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建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24 09: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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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建設工作意見

根據國家人社部及省市人社部門的工作布署,為了實現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和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為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經辦工作提供有力支撐,切實保障我區“四個不出村”的創建工作順利開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和省市文件為依據,通過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個不出村”的創建,著力提高村居服務能力,轉變服務觀念,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全面構建覆蓋全區、經辦規范、流程統一、管理高效、服務到位、群眾滿意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管理服務體系。

二、目標任務

積極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個不出村”建設工作,按照“先易后難、重點突破、先行試點、全面鋪開”的工作思路,完善并規范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個不出村”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真正實現“參保登記、個人繳費、待遇領取、權益查詢”四個不出村;達到“五有”,即“有一塊牌子、有一個固定辦公場所、有一名專職工作人員、有一套服務軟硬件設施、有一系列運行管理機制”的要求,為農村居民提高就地就近的全方位服務。

三、實施步驟和工作方法

(一)成立組織。為確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個不出村”創建工作的圓滿完成,決定成立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個不出村”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鄭磊同志兼任、副組長由分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副局長鐘乾驥同志擔任、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兼任,分別指派到12個鄉鎮具體負責“四個不出村”的包鄉指導工作。

(二)工作安排。此次創建工作從6月1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1、組織準備階段(6月1日至6月10日)。根據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個不出村”創建內容和要求,各鄉鎮均要成立“四個不出村”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和推進計劃,對所有行政村(居)進行摸底調查,確定村居公共服務平臺站點設置,撥付專項經費以便工作開展,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個不出村”創建做好準備。

2、組織實施階段(6月11日至6月20日)。

(1)加強業務培訓。通過對村級業務經辦人員的政策和新農保經辦實務培訓,提高經辦人員對政策的認知程度和業務經辦能力,讓經辦人員了解“四個不出村”建設工作的重大意義、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切實提高經辦人員的思想認識和為民服務觀念。

(2)加大基礎設施投入。一是保障硬件實施的投入。精心挑選“四個不出村”業務經辦服務點,并配置電腦、打印機、辦公桌、文件柜等必要設備;二是人員配備到位。建立健全村居協理員入職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提升村級公共服務平臺的業務經辦能力;三是提供必需的經費保障。協調民豐銀行鄉鎮分支機構和鄉鎮財政所,確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和金融服務網絡延伸到村居服務站點,切實做到機構、人員、經費、場地、網絡的“五到位”。

(3)加強服務平臺制度建設。制定一整套村級經辦服務管理制度,做到有辦事流程、有服務承諾、有工作職責、有服務公約等一系列運行管理機制。

(4)加強創建督查。區“四個不出村”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創建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影響創建工作的責任人將給予批評和懲戒;同時大力宣傳創建工作,利用各種媒介及時報道創建工作中的先進典型,促進我區“四個不出村”創建工作的順利開展。

3、考核驗收階段(6月21至6月30日)。各鄉鎮要認真梳理總結創建工作經驗,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處,同時對“四個不出村”的建設工作進行回頭望,查漏補缺,查找建設工作中的不足,并及時糾正到位,以迎接省、市對我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個不出村”創建工作的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鄉鎮均要成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個不出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鄉鎮創建工作計劃和方案,指導督促創建工作。鄉鎮主要領導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切實加強領導,抓好組織實施,研究解決建設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突出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將創建工作不斷推向深入。

2、統籌協調、做好配合。鄉鎮人社所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加強與鄉鎮民豐銀行、財政所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做好與各部門的溝通工作,為農村居民提供規范、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務,確保本鄉鎮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個不出村”的建設工作能夠得到順利推進。

3、提高效率、強化進度。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個不出村”的建設工作中,各鄉鎮要根據工作實際,高效整合現有人力物力資源,加快創建步伐,確保6月底之前不折不扣的全面完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個不出村”的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