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獎補辦法

時間:2022-07-26 11: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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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獎補辦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省衛生健康委等16部門《關于做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的通知》(皖衛人口家庭發〔2019〕152號)和《普惠托育服務項目建設實施方案》(衛人口家庭〔2021〕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獎補對象

(一)托育機構:在轄區內注冊登記,2021年12月31日前在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完成備案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未被納入失信名單且2021年內無違紀、違規、違法、無安全事故發生行為的托育機構。

(二)托育家庭:從2021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備案的托育機構托育0-3周歲嬰幼兒的家庭。

二、獎補標準

(一)對在2021年12月31日前在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完成備案登記的托育機構,每個托位一次性補助300元。

(二)從2021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完成備案登記的托育機構托育0-3周歲的嬰幼兒的家庭,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補助嬰幼兒每人每月100元。

三、申報程序

(一)2021年12月20日—12月30日,托育機構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交紙質版申請和托育家庭審批表材料(同時提供幼兒出生卡復印件、向托育機構繳費收據或電子繳費截圖復印件、家長的農村商業銀行或者淮海銀行銀行卡復印件),逾期沒有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縣衛健委通過對托育家庭電話或現場抽查,對申報獎補的托育機構和托育家庭進行資格評審。

(三)通過衛生部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相關規定下撥補助資金。

四、有關要求

(一)申報補助資金的托育機構和托育家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獎補資金一年發放一次,采用“直通車”方式直接打卡發放。對存在騙取、套取資金違規行為的,取消補助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托育機構要高度重視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切實加強機構管理,嚴格依照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開展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

(三)托育機構應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積極開展各種便民利民的公益活動,承接政府部門和其他組織委托的有關事項和公共服務,為促進我縣嬰幼兒健康成長作出貢獻。

本辦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具體內容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