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報告個人事項制度
時間:2022-10-16 11:41:00
導語:干部報告個人事項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中辦發〔2006〕30號)、省委辦公廳印發的《山東省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實施辦法》(魯辦發〔2007〕9號)和濟寧市委辦公室印發的《濟寧市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實施細則》(濟辦發〔2007〕46號),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進一步完善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黨員領導干部包括:
市委管理的所有在職副科級以上黨員干部(含非領導職務)。
濟寧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按照《濟寧市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實施細則》辦理。
第三條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報告的有關事項及主要內容:
(一)本人婚姻變化的情況,主要包括變化的時間、原因,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單位和職務等內容;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的情況,主要包括因私出國(境)證件名稱、證件號碼、發證機關、發證時間、有效期限等內容;
(三)本人因私出國(境)的情況,主要包括因私出國(境)事由、地點、起止時間、往返路線、活動情況、開支經費總額、費用來源等內容;
(四)配偶、子女出國(境)留學、工作及定居等有關情況,主要包括配偶、子女出國(境)留學、工作的途徑、方式、所需費用總額、費用來源等,及配偶、子女何時取得何國國籍,何時取得港澳臺長期或永久居留權,定居地址、職業等內容;
(五)配偶、子女私人參與經商辦企業、房地產開發、承攬建設工程的情況,主要包括注冊的企業、房地產開發、承攬建設工程的名稱,登記的時間、地點、經營范圍及具體經營項目等內容;
(六)配偶、子女擔任外國公司駐華、港澳臺公司駐境內分支機構主管人員的情況,主要包括配偶、子女擔任企業或分支機構、代辦機構的董事、監事、正副經理(廠長)、正副代表()、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相當職級職務的名稱,任職時間、任職方式、任職途徑等內容;
(七)配偶、子女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主要包括被追究的時間、原因、刑罰種類等內容;
(八)本人認為應當向組織報告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黨員領導干部發生本細則第三條所列事項的,應當在事后30日內填寫《**市黨員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見附件1),一事一報。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告的,應在特殊原因消除后7個工作日內補報,并說明原因。
第五條黨員領導干部應當于每年1月20日前填寫《**市黨員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年度報告表》(見附件2),集中報告一次上年度本細則第三條所列事項,所列事項沒有發生或者沒有變動的,應當予以明示;屬于漏報的應當予以補報。
第六條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由市委組織部負責受理;濟寧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向濟寧市委組織部報告,報告材料由市委組織部轉交。
第七條組織部門應認真審核報告人的報告。認為報告人所報情況不清楚、不完整、不符合規定要求或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內容的,應當要求報告人限期補充報告或者重新報告。發現有違反政策規定行為的,應責成糾正;構成違紀的,按照職責權限,由相應機關處理。
第八條本細則第三條所列事項需要事前請示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沒有明確規定的,本人認為需要請示的事項,應于事前至少7個工作日內向市委組織部書面請示;市委組織部應認真研究,及時答復報告人。報告人應按組織答復意見辦理。
第九條對報告人報告的內容應當保密。組織認為應予公開或本人要求公開的內容,可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開。
必要時,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在參加民主生活會、進行述職述廉時,對發生的個人有關事項情況進行說明。
第十條黨員領導干部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隱瞞不報或者不按組織答復意見辦理的,由所在單位或市委組織部調查核實,并視情節輕重,采取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方式予以處理。
第十一條市委組織部應當于每年3月1日前將上一年度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匯總后報市委和市紀委。
市委于每年4月20日前將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向濟寧市委和濟寧市紀委寫出綜合報告。
第十二條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根據工作需要,依照規定程序并經審批,可以查閱本市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第十三條黨員領導干部執行報告制度的情況,應當作為考察、考核黨員領導干部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應當加強對本細則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進行情況匯總分析,查找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健全和完善黨員領導干部監督制度。
第十五條本細則由中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細則自之日起施行。
- 上一篇:黨小組的建設措施
- 下一篇:基層黨建四多四少調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