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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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201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做牢基礎、做實工作、做優特色、做響品牌”的工作思路,圍繞爭創“全國先進、全省一流”的目標,著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斷創新社會管理,完善各項民政體制機制,全面提升民政服務管理社會化、科學化水平,為奮力實現“兩個率先”的發展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一、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

全面做好“4.20”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加快推進“4.20”災后農房恢復重建工作進度,確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抓緊實施“4.20”地震災后重建防災減災專項規劃項目。

認真開展防災減災工作。推動實施“十二五”防災減災規劃項目。注重防災減災工作常態化,爭創6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組織開展2-3次應急指揮系統操作演練,提升應急水平。切實加強和規范救災物資儲備和管理,豐富市、縣救災物資儲備,提高使用效益。加強災情信息管理,做好災害信息員培訓。

及時有序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推動建立市、縣兩級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機制,進一步規范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修訂完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完善救災應急工作機制。及時做好受災群眾應急救助、過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損農房恢復重建等工作,確保災害發生后12小時內受災群眾得到初步救助。

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規范低保管理工作。深入貫徹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推進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和機構建設,全面開展城市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強化社會救助監督檢查,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干部近親屬享受社會救助備案制度、社會救助責任追究制度。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市城市低保累計月人均補助水平不低于220元,農村低保累計月人均補助水平不低于110元。推動建立臨時生活救助基金。

提高城鄉醫療救助水平。繼續全面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擴大救助病種和救助范圍。完善城鄉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優化醫療救助管理服務流程,推行信息化管理手段。資助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參保參合率達到100%,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住院自付費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0%。繼續做好14周歲以下先心病兒童救助工作。

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開展農村敬老院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建立完善敬老院管理標準體系。維修改造敬老院床位2129張。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在2013年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保持90%,床位利用率達到95%以上。

三、社會福利和慈善體系建設

深化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督促抓好市第二福利院等項目建設,新建城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59個,積極鼓勵民間資金興辦養老服務機構,改造和新增各類養老機構床位4270張。加大省、市級養老服務示范社區創建力度,健全長效運行機制。積極推進養老服務信息管理平臺建設,探索建立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制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為4.35萬名困難家庭的失能老人和高齡老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支持。健全以五保供養、互助養老為主的農村養老服務網絡。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試點工作,探索試行公建民營、投資換經營等運行模式,解決公辦養老機構人員編制不足、資金再投入難、床位利用率不高等問題。探索建立養老服務業協作與對口支援機制。

完善社會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加強孤兒權益維護,實現市、縣兩級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全覆蓋,落實城鄉社區(村)兒童福利督導制度。積極爭取全國“藍天計劃”二期項目。拓展殘疾人社會福利,加強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和管理。切實加強福利彩票發行,全年發行2.5億元以上。

加強社會慈善體系建設。繼續組織實施好輪值會長制度。積極爭取中華慈善總會、省慈善總會對的支持。做好中華慈善總會、省慈善總會捐建的災后重建項目的落實和監督管理。積極推薦項目參加省政府“巴蜀慈善獎”評選表彰活動。推動勸募設立慈善專項救助基金。

四、優撫安置雙擁工作

全面做好優撫工作。加強優撫資金管理,完善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全面推進優撫對象醫療保障“一站式”結算服務。加強優撫事業單位建設。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紀念設施搶救保護任務。做好傷殘和死亡撫恤工作,開展對烈士遺屬撫恤優待政策貫徹落實督促檢查。

深入推進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和軍休管理。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貫徹落實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退役士兵安置率達100%。推動出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扶持就業創業措施辦法。完成傷病殘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務。做好軍休服務管理工作,完成軍休干部和無軍籍職工接收安置任務,全面落實安置政策和政治、生活待遇。推行新型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加強軍休文化建設。

扎實做好雙擁創建工作。認真做好第十屆省級雙擁模范(先進)城(縣、區)創建、申報、迎檢工作。做好新一輪全國雙擁模范縣城創建啟動工作。大力推進雙擁文化建設和社會化擁軍。

五、基層政權、社區建設和區劃地名工作

強力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出臺加強城鄉社區建設和創新管理服務實施意見。繼續實施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87%。指導各地開展農村社區規范化建設。指導各地開展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全國農村社區建設示范單位等創建活動。完善社區公共服務準入制度和指導性目錄,開展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建設試點工作。加強社區工作隊伍建設。

