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年中工作總結

時間:2022-05-21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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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年中工作總結

近年來,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結合本鎮的實際,認真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強化基礎工作,著力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實行矛盾苗頭“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努力將各類矛盾發現在基層、控制在萌芽,牢固構筑社區矛盾調解防線。今年,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共調處各類糾紛40件,調解率達到100%以上,協議履行率達到100%。未發生因調解不當或調解不及時而使矛盾激化轉為刑事案件發生,有效地維護了轄區的社會穩定。人民調解委員會做了以下幾點努力。

一、政治思想方面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健全調解組織

人民調解委員會為提升調節效果,健全了調節組織。達到了“五有”、“四落實”“六統一”的要求。為增強人民調解工作透明度的各項人民調解工作制度全部上墻公開、明示,增加了群眾信任度,收到了良好評價。

三、加強人員建設和規范調解工作制度

1.人員建設

為了適應調解糾紛的需要,在鎮領導的領導下,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后不斷加強調解隊伍建設。調節委員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員擔任,并把一些懂法律、懂政策,群眾信任,工作責任心強的老干部吸收到隊伍中來,改善了調解成員的層次和結構,增強了調解工作的戰斗力。人民調解委員會利用學校等載體,采取集中授課、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組織調解委員、調解員舉辦調解人員培訓班,對調解人員進行集中培訓,使廣大調解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進一步的提高。

2.規范調解工作制度

在規范人民調解工作制度中,制訂了一系列考核制度和民間糾紛辦案程序,完善了工作調度制度、信息反饋制度、學習制度、考勤制度和提出合理化建議制度,同時把責任落實到人,并對考核辦法細化、強化,要求調解人員在調解糾紛過程中,堅持合法,合情、合理原則,講事實、講證據、講法律,保障群眾的物質利益,尊重群眾的民主權利。

3.總結調解心得

(1)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通常調解鄰里糾紛分三個步驟:一是聽;二是勸;三是調。

(3)調解普法兩結合,標本兼治見效果。

四、調解工作成效

人民調解委員會每月按時向上級調解機構反饋矛盾糾紛發生變化規律和調解情況。用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經費進行學習人民調解技巧,組織人民調解培訓,按時發放調解員補貼經費,增強人民調解員的調解積極性。定期不定期開展矛盾糾紛預防排查化解工作,調解率100%,調解成功率97%,大大減少了矛盾激化,本轄區內連續三年實現“三無”,即無民間糾紛激化轉化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