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法制和教育工作要點

時間:2022-12-10 11: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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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法制和教育工作要點

一、堅持依法統計,全力推進統計法治化工作水平

(一)切實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全市各級統計部門要認真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統計的理念,努力健全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和行政執法程序,積極推進統計工作中法律的有效實施。

(二)加強對統計法制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區要進一步充實統計法制骨干力量,加大對統計法制工作的投入,將統計法制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做到統籌謀劃、精心組織,確保各項統計法制工作落到實處。

(三)充分發揮法制工作的規范和保障作用。各縣區要根據實施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統計法制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統計執法要改進方式,加大執法力度,有針對性地開展執法檢查。統計普法要重點圍繞業務工作,用統計普法促進依法統計,在依法統計中深化統計普法。要根據統計工作中出現的普遍性問題和深層次矛盾,建立健全相關統計法律法規制度。

(四)依法規范統計行政行為。各級政府統計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依法規范統計調查項目審批、統計資料管理和公布、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統計行政處罰和涉外調查管理,將統計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都置于法律的框架之下。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統計行政許可、審批工作責任制,加強對統計行政許可、審批案卷的規范管理。

二、加大執法力度,提高統計執法綜合效能

(一)加強統計執法檢查力度。各縣區、各有關專業要將納入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范圍的企業數據上報工作作為執法檢點,進一步加大統計執法力度,要主動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執法檢查,嚴肅查處違法代填代報、違法干預企業獨立上報等行為。市統計局將繼續量化執法目標,定期通報統計執法檢查和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加大統計執法檢查等法制工作的考核力度。

(二)積極規范和創新統計執法方式。各級統計機構要規范執法流程,強化執法監督,嚴格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加強執法文書和案卷管理,進一步完善統計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認真執行立、結案報告和重要統計違法案件報告備案制度。要針對不同的執法內容,努力創新執法方式,提升執法效能。

(三)扎實組織開展統計巡查“回頭看”。我市要高度重視國家、省組織的統計巡查“回頭看”工作,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確保巡查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各縣區要廣泛深入搞好統計巡查“回頭看”宣傳發動,對照上級文件要求認真搞好自查,抽調業務骨干,組成督導檢查組,對轄區內鄉鎮、部門單位推進“四大工程”建設、統計基層基礎、各項統計數據質量、全省統計工作及基層基礎工作經驗交流會議貫徹落實等方方面面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采取強有力措施,立即整改,積極做好迎接省、市抽查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深入開展統計法制宣傳,營造良好的統計法治環境

(一)切實推進統計“六五”普法工作順利實施。各縣區要按照《2011-2015年市統計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和全年目標任務,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確定工作重點,明確職責、措施,做到及時部署、層層指導、加強監督。同時,要加大法制宣傳教育投入,確保人員到位、資金到位,扎實推進統計“六五”普法各項工作。

(二)積極搞好日常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我市將重點抓好黨政領導、政府統計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積極推進統計法制宣傳進黨校。同時,要圍繞企業一套表等核心業務,突出抓好對“三上”企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單位負責人、統計人員的普法宣傳教育,要動員各方力量,采取多種形式,將普法教育融入統計調查的全過程,使統計調查過程成為普法過程,努力為推進“四大工程”建設提供法制保障。

(三)認真組織重要時點的統計普法宣傳。各縣區要充分利用“12.4”、“12.8”全國法制宣傳日、統計法律頒布日等重要時點,采取多種形式,集中開展有針對性的主題普法宣傳活動,積極開展統計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大力提高社會公眾的統計法律意識。積極配合參與省統計局組織開展的全省統計法律知識演講比賽活動。

四、配合做好統計立法,完善統計法規制度

(一)積極配合國家、省做好《統計法實施條例》、《民間統計調查管理辦法》、《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及《省統計管理條例》等規章的制定和修訂工作,廣泛征求意見,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做好統計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認真研究一套表聯網直報環境下統計執法程序和調查取證方法等新課題,積極探索宣傳教育、督促幫助、檢查指導的統計執法新方式,堅持統計執法反饋、整改、處理、提高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統計行政機關的行政指導作用。全面做好統計法律事務告知制度,依法明確統計參與者的權利和義務,增強被調查單位依法統計意識。

