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教學組織管理制度

時間:2022-06-23 0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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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教學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條教學計劃設置的實驗課程,必須有相應的實驗教學基本文件,主要包括:

1、實驗教學大綱。教學計劃規定的實驗課程必須有完整的實驗教學大綱。實驗教學大綱由課程歸屬學院在充分征求相關實驗中心(室)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力量編寫、修訂、審核,報教務處審核后匯編成冊,作為組織實驗教學的基本文件和依據。實驗教學大綱應包括:

①課程名稱、總學時、學分;實驗部分的學時、學分;

②本實驗課程的教學在專業人才培養中的地位和作用;

③本實驗課程的教學應達到的基本要求;學生應掌握的實驗技術及基本技能等;

④主要實驗項目和類型、屬性(必做實驗、選做實驗),以及各類實驗項目所占的比例等;各個實驗項目應達到的目的和要求等;

⑤所需要的主要設備;

⑥采用的實驗教材(講義)或實驗指導書;

⑦本實驗課程的考核辦法。

2、實驗教材(講義)或實驗指導書。所有實驗必須有符合實驗教學大綱要求,適合學生使用的實驗教材(講義)或實驗指導書。其選用原則按照學校教材選用有關規定執行。學校鼓勵各學院或實驗中心(室)組織教師和實驗指導人員自編適合本校實際、有自身特色的實驗教材或實驗指導書。

綜合性、設計性實驗教材(講義)或實驗指導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實驗目的、能提供的主要設備、對實驗結果的要求等,由學生自己設計具體方案,并在教師指導下,自主完善方案并完成實驗。

演示性、驗證性等實驗教材(講義)或實驗指導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實驗目的、實驗原理、使用方法、實驗內容、實驗步驟、注意事項、數據處理方法等。

第二條在實驗開出前實驗員必須按實驗指導書等認真做好各項實驗教學準備工作。實驗場地應布局合理、整潔有序、安全規范;配套條件(實驗桌、凳、實驗工具等)力求標準化、規范化;實驗裝置與實驗儀器要按大綱要求配置,自制實驗裝置和儀器設備要經過試用,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實驗使用;低值易耗品的領用、發放等要登記,加強使用管理,限量配備,防止浪費。

第三條各學院應按照教學計劃的安排,在每學期期末將下學期所屬各專業的實驗課程的開課計劃匯總后報實驗教學中心。相關學院與實驗中心(室)協商、落實實驗教學任務(指導教師、實驗員)。實驗課表在開學后第一周內下達,并由有關學院、實驗中心(室)負責通知指導教師和學生。實驗課表作為工作量計算、人員考核和實驗經費分配的主要依據。

第四條實驗課表一經下達,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教務處批準,不得隨意改動。如有特殊原因要求調課,必須按規定到教務處辦理調課手續,否則按教學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