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2-01-20 03:09:00
導語:環衛管理規章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增強全所干部、職工組織紀律性和責任心,建立和完善所內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照“有情的共事、無情的制度、絕情的管理”,經所行政會研究,特制訂以下內部管理制度,請全所干部、職工嚴格遵守執行。
一、凡全所干部職工家中有事或因病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本人出具請假條,逐級審批,經主要所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未履行請假手續的,一律視為曠工一天扣除本人兩天工資。
二、根據本所實際工作需要,所內行管人員必須發揚無私奉獻精神,一律放棄雙休日,每天必須按時上、下班。堅持上午、下午、晚上點名。每個行管人員全年因事、生病請假不得超過8天,超出天數扣除其本人工資,節日不上班者不發放節日補貼。
三、所干職請假標準:本人患絕癥須全休的,憑縣以上醫療證明,按要求請假,批準后工資按月照發,其它病癥住院可根據病情酌情請假,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愛人患重病住院需照顧的按規定請假,假期最長為兩天。子女上大學、參軍準假兩天,子女結婚,準假五天,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準假七天,結婚、晚婚、婦女產假均按照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準假起,超計劃生育一律不準假,必要給予經濟處罰。
四、因公傷(包括臨時工),經隊長調查,所長核實,確屬因公受傷的。根據傷情輕重,經所務會研究決定假期。
五、一般性的事或輕微生病不能到崗的,按實際情況酌情準假,請一天扣一天工資,否則將作為曠工論處。
六、根據贛建城字[1995]50號文件規定,對環衛工作距離退休年齡不足的,工齡滿三十年,其中從事環衛工作滿二十五以上的環衛職工,可視情況實行提前退休或離崗退養,離崗退養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再按國家有關規定正式規定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正式職工男55歲以下,女45歲以下,未能達到離崗退養條件的,但身體又長期生病,不能上班者,可由本人直屬親屬(父母、愛人、子女)代班工作,未有直屬親人代班者,扣其本人每月工資,由所請人代班工作。凡老年職工,身體不適,不能上班者,由所發給其每月200元生活費。
七、凡本所辦事、接待、看病人,需要購物及用餐,必須經所主要領導批準,由所辦公室主任給予拿物品及簽章,任何不得私自拿物品,未經辦公室主任簽字的一律不報銷。
八、凡本所職工因重病住院或因公受傷,所領導可購買果品前去看望,金額限在50—80元之內;其它因私受傷或生病在家,所里不購果品。
九、關于各類喪事購物(包括花圍、毛氈、鞭炮)金額界限,本所職工(包括臨時工)病故,購物金額限在150元之內;職工家屬病故(父母、公婆、岳父母)購物金額界限80元—100元之內。
十、臨時工生病、私假一律由自己本人負責,公傷則由所準假。
以上上制度二00八年元月一日起實施,望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