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要點(共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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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要點(共6篇)

第一篇

一、加強市場監管,大力整頓規范市場價格秩序

(一)引導和規范市場價格行為。強化對放開商品價格監管,開展以“反欺詐、反暴利、反壟斷”為主題的價格政策法規宣講活動,大力宣傳普及價格和反壟斷法律知識。繼續分行業規范明碼標價行為,進一步規范停車場、洗車等行業明碼標價行為。分行業整治商貿流通和服務行業不標價,亂標價及價格欺詐問題,重點查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

(二)加強市場價格應急監管。建立健全價格應急預案,密切關注市場價格變動,及時制止哄抬價格、牟取暴利行為,嚴厲打擊惡意囤積行為。

(三)開展旅游市場價格專項整治。重點整治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報價招徠游客以及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行為,促進旅游市場價格秩序逐步規范,維護廣大游客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節假日市場價格監管。繼續做好重大節假日期間的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加大市場巡查力度,重點檢查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物業管理等價格收費,營造良好的節假日氛圍。

(五)加強房地產市場價格監管。特別是要對保障性住房各類收費項目和標準落實情況、“一價清”及“一房一價”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六)積極開展反價格壟斷工作。協助省局做好反價格壟斷執法工作,根據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等案件線索,有針對性地開展反價格壟斷執法,

二、組織開展價費專項檢查,致力改善民生、促進發展。

(七)開展銀行收費專項檢查。對所有商業銀行進行全面檢查,重點對貸款過程中捆綁收費、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等問題進行清理,嚴厲查處繼續收取國家明令禁止的收費項目、提高標準收取電子匯劃費以及在貸款中捆綁收取資金監管費、個人理財費等問題,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八)繼續開展涉農價費和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切實減輕農民和企業的負擔,重點對農村生產、生活水電價格進行檢查,認真落實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價格政策。

(九)繼續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扎實開展教育收費檢查,重點查處學前教育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收費,義務教育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公辦高中超“三限”亂收費等。

(十)繼續醫藥衛生服務價格檢查。進一步鞏固醫藥衛生服務價格大檢查成果,根據需要適時延長檢查時間擴大檢查范圍,對基層醫療機構、疾控中心、血站、藥品集中采購機構進行全面檢查;繼續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專項檢查;重點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藥品銷售“零差率”落實情況跟蹤督查。

(十一)認真開展電煤價格重點檢查。根據國家安排,開展電煤價格重點檢查,嚴肅查處煤炭企業違反國家電煤價格調控政策、擅自提高價格、以次充好、串通漲價等行為,確保調控政策落實到位;適時組織開展成品天然氣、電力價格檢查,全力配合資源性價格改革。

(十二)降低商品流通環節費用。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降低商品流通成本的各項價格優惠政策,重點對大型超市、賣場“通道費”等不合理費用進行清理規范。

三、深化價格公共服務,著力營造和諧有序價格關系。按照市委七屆二次全會“堅持工業為先、三產為重、農業為基”、“堅持民生優先”的要求,抓好兩個服務:即服務轉型發展、服務民生和諧。牢固樹立發展至上的工作理念,把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歸置于發展大局中去謀劃、去推動,拓展職能,發揮更大作用。

(十三)開展促進城市轉型幫扶企業發展活動。按照市委市政府“轉型發展攻堅年”要求,深入企業,掌握實情,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擴建新建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建立健全聯系點制度和物價特派員制度。針對當前小微企業發展面臨的困難,找準企業需求,主動服務企業,為企業排憂解難。全面落實對小微企業免收2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促進企業快速發展。

(十四)加快落實數字化公示牌建設推進計劃。逐步對價格信息公示平臺進行升級,完善系統功能,與雙向引導型價格信息采集公示對接,引導經營者合理定價,為百姓提供更多的方便和實惠。

(十五)繼續做好價格舉報工作。做好12358價格舉報管理系統的軟件維護和宣傳工作,發揮系統綜合效用;進一步完善舉報工作責任制度,認真受理,及時答復群眾咨詢、投訴和舉報;高度重視通過“網絡問政”、“網友留言”等途徑反映的價格問題,及時、快速、穩妥予以受理和回復。

