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財務管理規定

時間:2022-07-15 0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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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局財務管理規定

一、總則

財務管理要認真貫徹《會計法》,嚴格執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局辦公室負責全局的財務管理、監督審計工作。

為鼓勵節約,逐步實行辦公經費包干制度。

二、開支的審批程序和權限

財務開支實行先申請后開支、民主理財、按程序和權限審批報銷的辦法。每筆開支須由用款科、所、室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開支,其中1000元以下(含本數)由辦公室主任審批;1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本數)由局長審批,30000元以上由局長辦公會研究審定。開支后由經辦人填報有關單據和附報申請批準開支的有關資料,所在科、所、室負責人簽字,經局辦公室財務審核后集中上理財會由理財小組審查通過,由財務按本制度審批權限報審批人,經批準長簽字后報銷。

三、借款

借款由辦公室主任根據用款申請批準情況審簽后方可借款。

四、差旅費

1、出差手續:(1)股級干部外出參加會議、培訓、調研等,事先須經局長同意后報局長批準;(2)副股級及以下人員省內出差,經所屬科、所、室負責人同意后報局長批準,出省須經局長批準;(3)出差期間需繞道辦理其它工作,須局長批準。

2、報銷:出差返回一周內按規定程序報銷。對超出規定范圍的分別情況辦理;

(1)未經批準超出應出差天數或繞道部分的費用,個人自理。因特殊原因確需超過應出差天數或繞道的,應寫明情況,經局長審批后,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報銷;

(2)未經批準乘座飛機或超過乘座交通工具規定等級的,只報銷同程火車相應等級的交通費用。

五、會議費

1、全局性會議,由局辦公室做出經費預算,報局長批準后執行。會議經費決算經辦公室主任簽字后,報局長批準報銷。其中,經費決算超出預算的需做出超支說明,經審查后一并附報。

2、各科、所、室須召開的專業會議由各科、所、室寫出請示并做出會議經費預算,經局長同意,報局長批準,局辦公室對經費預算進行審核,并參與會務管理和結算工作,會后由具體經辦人員持會議經費決算的有關票據及原批準會議預算的請示,經辦公室主任簽字,局長審批后報銷。

六、招待費

來客招待根據有關規定和分管財務的局領導意見或批示由辦公室具體安排,招待費的報銷一律經局長批準后方可報銷。

七、機動車輛和駕駛員費用

根據車輛管理規定,機動車輛小額費用由報領人按內容分項填寫報銷單,經辦公室主任簽字后,按規定程序和權限批準后報銷;大額的燃料費、修理費須由報領人和財務人員共同結算,并經辦公室主任簽字后,按規定程序報銷。其中單車一次修理費用在5000元(含本數)以下的,須事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并在報修單上簽字;5000元以上的須由報領人寫出請示,經局長批準;30000元以上須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

八、固定資產

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局辦公室和各科、所、室要對全局科、所、室使用的固定資產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嚴格出入登記制度。固定資產實行誰使用、誰負責,使用單位主管負總責的原則。固定資產的購置、贈與、報廢等行為發生一周內由負責人提供書面材料經辦公室主任、局長同意后報財務進行賬務處理。對丟失、人為損壞要書面說明情況,視情況由責任人適當賠償;不能說明情況的,由負責人照價賠償。固定資產購置的開支由局辦公室根據省財政部門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和本局財務開支審批程序和權限辦理。

九、辦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

辦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購置由局辦公室根據使用情況提出申請按本制度第二條規定審批程序批準后辦理購置和報銷手續。

十、學習資料購置和印刷

學習資料購置和資料印刷由有關科、所、室提出申請經局長同意后按申請開支審批程序辦理,其中資料印刷的印制及報銷由局辦公室辦理。

十一、其它

其它需支出經費由承辦科、所、室提出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按本制度申請開支審批程序和權限辦理開支和報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