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廉政建設工作要點

時間:2022-12-13 08: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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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廉政建設工作要點

今年全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的要求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堅持標本兼治、懲防并舉,以實施“123農廉工程”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不斷改進農村基層干部作風,加強農村集體“三資”規范化管理,推進農村基層民主管理和監督,著力解決發生在農民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努力推動全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水平,為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一、進一步改進農村基層干部作風

1.加強對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教育。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不斷提高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能力;開展反腐倡廉教育,選樹勤廉兼優先進典型進行示范教育,強化警示教育;推進農村廉政文化建設,創作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廉政文化產品,擴大廉政文化教育覆蓋面,增強教育感染力。

2.嚴格落實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規定》。采取舉辦專題講座、報告會、培訓班、知識競賽等形式,加強對《規定》的學習宣傳和教育培訓,組織開展對《規定》貫徹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督促農村基層干部將貫徹執行《規定》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年度述職述廉和民主評議的重要內容,推動《規定》的貫徹落實。

3.集中整治庸懶散奢等作風問題。結合我市深化作風建設年活動的要求,深入開展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明確責任,細化措施,認真整改。完善和落實崗位責任、首問負責、限時辦結、績效管理等制度,對因庸懶散奢行為引發損害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嚴重問題,實行“零容忍”,嚴懲治,促進作風轉變、效能提升。

4.做好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落實好機關干部到工作相對薄弱的農村基層擔任黨組織“第一書記”制度。設立基層聯系點,實行社情民意重要信息定期報告和集體會商制度,健全民意調查、問題分析、行風監測、媒體聯動等民意直訴制度。加強和改進便民服務工作,市(區)規范和充實政務服務機構便民服務內容,鎮(街)逐步建立面積在300-500平方米左右的便民服務機構,村(社區)建立服務功能齊全的便民服務室,構建上下聯動、層次清晰的便民服務體系。

二、進一步強化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

1.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財務預決算、收入管理、開支審批、債權債務管理和財務公開等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資產清查、評估、登記以及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等資產管理制度;資源登記、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以及資源承包、租賃、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等資源管理制度,加快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清產核資工作成果。統一繪制現金管理、賬務處理、招投標、集中采購等工作流程圖,按規定懸掛上墻,便于群眾監督。

2.全面推行“三資”委托服務。按照《關于在全省推行農村集體“三資”委托服務工作的意見》要求,建立完善鎮(街)“三資”委托服務中心,全面推行“三資”委托服務,實現中心統一管理、建賬核算。加強服務中心建設,明確專職人員,配備必要設備,服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現委托服務工作有場所、人員有保障、運轉有經費。健全服務制度,明確職責范圍,規范業務流程,務實高效開展服務工作。

3.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處置行為的監管。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和資源開發利用,要履行民主程序,進行科學評估,涉及金額較大、農民群眾關注的,要實行公開競價和招標投標。探索建立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交易招標投標中心、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等交易平臺,對農村工程建設、物資采購和資產資源處置等實行統一管理、公開交易。加快信息化監管平臺建設,按期實現市“農廉網”與省聯網運行,形成以“三資”管理為重點,具備網上實時監督、問題自動報警、信息及時反饋、管理全程公開等多功能于一體的農廉監管網絡系統。加強城中村、城郊村集體“三資”監管,探索建立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監督制約機制,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三、進一步推進對農村基層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1.完善民主決策制度和議事規則。健全鎮(街)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嚴格執行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建立健全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和村務監督委員會聯席會議制度,完善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為主要形式的民主議事制度。全面推行“四議兩公開”民主決策辦法,做到重要事項由村黨支部提議、村“兩委”聯席會議商議、村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村級重大事務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推廣村務運行“流程圖”、規范化管理等做法,建立村級民主決策臺賬,保證民主決策按程序實施。

