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表權利規定

時間:2022-01-12 06:34:00

導語:黨代表權利規定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黨代表權利規定

為了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戰斗力,充分發揮黨代表參與討論、決策黨內重大事務、履行職責、行使權利的積極性,根據《黨章》、《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暫行條例》和《巴里坤縣黨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對縣黨代表的職責、權利,作如下規定

一、職責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自覺與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正確行使代表權利,堅持黨性原則,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不支持不參與非組織活動。

2、站在時代的前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時時處處做黨員群眾的表率;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積極參加黨內各類培訓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提高自身素質和議黨議政能力。

3、積極參與縣委對重大問題決策的討論,受黨代表大會和縣委的委托,對有關問題進行專項調查、視察、研究,積極撰寫調研文章。

4、模范執行黨代表大會及縣委的決議、決定,積極向所在選舉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宣傳縣黨代會精神,支持、監督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對縣黨代會作出的決議和決定的貫徹執行。

5、深入基層,密切聯系群眾,加強與所在選區黨員的聯系,收集、了解所在選舉單位經濟建設、黨的建設等方面的情況及黨員的意見、要求,按程序向所在選舉單位黨組織或代表團及時如實反映,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議、意見。

6、維護所在選區黨組織和黨員的正當權益。定期向所在選區的黨員匯報履行代表職責的情況,自覺接受黨員的監督。

7、強化宗旨觀念,執政為民,廉潔奉公,堅決同腐敗現象作斗爭,做純潔黨風的先鋒戰士。

8、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機密,對于涉及到黨的機密問題及黨代表大會、代表會議和縣委要求保密的事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二、權利

1、凡當選為縣黨代表的,由縣委黨代表大會常任制辦公室頒發給《中國共產黨巴里坤縣第xx次代表大會常任制代表證》,參加黨代表大會,參與相應活動。

2、黨代表的任期與本屆縣委任期相同。除黨代表因有關問題被縣委、縣紀委給予暫停、取消代表資格或被罷免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剝奪其代表資格。

3、根據常任制有關規定,黨代表可以有根據地對縣委、縣紀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進行評議,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通過有關程序提交縣委、縣紀委的意見和建議,縣委、縣紀委及其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研究辦理,并予以答復。

4、對縣委、縣紀委及其成員在堅持黨內制度、堅持勤政廉政等方面進行監督。

5、黨代表對執行黨代表大會及縣委的決議、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但行動上不得抵制。

6、黨代表如有調動,但仍在本縣內工作的,代表資格繼續有效,并作為調入所在選舉單位的黨代表,繼續行使代表權利。

7、實施黨代表職位在部分科級領導崗位上的相對固定,當對應的崗位發生人員變動時,應當對新任職人員按程序及時進行黨代表的補選。

8、基層黨組織對黨代表的紀律處分,須報縣紀委同意并報縣委,然后按管理權限辦理處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