四、深入開展“創建六型機關”活動,努力加強隊伍建設。面對新形勢、新要求,加強價格執法隊伍自身建設,全面提高執法水平。

(十六)鞏固“行政執法質量提升活動”成果。參加全省案卷評查,適時舉辦全市價格監督檢查案卷評查活動,提高檢查辦案質量和法律文書制作水平。

(十七)強化價格監督檢查法制建設。認真貫徹執行《行政強制法》,進一步規范價格執法行為。貫徹落實國家新修訂的價格監督檢查文書格式,改進和完善法律文書。嚴格執行價格違法案件集體審理制度,規范價格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為。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實加強執法監督,促進依法行政。

(十八)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基礎建設。加強價格監督檢查機構建設,及時充實必需的檢查力量,確保檢查力量與檢查任務相適應;注重廉政建設,嚴格執行價格行政執法人員廉潔自律規定;重視綜合工作,提高綜合工作水平。

(十九)推進價格監督檢查調研宣傳和培訓工作。更加重視調研工作,做到虛實結合,以虛促實。更加重視宣傳工作,做到報紙有文、廣播有聲、電視有影。更加重視人員培訓,做到盡可能地鼓勵和支持價格檢查人員參加國家和省組織的業務培訓,更新業務知識,進一步提高業務能力。

第二篇

2014年,全市價格系統將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服務建設精致的目標要求,以深入開展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標準化實施年”活動為抓手,全面推進價格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一、繼續做好新出臺重大價格政策信息公開工作。重點圍繞價格中心工作,及時公開市場價格調控措施、優化發展環境價費政策、深化價格改革具體舉措、民生價格調整情況等價格政務信息。積極運用社會媒體,加強價格政務信息宣傳,充分保障群眾對價格政務信息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進一步深化政務信息公開領域,擴大信息公開范圍。加強政府定價過程中的信息公開,及時公開與價格聽證會有關成本監審、聽證方案等有關信息;按照統一部署及時公開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加強行政審批事項辦理結果公開,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納入政務公開內容,探索執法結果公開形式。

三、進一步加強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公開。促進涉農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涉企、涉房收費公示制度,繼續推進行政事業收費和經營收費單位和企業收費公示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收費范圍。

四、深入推進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標準化實施年”活動。根據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標準化實施年”活動要求,進一步規范政務公開范圍、公開程序、公開內容、公開形式等。按照省第六輪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修改行政審批標準和行政審批“八公開”內容,重新編制行政審批服務指南,修改完善審批文書格式,向申請人提供各類受理、不予受理、準予許可、不予許可等標準化文本,為服務對象提供便捷服務。

五、貫徹落實省政府、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繼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歸并工作職能,不斷完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強化現場審批、組織協調和監督監察職能。按照市政府令要求嚴格執行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公文辦理時限,堅決杜絕超時辦理現象;按照市政府令要求,對確定保留的價格行政職權進行審批程序優化和流程再造,簡化和壓縮辦理環節,修改和繪制行政職權流程圖,實行標準化運作。

六、創新審批服務運行方式,拓展政務服務內容和方式。完善并聯審批機制,對同一審批事項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實行“主辦牽頭、轉遞相關、同步啟動、限時辦結”的并聯審批制度;加強對價格系統窗口工作指導力度,開展行政審批流程再造和標準化建設相關知識培訓,積極推動價格部門的網絡互通、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公文傳輸。繼續推行價格審批綠色通道,促進我市高新技術產業、文化產業和主導產業發展。

七、進一步加強網絡問政能力建設,提高門戶網站公眾互動水平。完善門戶網站及公眾互動有關專欄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責任,及時回復“價費咨詢”、“局長信箱”、“投訴舉報”等內容。積極開展在線訪談,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價格問題。

八、強化監督考核,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優化辦公系統,對所有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承辦、審核、批準、辦結情況進行實時監控,確保行政審批事項提前辦結,提高審批辦件的提速率;加強行政審批績效考核,每月定期通報審批辦件情況,將考核結果與單位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及效能建設考核掛鉤。