2.推進農村基層事務公開透明運行。建立健全例行公開、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等工作制度,探索農村基層黨務公開與其它公開制度相銜接、相協調的工作機制和運行模式,統籌推進農村基層黨務公開、鎮(街)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基層站所辦事公開。積極推進鎮(街)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信息公開。認真執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定》,建立傳統公開方式與電子公開相結合、多種媒體聯動的公開平臺,確保及時、全面、準確、動態公開,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3.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嚴格村監委成員選任標準和程序,落實待遇和保障措施,并及時調整不履行職責、不發揮作用的村監委成員。完善監督機制,細化監督內容,規范監督流程,完善監督方式,保證依法行使監督權力。加強鎮(街)紀檢組織對村監委的業務指導,保障村監委成員列席村“兩委”會議、參與制定財務計劃和財務管理制度、檢查審核財務賬目和收支憑證及相關經濟活動、否決不合理開支等監督權利,增強監督效果。

四、進一步解決發生在農民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加強對中央和省、市“三農”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圍繞農業補貼政策、涉農建設項目和籌資籌勞項目執行情況,耕地保護、土地承包、宅基地審批等制度落實情況,征地制度、集體林權制度和產權制度等改革情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黨的農村政策有效貫徹落實。

2.堅決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實施意見》,堅決糾正亂收費、亂罰款以及各種集資攤派行為,糾正農村基層干部在農村事務管理、服務或基層執法中濫用職權、優親厚友、辦事不公、吃拿卡要等行為。嚴肅查處農村基層干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斂財等問題,查處農村基層干部作風粗暴、態度生硬、欺壓群眾等問題。

3.集中整治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堅持因地制宜,重點治理糾正在農村義務教育、基本醫療衛生、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移民安置、安全生產、扶貧開發和社會保障等方面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開展集中查辦和預防涉農惠農領域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深化農村平安建設,依法打擊鎮村黑惡勢力、“黃賭毒”和各種形式犯罪。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和哄抬農資價格等坑農害農行為。加強農村信訪工作,健全完善領導接訪下訪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等制度,暢通和規范農民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

4.嚴肅查辦農村基層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重點查處農村干部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轉用、買賣農村土地和草原、荒地等資源的案件,查處在社會保障、救災救濟款物分配中違規違紀的案件,查處在征地拆遷、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獨斷專行、以權謀私的案件,查處騙取、截留、私分征地補償款以及各項強農惠農富農補助資金、項目扶持資金的案件,查處“賄選”等破壞村級組織選舉的案件。建立健全農村基層案件查辦工作協調機制,落實領導包案、重點案件跟蹤督辦、案件查辦情況通報等制度,加強對涉農違紀違法案件的綜合分析。

五、進一步提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示范村創建工作水平

一是嚴格落實創建標準。繼續深入落實《關于印發〈關于開展創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示范村活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按照“全面推開、分批創建、逐年深化”的創建工作思路,積極順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新要求,豐富創建內涵,提升創建標準,積極引領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創先爭優。

二是精心組織申報評審。堅持“縣委是關鍵,鄉鎮是基礎”的原則,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督導調度,及時掌握創建工作動態。遵循“鎮級推薦、縣級審核、市級審定”的程序,積極組織申報與評審,抓好書面審批、現場抽查和社會公示等關鍵環節,把好質量關。今年,每個市(區)申報的示范村數量不超過所轄鎮(街)的總數。

三是探索推行動態管理。加強對示范村的監督管理,建立日常督查、重點抽查和專項檢查等制度,督促示范村鞏固和深化創建工作成果,充分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結合反腐倡廉工作年度考核,對示范村實行一年一考核,兩年一復審,不符合條件的,視情節輕重,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及時退出,形成示范村能上能下、動態管理的創建工作長效機制。

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納入目標績效管理考核和干部政績考核。紀檢監察機關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搞好組織協調,實施分類指導,強化監督檢查,注重工作創新,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總結和推廣好經驗、好做法。要加強鎮、村紀檢組織建設,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工作機制,選好配強班子,提高隊伍素質。

各市(區)和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本要點,結合實際制定2013年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安排意見,并于2013年11月2日前將年度總結、統計表及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報市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