務、目標要求等,并要求落實責任的制度。具體要求:
1.崗位責任制的原則:
(1)因事設崗、職責相稱;
(2)權責一致、責任分明;
(3)任務清楚、要求明確;
(4)責任到人、便于考核。
2.領導崗位要明確一崗雙責的要求,既要抓好處室業務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職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設。
3.崗位責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處室的主要職能;
(2)具體崗位的設置及其職責。
(3)上述內容如按年制定,應把年度工作任務、目標納入其中。
4.各處室必須根據崗位設置,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上報廳人事處備案,并通過一定的渠道對外公布。
5.建立崗位責任制考評、檢查制度。廳人事處要將崗位責任制列為年終考核的主要內容,年終每個崗位責任人要將履行崗位責任的情況納入個人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接受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