第三篇

一、加強學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堅持局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繼續將法制學習作為局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緊緊圍繞當前價格法制宣傳的新形勢和新要求,認真制定學習和培訓計劃,積極組織開展價格法制學習培訓和普法統編教材的學習,確保年度局中心組集中法制學習不少于4次。領導干部按要求參加市領導干部法制講座、網上學法等活動,不斷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強學法用法制度化、規范化建設。采取集中輔導學習與自學相結合的方法,一方面充分利用冬訓等活動適時舉辦依法行政講座,有針對性地邀請相關法律專家商討解決業務工作中遇到的突出法律問題,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8學時;另一方面組織干部職工以科室為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和工作需要,制定自學計劃,利用業余時間認真學習并做好學習筆記,確保做到每周一學(每月學法自學內容推薦目錄見附件)。

(三)突出學習重點。重點學習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及省、市依法行政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加大對《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價格法制學習培訓的效果。

二、創新普法形式,擴大法制宣傳教育覆蓋面

(一)豐富形式,抓好普法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充分利用“價格網普法宣傳專欄”,大力宣傳價格法律法規知識和價格政策,及時更新信息,開展社會調查、征文等活動,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制作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和重大普法宣傳活動的宣傳圖板,積極通過社區價費公示欄等開展面向社會的宣傳活動。

(二)拓寬途徑,擴大普法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滲透力。繼續以“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為載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圍繞普法教育和價格工作熱點,進一步規范宣傳內容和方式,進一步拓展宣傳途徑和渠道,將普法知識送進千家萬戶,廣泛宣傳依法治價,及時解答有關價格政策法規方面的疑難問題,妥善解決群眾的投訴舉報,化解價格矛盾,正確引導輿論走向,提高價格部門公信力。

(三)創新思路,積極開拓價格法制宣傳新途徑。組建價格法制宣傳“輕騎兵”隊伍,利用節假日深入社區、鄉鎮和企業,以文藝表演的形式廣泛宣傳價格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價格法制宣傳的生動性、互動性和針對性,不斷提升價格法制宣傳的實效。

(四)改進方式,重點圍繞社會熱點價格問題開展價格宣傳。及時搜集信息、研判價格輿情,了解社會各方面對價格形勢、價格政策、價格工作的意見和反映;繼續加強與主流新聞媒體的密切聯系,做好價格政策、工作動態的宣傳和重要商品價格信息工作,努力營建良好的價格工作輿論氛圍。

(五)抓好落實,認真組織開展法制“紀念日活動”。根據上級統一安排,認真做好“12·4”全國法制宣傳日以及《價格法》、《省價格條例》等重大價格法律法規頒布實施紀念日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面向社會開展價格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價格法律法規。

三、加強機關隊伍建設,規范行政行為

(一)堅持學用結合。以“以案說法”等交流研討為平臺,加強對全市價格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優化干部職工的法律知識結構,提升依法治價的自覺性,提升價格法律法規的實際運用水平,提升執法風險的預見力和防范能力。

(二)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著力推進依法治價工作。一是認真開展案件評查,切實規范定價行為,不斷提高依法定價的水平;二是進一步開展價格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認真做好文件的保留、修改和廢止工作,確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時效性;三是深化價格行政處罰程序規范,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四、健全普法檔案,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基礎工作

認真抓好普法工作臺帳建設,各項活動、會議、檢查、考核均要保存原始資料,文件、簡報、信息、圖片、音像資料等均要存入檔案。各項資料清楚齊全,不缺損、不雜亂,編制科學規范、合理有序、便于查找利用。加強對縣、區價格部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促進信息溝通,開展經驗交流,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普法教育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第四篇

一、努力穩定價格總水平

(一)加大工作力度,繼續抓好《市人民政府關于切實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的落實,努力保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二)促進農產品生產供應。嚴格落實國家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發揮價格調節基金重要作用,支持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加大對養殖小區、蔬菜培育小區建設的扶持力度,提高蔬菜等農副產品自給率。落實好綠色通道等價格優惠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增加糧、油、肉、糖、菜等生活必需品儲備,進一步完善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預案。

(三)修訂完善《市價格調節基金征收管理辦法》。探索建立低保戶基本生活費用指數,聯合有關部門建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的長效機制。

(四)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建立健全價格形勢分析會制度。堅持價格監測日報制度,擴大監測范圍,增加監測品種,提高分析預測水平。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價格采集公示制度。推進監測機構和監測點規范化建設。

