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交通暢通工程監督檢查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01 08: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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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查主體
市監察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規劃局、國土局組成督查組,對各責任主體和建設主體的相關工作開展督促檢查。
二、督查內容
上年公交場站建設掃尾工作完成情況;今年市、區公交站場布局規劃編制完成情況;新開工建設公交樞紐站、公交始末站等公交站場按照序時進度建設情況;工程質量、資金使用和成本控制等情況;新辟和優化公交線路情況等。
協調解決交通暢通工程推進過程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各項目標任務按照序時進度和質量要求順利進行。
三、督查方法
(一)實行公交場站建設情況月報告制度。各責任主體于每月5日,向督查組(市監察局效能監察室、交通運輸局綜合運輸處)分別報送《市區公交場站建設情況進度表》(見附表)。
(二)上門督查,采取看現場、聽匯報、查臺賬等方法定期不定期的進行。
四、組織實施
8月份,對上年公交場站建設掃尾工作完成情況和今年市區公交站場布局規劃編制完成情況以及公交場站開工建設情況進行督查;
10月份,對公交站場建設情況、新辟和優化公交線路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查;
12月下旬,對市區公交站場竣工情況進行檢查匯總,針對存在問題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見,并對全年工作進行全面評估。
五、相關要求
(一)公交場站建設是民生工程,各責任主體和建設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明確責任、全力推進,做到項目、責任人、時間節點、質量要求“四明確”。建設任務要細化分解,倒排工期,確保項目建設有序、高效、健康開展。
(二)各級監察機關要加強對所轄區域內的項目建設進行督促檢查,協助責任主體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
(三)市監察局根據各級簽訂的《建設目標責任書》,對土地供應不及時、資金不到位、工程質量以及建設進度不達標的責任主體負責人實行約談;問題突出且不及時整改的,由監察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向問責決定機關提出問責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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