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平安協會理事會工作制度
時間:2022-03-31 03:31:00
導語:和諧平安協會理事會工作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要情報告制度
1、協會理事會應將本協會的重大工作、重大活動開展情況,當地帶全局情、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隱患,涉及政策法律必須請示的問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向鎮綜治委報告。
2、報告的形式一是一報,大事專題報,緊急事件特報;嚴禁遲報、漏報和隱瞞不報。
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
1、堅持“及時排查、及時調處,工作超前,預防為主”的原則進行矛盾糾紛排查;
2、每周進行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制定具體的調處措施,落實調處責任,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防止民事糾紛向刑事案件轉化;
3、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資料歸檔工作。
三、工作例會制度
1、理事會每年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協會會員大會,總結成績,交流經驗,查找薄弱環節,部署工作任務;
2、理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例會,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部署下步工作任務;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理事會和會員大會。
四、聯誼聯防制度
1、協會應本著“睦鄰友好、相互協作、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原則,積極開展與地方的聯誼聯防活動,通過相互走訪,密切聯系,增強了解,促進友誼;
2、因生產生活引起邊界糾紛時,要積極做好本地群眾的勸阻說服工作,拋棄地方保護主義,不護短、不庇惡、不推委、不堵塞,通過互相協商,客觀公正地處理好邊界糾紛;
3、積極配合當地黨委、政府做好邊界安全穩定工作。
五、工作報告制度
1、報告人為協會理事會;
2、報告對象為協會全體會員;
3、報告內容主要為協會內部強化工作意識,落實工作措施,工作開展的做法、經驗、成效及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參與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履行綜治協會職責任務情況,完成協會會員大會交辦的有關工作任務和執行協會決定事項的情況。
六、通報講評制度
1、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講評原則,不得夸大成績,不得隱瞞錯誤;
2、在每季度召開的理事會上,對每位理事履行職責情況進行通報講評,對工作主動、處事得當的人進行表揚;
3、在會員大會上對全年工作通報講評,對扎實肯干的人和先進事跡予以表揚,鼓勵先進,帶動后進。
- 上一篇:道路安全專治動員會領導講話
- 下一篇:蠶桑產業工作大會領導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