二、強化民生價格和收費監管

(五)密切關注糧食、玉米、大豆等大宗農產品價格變動趨勢,加強化肥、種子、農藥等重要農資價格的監管。

(六)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重點落實基層醫療機構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根據省有關規定,做好新舊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銜接工作,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比價關系。

(七)加強政府保障性住房價格管理。落實省局有關規范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收費政策。嚴格審核經濟適用房價格、集資建房價格,規范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收費行為,繼續落實和完善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繼續加強和規范物業收費行為。

(八)進一步規范各級各類教育收費。認真落實《幼兒園教育培養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規范學前教育收費。貫徹落實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政策,穩定公辦中小學收費標準,進一步規范民辦中小學收費。

(九)加強有線電視收費監管。

三、繼續加大收費清理整頓力度

(十)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窗口監督檢查率100%。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清理收費各項政策,進一步規范涉企收費行為。規范以事業單位、社團協會經營收費為重點的經營性服務收費行為,規范電力等壟斷行業工程安裝價格行為,落實好外來投資企業收費減免政策,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價格環境。

(十一)加強涉農收費監管,落實好涉農收費及惠農政策。

(十二)加強對金融服務、殯葬服務和各類培訓收費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四、整頓市場價格秩序

(十三)抓好市場價格檢查。加強春節市場和交通運價檢查。嚴厲查處惡意囤積、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和跟風漲價等損害民眾利益的價格違法行為。

(十四)組織專項檢查。開展涉農、涉企收費、交通運輸價格、醫藥價格、教育收費、銀行收費等專項或重點檢查。

(十五)加強反壟斷執法。依法查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價格壟斷行為。

(十六)創新服務形式。建立價格指導機制及跟蹤檢查制度。將價格公共服務與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打擊價格欺詐、價費公示和明碼標價等工作有機結合,運用網絡平臺提高價格舉報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價格舉報查處率達到95%以上。組織開展“價格行政執法質量提升年”系列活動。

五、審慎穩妥推進價格改革

(十七)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積極推進居民階梯電價實施工作。做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臨渙工業園大用戶直購電試點工作。

(十八)落實好石油、天然氣價格改革措施,適時疏導價格天然氣價格、出租車運價矛盾。落實新《運價細則》,規范客運價格。

(十九)適時推行階梯式水價政策,繼續規范農村供水價格。

六、加強價格基礎工作

(二十)抓好《省價格條例》實施后的宣傳、培訓工作,及時編制“六五”普法規劃。

(二十一)以國家實施“金價工程”為契機,加強全市價格系統信息化建設。

(二十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條例》。加強對藥品醫療、教育收費等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

(二十三)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完成市下達的3000萬元的年度招商引資任務。

(二十四)完成1065萬元的年度非稅收入目標任務。

(二十五)加強價格認證工作,進一步鞏固涉案財物價格鑒定,逐步開展涉稅財物價格認定,積極探索涉紀財物價格認定,建立健全價格爭議調解處理機制。

第五篇

一、精心組織,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學法用法制度

1、堅持和完善局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把法制學習納入局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干部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方面。圍繞依法治價等有關法律知識的學習,結合價格工作形勢和任務,適時安排,確保年度集中法制學習不少于4次。領導干部按要求參加市領導干部法制講座、網上學法等活動。

2、加強學法用法制度化、規范化建設。采取集中輔導學習與自學相結合的方法,一方面適時舉辦依法行政講座,有針對性地邀請相關法律專家商討解決業務工作中遇到的突出法律問題,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8學時,另一方面組織干部職工以科室為單位,個人結合自身實際和工作需要,自主確定學習時間并認真做好學習筆記。每個干部職工要根據自身實際制定自學計劃,自覺利用業余時間認真學習,做到每周兩學。

3、抓好價格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學習和宣傳,如《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暫行辦法》、《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定》等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價格行政許可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周密安排,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各項工作

4、認真抓好“六五”法制宣傳教育教材征訂工作。指派專人具體負責征訂工作,確保完成征訂任務。

5、把握新時期依法治價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經常開展調查研究,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探索新規律、總結新經驗,注重提高工作指導水平,以推動各項工作創新創優。

