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員出入整治規章制度

時間:2022-09-22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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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職員出入整治規章制度

一、總則

為維護公司形象,確保公司人員、車輛、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人員出入治理

(一)公司人員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進出公司。

(二)員工上班應提前10-15分鐘進入工作區,進行衛生清整并簽到;下班應提前將工作區整理入檔,關閉用電電源或開關,于下班時間后1-10分鐘簽到并離開工作區。

(三)中午下班時間,離家較遠的員工可在工作區休息;下午下班后,無非凡原因或非工作加班,嚴禁在工作區逗留、閑談或利用公司電腦上網、聊天、玩游戲,否則依公司《獎懲制度》處理。

(四)財務室、營業廳、總經理辦公室等重要庫室,應加強防范,倉庫應實行雙鎖連管,非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得一人在上述場所逗留。

(五)商場、營業廳人員進出公司,按《員工紀律與行為規范》規定著裝,上班應佩掛胸章標志,站姿要規范,不得在工作場所攀談、嬉笑與打鬧。

(六)外來客人進出公司要進行登記,原則上不得在工作區會私客,非凡情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就近處理,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三、車輛出入治理

(一)員工個人交通工具,應按劃分區域停放、落鎖。

(二)機動車輛進出公司,應嚴格檢查,并將車號、隨車人數、裝運物品等情況進行祥細登記。

四、物品出入公司治理

(一)出入公司物品,憑“物品出入證”,由主管部門或倉庫保管員填具出入物品“品名、規格、數量和簽發人”清單及隨貨同行單,方可放行。

(二)非正常物品出入公司,須由部門經理簽單并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放行。

此規定自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