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管理工作考核及獎懲辦法

時間:2022-12-31 09: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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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管理工作考核及獎懲辦法

為了充分調動市場管理的積極性,提高市場管理水平,參照《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實施細則》,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商城分局、城北市場、健康路市場、解放街市場。

二、考核內容

集貿市場是否配備足量的垃圾容器和保潔員;場內垃圾是否定點傾倒,日產日清;臺面是否整潔衛生;場內經營是否有序;買賣是否公平;經營區域是否明確;設施是否齊全;各類熟食、豆制品、醬菜等是否配備防塵、防蠅罩;市場外周邊車輛停放是否有序;所有經營業主是否進場交易;有無臨攤占道現象。商城內各種服務和衛生設施是否齊全;環境衛生是否良好;場內是否有專人清掃保潔;固定門棟和臨時攤位是否文明經營;各類臨攤是否設置合理、統一,有無占道行為;通道是否暢通。

三、考核辦法

1、日巡查。市局城市管理工作專班每天對市場實行日巡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下達督辦通知書,限期整改到位。

2、周通報。市局城市管理工作專班每周對市場的管理工作(包括處罰和扣分情況)進行通報。

3、月結帳。依據市城管辦對我局所屬市場的測評情況及扣分情況由少至多進行排名,對第一、二名進行獎勵,對倒數一名進行罰款。

四、獎懲辦法

市局每月考評結帳。排名第一的獎單位2000元,排名第二的獎單位1000元,排名最后一名的處以單位罰款2000元,并通報批評,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向局黨組提交整改報告,分管負責人寫出書面檢討;連續兩次排名最后一名的,局黨組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警示談話,取消該單位年度所有評先資格;連續三次排名倒數第一的,其單位主要負責人引咎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