三、突出特色,創新普法宣傳教育的形式

6、加強普法宣傳教育陣地建設。設立“價格網普法宣傳專欄”,大力宣傳價格法律法規知識和價格政策,及時更新普法信息,開展網上調查、征文、征求意見等活動,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制作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和重大普法宣傳活動的宣傳圖板,通過局內普法宣傳櫥窗,開展局內法制宣傳工作;繼續利用社區價費公示欄,開展面向社會的宣傳活動。

7、繼續以“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為載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圍繞普法教育和價格工作熱點,做到價格服務和價格法制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農家、進校園、進景區。同時,以“12358”價格舉報熱線成立十周年為契機,大力開展“價格熱線聯萬家”活動,廣泛宣傳依法治價,將普法知識送進千家萬戶,及時解答有關價格政策法規方面的疑難問題,妥善解決群眾的投訴舉報,使普法宣傳教育形式喜聞樂見,充分貼近群眾,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

8、組織參與開展“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促進社會矛盾化解”主題宣傳活動,針對群眾關注的價格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價格法制宣傳教育,引導公民依法表達利益訴求,維護合法權益,促進化解社會矛盾。

9、認真組織開展法制“紀念日活動”。根據省物價局、市法制局的統一安排,認真做好“12358”價格舉報熱線開通十周年紀念活動和“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面向社會開展價格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價格法律法規,力爭干部群眾受教育面達100%。

第六篇

一、努力抑制價格總水平過快上漲

(一)加強價格監測,健全應急和預警機制。嚴格執行監測報告制度,強化監測質量管理,健全監測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密切關注糧食、肉類、食用油、液化氣等民生價格動態,做好一日一報工作。加強對大宗農產品、初級產品價格和重要生產資料價格監測和預警,及時發現苗頭性、趨勢性變化,制定應對預案。確保價格異常波動在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采取措施防止其向更大范圍傳導,第一時間上報有關信息。

(二)加強市場價格監管。認真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對極少數價格上漲較多的與居民基本生產生活關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務嚴格按照規定實施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制度。始終保持對市場價格監管的高壓態勢,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和亂收費行為,對捏造、散布虛假漲價信息、串通價格、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的行為嚴厲打擊。

(三)完善對低收入群體的補助辦法。充分發揮價格調節基金的作用,按照省局部署,建立健全價格上漲與保障低收入群體生活的聯動機制,努力增加對生活困難群眾和高校學生食堂的補貼,保持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

(四)合理把握政府管理價格的調整力度和節奏。防止出現輪番漲價,從嚴控制出臺政府提價項目。月度漲幅超過全省平均水平則停止出臺除環保收費以外的地方調價項目。

(五)切實扶持農業生產,保障市場供應。落實國家、省扶持和發展農業生產、生豬飼養、鮮活農副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等各項價格政策。改進價格調節基金征管方式,拓寬征收渠道,調整使用方向,積極發揮其扶持養殖、蔬菜種植發展,保障市場供應、平抑市場價格異常波動作用。

二、加強涉農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

(六)進一步落實各項惠農政策。落實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和化肥市場價格調控政策,保持化肥等農資價格的基本穩定。進一步做好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及時為政府制定涉農價格和農業補貼政策提供準確、有效的成本收益數據。加強農村價格信息服務,用及時、準確的價格信息引導農民種植意向,優化種植結構。

(七)完善穩定生豬生產發展的長效機制。既要控制豬肉價格過快上漲,又要防止生豬價格過快下跌。配合省局做好生豬調查工作。

三、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

(八)健全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在嚴格控制價格總水平漲幅前提下,根據省局部署,漸進有序地出臺資源價格調價政策,著力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生產要素和資源價格形成機制。

(九)適時疏導突出電價矛盾。落實國家電價改革的各項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充分利用國家電價政策,積極爭取有利于我市電力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的價格政策。

(十)加快環保收費改革。完善環境保護和資源補償收費政策。按照“誰污染、誰付費”和“誰收費、誰治理”的原則,加強建立能科學反映環境成本的價格體系。落實省局污水處理費、排污費、垃圾處理費等環保收費標準調整政策。

