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站點管理員考評辦法

時間:2022-06-20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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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站點管理員考評辦法

一、總則

本考評辦法適用于嘉蔭縣村級遠程教育終端站點管理員,與村級遠程教育終端站點管理員補助掛鉤,鄉鎮按照村級遠程教育終端站點管理員的工作實績進行量化打分,按照得分多少評定等級,發放村級遠程教育終端站點管理員補助。

二、考評標準

1、遠教設備管理嚴格,保養得當,無硬傷,能正常使用。(10分)

2、村級遠程教育站點管理員能熟練打開全國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網、龍江先鋒網、嘉蔭黨建信息網、嘉蔭遠程教育網等常用網址,搜索相關信息資料,能熟練使用下載、解壓縮、文字處理等常用軟件,會使用電子郵箱收發郵件。(10分)

3、管理員能處理簡單的故障,發現重大問題能及時撥打網通公司或縣遠教辦電話。(5分)

4、管理員按時參加縣遠教辦、鄉鎮黨委組織的培訓、學習活動,各種培訓、學習考核合格。(5分)

5、管理員每月要制定教學活動計劃和節目預告單。定期組織村民參加理論學習、實用技術教學和討論活動,組織集中學習平均每月2次以上,有學習討論記錄。站點每周開放個性化學習時間不少于2天,學習輔導有記錄。管理員能根據農民群眾需要及時查找、下載資料和信息,有為群眾服務記錄。(60分)

6、每月10日前將站點組織播放收看情況、學習需求情況、教學內容適用情況、教學內容應用情況及設備運行情況等向鄉鎮進行上報。(5分)

7、每年培養3-5名會電腦基本操作的人員,有名冊。(5分)

三、評定結果的應用

得分在80分以上的,全額發放村級遠程教育終端站點管理員補助;得分在60分以上的,按照分值發放同比例的村級遠程教育終端站點管理員補助;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發放村級遠程教育終端站點管理員補助,并視本人表現確定是否繼續擔任村級遠程教育終端站點管理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