(三)做好統計規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根據市政府關于規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對制定的統計規范性文件進行嚴格的合法性審查,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法制部門及上級政府統計部門報送備案,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杜絕超出法定權限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范性文件印發,保障統計法律制度的統一性和嚴肅性。

五、強化統計法制監督,夯實統計法制基礎

(一)加強對統計法制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加強對統計法制工作的督辦。市統計局著力加強對縣區統計局統計執法檢查和統計普法等工作的督導,直接督辦上級查詢的重大統計事項,強化對縣區統計法制工作綜合考評,及時通報情況,交流經驗;加強對縣區統計執法工作的指導。為了進一步提高縣區統計局統計執法水平,規范執法行為,按照省統計局統計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反饋意見,市統計局有計劃地到縣區進行統計執法檢查業務指導工作;開展統計執法檢查資料和統計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各縣區統計局要加強案卷和文書管理,認真執行立案、結案報告和重要統計違法違紀案件報告、備案制度。

(二)健全統計法制機構,加強統計執法隊伍建設。各縣區統計局要以實施“四大工程”建設為契機,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努力創造條件,加強統計法制機構的建設和統計執法人員的配備,并保證相應的普法、執法和培訓經費。市統計局嚴格執行統計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抓好統計執法檢查人員的配備,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要求,繼續做好統計執法檢查員的資格培訓、考試工作,加強統計執法力量,保障統計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嚴格管理,切實做好部門調查及涉外調查管理工作

(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省統計局部署要求,切實做好部門、民間、涉外調查機構資格和項目審查、申報、審批和監督檢查,確保統計調查規范有序進行。

(二)加強對部門、民間、涉外調查活動的監管力度。積極配合省統計局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七、夯實基礎,為政府統計改革創新提供保障

(一)進一步推動鄉鎮統計站規范化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及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通知》(濱政辦字〔2011〕28號)精神,進一步推動鄉鎮統計站規范化建設,結合統計巡查“回頭看”工作的開展,對照《鄉鎮統計站規范化建設標準》,強化對縣區、鄉鎮的監督檢查指導驗收,發現和樹立好的典型,及時糾正存在的不足,扎實做好全省“示范單位”統計站驗收推薦及評比各項準備工作。

(二)強化部門統計規范化建設。深入落實市政府辦公室〔2011〕28號文件精神,對照部門單位統計規范化建設標準,加強對部門統計規范督導,通過建立部門統計名錄庫,對部門統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部門進行檢查等措施,進一步規范部門統計工作,更好地適應國民經濟核算改革的需要。開展部門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繼續推廣市工商部門的經驗,加強對農機局、海洋與漁業局兩系統的指導幫助,完成兩部門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創建任務。使全市部門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取得新成績。

(三)結合企業星級管理工作的啟動,協助做好企業規范化建設各項工作。

八、重視人才,認真做好統計教育、職稱等各項工作

(一)深入落實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認定制度,切實做好從業培訓及考試工作。進一步加強與職業學院的聯系配合,在去年合作的基礎上,今年擴大合作培訓面,在全市開展統計從業資格培訓活動,全面提高考試人員應試能力,進一步探索和總結職業學院作為統計教育培訓基地的教育培訓模式和經驗。繼續嚴格統一組織實施全國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嚴肅考風考紀,切實提高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公信力。對符合免試條件人員嚴把審核關,及時予以辦理證書。認真做好全市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管理系統數據庫的維護及證書辦理發放工作。

(二)認真做好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重點組織好對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特別是“三上”企業及全部房地產企業統計人員的培訓、考試,爭取全市所有持證人員全部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加強培訓管理,提高培訓實效。堅持做好從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工作,把從業資格認定考試與加強繼續教育培訓有效的結合起來。

(三)廣泛發動,精心組織,繼續做好統計專業各層次職稱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做好教材征訂發行,努力提高考試合格率。密切與人保部門的聯系配合,繼續做好高級統計師評審材料審核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