(十一)積極推進水價制度改革。落實水資源費征收等水價管理制度改革措施。對限制類、淘汰類高耗水企業實行懲罰性水價的政策,穩妥推進階梯水價制度。

四、創建良好的價格收費環境

(十二)規范行業協會和中介服務機構收費。對具有強制性的服務收費,加強依據、資質、成本審查,嚴格控制前置性評價等中介服務收費,禁止將政府職能變相轉入有償服務。

(十三)繼續清理整頓涉企收費。堅持《企業繳費登記卡》和《涉企收費審批通知書》制度,開展企業負擔情況調查,制止亂辦班、亂收費行為,送收費政策、價格法規進企業,優化企業的發展環境。

五、繼續強化民生價格監管

(十四)加大民生價格監管政策落實力度。進一步落實省政

府辦公廳轉發省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民生價格監管意見的通知》。配合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各項補貼政策,切實保障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

(十五)積極落實醫藥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措施。全面落實統一歸并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完善醫療服務明碼標價、單病種限價收費政策和一日清單制,整頓醫療服務亂收費行為。加強社區和農村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品價格管理。

(十六)規范教育收費。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收費、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政策。堅決制止以代收費、服務性收費和學校改制等名義變相多收費的行為。穩定各級各類學校學費和住宿費標準。規范教輔用書價格,減輕學生家長經濟負擔。

(十七)加強房地產市場價格監管。嚴格控制經濟適用住房和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住房價格,加強廉租住房租金管理。按照省局要求和部署,建立商品房預銷售價格備案制,全面實施商品房銷售“一價清”制度,進一步規范住房交易價格和收費行為。完善對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的管理。

六、加強價格監督檢查

(十八)開展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根據省局統一部署,組織開展資源型價格和環保收費檢查,堅持開展惠農價格和收費檢查,繼續組織開展教育、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等專項檢查,開展電信、郵政、鐵路資費檢查。

(十九)加強應急價格監督檢查。突出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重點監管,積極防范和妥善應對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嚴厲查處不正當價格行為,堅持開展節假日和重點時段的市場檢查和巡查。

(二十)加強舉報工作。完善覆蓋市、縣二級的價格舉報網絡,實現信息共享,加強價格舉報信息匯總分析。繼續完善價格舉報的相關制度,提高舉報工作效率。

七、加強價格基礎建設

(二十一)深入開展“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按照“抓推進、強基礎”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活動作為全局性、經常性的工作抓好抓實,不斷推向深入。

(二十二)加強價格法制建設。落實‘‘五五”普法規劃,加強法制宣傳。按照“隆重、熱烈、簡樸、適度’’的原則,開展紀念《價格法》實施十周年活動。認真落實新修訂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和《省價格監督檢查辦法》,做好《反壟斷法》的實施工作。嚴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行價格行政執法責任制。繼續貫徹落實價格、收費統計報告制度,加強收費許可證管理,規范發證、年審行為。

(二十三)加強價格宣傳工作。緊緊圍繞社會關注的熱點價格問題,廣泛宣傳價格改革成果和主要價格活動。加強與媒體的溝通與交流,建立健全宣傳制度,引導輿論宣傳方向,穩定市場預期。及時公開價格信息,曝光價格違法典型案例。加強政務信息工作,提高報送質量和采用率。辦好《物價情況》和物價網,分解落實宣傳任務。

(二十四)強化成本監審和價格認證工作。加強對公用事業及壟斷行業的成本監審。繼續做好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進一步提高政府定價的科學性和透明度。穩步推進價格行政許可雙認定和價格信用認證工作。規范交通事故車物定損工作,拓展認證工作領域。

(二十五)積極拓展拍賣工作渠道。抓好國有土地使用權、破產企業資產、涉案物品、社會委托物等拍賣工作。嚴格拍賣規程和操作程序,改革經營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機制,提高競爭力。

(二十六)努力做好招商引資工作。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抽調精干人員駐點招商。

(二十七)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干部素質。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價格系統干部培訓,注重能力建設。繼續做好春訓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大力開展專題調研,繼續做好優秀調研成果選報工作。切實轉變作風,推進政務公開,推廣電子政務,促進管理創新。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完善懲治和預防體系,從源頭上加強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