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選學城管理制度

時間:2022-05-30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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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化選學城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武當數字化選學城(以下簡稱選學城)的規范化管理,更好地發揮選學城的作用,根據《關于創建十堰市干部教育數字化選學城開展數字化自主選學試點工作的意見》(十組通(2008)29號),制定本辦法。

一、功能與定位

第一條選學城主要具備在線學習、考試測評、學習管理、資料查詢、互動交流、信息快遞等功能,是一個集學習、考試、交流、管理于一體的綜合性在線學習平臺。

第二條選學城是我市干部教育培訓的主要陣地之一,面向全市黨政干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個性化學習培訓,有效解決教育培訓中的工學矛盾,不斷提高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采取分步建設、逐步開放的方式,先面向市直機關干部,再逐步面向各縣市區及其他干部)。

二、管理體制

第三條選學城在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市委組織部牽頭,協調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開展工作。

第四條市委組織部負責數字化選學城的總體規劃、建設和宏觀管理;市委黨校負責后臺的具體管理,各試點單位負責本單位干部的具體組織、學習、學分申報等工作。

三、內容及方式

第五條選學城把政治理論培訓作為首要任務,根據崗位職責要求,開展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文化素養培訓和技能訓練,努力構建具有時代特征、網絡特色、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符合學員實際需求的課程體系。

第六條選學城學習采取分類選課制,按照必修課、選修課進行課程分類,必修課為必須完成學分的課程,選修課為學員可自主選擇完成學分的課程。

第七條選學城學習采取實名制,一名學員一個賬戶,學員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后進行在線學習,在線學習以學員自主選學為主,也可根據所在單位黨組織的要求選修。

四、考核與評估

第八條選學城對學員實行學分制管理,學員完成所選課課程學習就可獲得相應學分。

第九條建立學員學習培訓電子檔案,實現所在單位和個人即時查詢。學員在線學習情況,自動記入檔案;其他學習培訓的情況,由學員所在單位會同相關培訓管理部門定期考核登記。

第十條各試點單位要積極配合培訓管理部門做好選學城的促學、督學工作。嚴格學習紀律,對優秀學員進行通報表彰;對弄虛作假等違紀學員,取消其違紀所獲得的學分,并在一定范圍內給予通報批評,當年考核不得評為優秀。

五、維護與保障

第十一條選學城門戶網站維護與管理由市委組織部負責,實行動態管理;網絡平臺基礎數據庫及學習平臺維護、課件上傳、流量監測等工作由市委黨校負責,軟件、課件供應商提供技術支持。委托方的選擇由市委組織部負責。

第十二條市委黨校負責選學城的后臺管理,并配備專門人員負責具體管理工作。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及授予的權限,做好學員培訓情況的審核及數據錄入等工作。

第十三條選學城根據學員需求和專家組的評估,及時購置、更新課件,每年課件更新率不低于30%,力爭經過3年的努力,使課件存量達到300門左右。

第十四條選學城的完善、運營維護及課件采購等相關費用列入干部教育培訓重點項目經費年度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