繼續深化基層群眾自治工作。做好第九屆村(居)委會換屆選舉的后續管理,著力做好新任村(居)干部培訓、換屆選舉信訪等工作。完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運行機制,落實村(居)監督委員會審議村(居)務公開制度,建立村(居)務公開和村(居)務監督工作檔案管理制度。深化農村(社區)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各地加強村(社區)廉政文化陣地建設。

積極做好區劃地名工作。加強行政區劃調整組織實施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積極穩妥地做好撤鄉設鎮等行政區劃調整的指導和審核報批工作。強化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完善地名標志設置,健全地名規范化、標準化工作機制。推薦上報全國地名公共服務示范市(區、縣),做好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準備工作。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完成11條縣級界線聯檢和平安邊界創建工作。

六、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做好殯葬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不斷深化殯葬改革,力爭全市火化率繼續保持全省領先。加大惠民殯葬力度,擴大城鄉困難群眾基本喪葬費免除范圍,開展青神縣、丹棱縣全民惠民殯葬試點。推進殯葬服務單位信息化、標準化、人文化建設。實施殯葬遂心工程,規范殯葬服務行為。加強公墓規范化管理,積極推進公益性墓地建設,有效整治超標準大墓修建、散埋亂葬等違規行為。開展好2014年殯葬改革宣傳年活動,加強殯葬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繼續開展全國救助管理機構等級評定和“省救助管理文明單位”創建活動,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工作軟硬件設施水平。在全市推廣仁壽縣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機制,加強和改進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為重點的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四級救助服務網絡”,促進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逐步實現救助網絡全覆蓋。加強救助管理機構能力建設。

提升婚姻收養工作水平。加強婚姻登記服務場所軟硬件建設,積極爭創國家級婚姻登記機關。創新開展結婚頒證儀式,加強婚姻調解,促進和諧婚姻家庭建設。婚姻登記合格率達100%。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抓好涉外送養工作,收養登記合格率達100%。

七、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推進社會組織登記制度改革。正確引導社會組織發展,健全完善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的相關制度。取消全市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推動制定我市行業協會商會脫鉤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脫鉤工作機制。開展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工作。

加強社會組織工作監管。完善社會組織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社會組織監督管理體系。做好社會組織年檢工作。分期分類對全市社會組織進行評估。強化社會組織自律誠信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不斷豐富社會組織管理服務手段。積極做好2014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的申報工作。

八、老齡工作

繼續組織實施《市“十二五”老齡事業發展規劃》。進一步貫徹落實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落實全市高齡補貼自然增長制度及各項優待政策,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抓好第四輪敬老模范縣(區)、敬老模范鄉鎮創建工作。加強老年組織建設和管理,進一步規范鄉、鎮、村、社區老年人協會,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敬老月尊老、敬老、助老宣傳教育活動。

九、信訪維穩工作

嚴格落實民政信訪維穩“一崗雙責”職責,開展領導干部定期接訪、主動約訪和包案下訪工作。著力加強民政信訪問題源頭治理,抓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解決民政信訪突出問題。加強民政信訪隊伍建設,充實和加強基層信訪工作力量。扎實做好涉軍維穩工作,實現“零進京、零聚集、零到省、不出事”目標。

十、綜合能力建設

加強民政法制化、信息化建設。加強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規范行政執法和審批,配合做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統籌推進民政信息平臺建設和市、區縣民政門戶網站建設,做好信息公開,提升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務效能。

夯實民政基層基礎。2014年為民政基層基礎提高年,強力推進全市民政規劃的有效實施,不斷完善民政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抓好陣地建設,確保鄉鎮民政辦和服務窗口辦公設施設備齊全。加強民政事業單位的建設管理。強化基層民政干部隊伍建設,落實與工作相適應的專職民政干部,保持民政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探索建立一村(居)一名民政助理員制度。加強民政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不斷修訂完善《民政工作規范》和機關內部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各項民政工作實現標準化管理,規范化運作。完成《民政志》的編纂工作。

加強民政人才隊伍建設。結合“民政培訓年”活動,開展全市鄉鎮民政干部培訓。做好民政行業特有職業培訓及技能鑒定工作。加強社工人才隊伍建設,深入貫徹《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加大培訓力度,開發社會工作專業崗位。繼續開展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試點工作。強化民政統計隊伍建設。加強志愿者隊伍建設,廣泛開展扶貧濟困、扶老助孤等志愿活動。

推進民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對民政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決策部署、民政各項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強民政系統內部財務管理和監督,加大對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肅查處貪污、擠占、挪用民政專項資金等案件,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突出問題以及侵犯群眾民主權利的問題。加強作風建設,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建立黨員干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服務群眾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