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價格和治亂減負實施意見

時間:2022-09-16 10: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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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價格和治亂減負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全市價格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穩定價格治亂減負工作,完善價格調控機制,確保價格總水平實現預期目標。現制定2013年全區穩定價格和治亂減負目標責任分解實施意見如下:

一、穩定價格目標責任制

(一)總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相關要求,2013年全市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預期目標為: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CPI)年度漲幅控制在省定水平。

(二)責任單位:

各街道辦事處、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農辦、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物價局、商務局、工商分局。

(三)目標責任分解:

1、完善價格調控機制。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圍繞穩定價格總目標,分解制定落實總目標的具體工作措施。(各責任單位)

2、建立健全價格調節和補貼專項資金。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價格調節和補貼專項資金制度。并于每年2月、5月、8月、11月的10日前,向區穩定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上一季度專項資金使用情況。規范調節資金使用管理,確保發揮調控市場,穩定價格的作用。(區財政局、物價局)

3、穩定主副食品市場價格。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主副食品供應,切實穩定市場價格。加強轄區副食品市場綜合平均價格漲跌幅度測報工作。(區物價局、商務局)

4、加強副食品生產。續建0.2萬畝標準化菜地,擴大秋冬季蔬菜種植面積和蔬菜套(復)種面積,積極整合財政資金,大力推進設施蔬菜建設,確保周年生產均衡上市,保證我區葉菜自給率明顯提高。(區農辦)

5、落實主副食品儲備和調運制度。按市商務局要求,組織落實豬肉、牛肉、蔬菜、糧食的儲備目標任務,確保市場不斷檔、不脫銷。在惡劣天氣等緊急情況下,啟動臨時調運補貼,保障市場供應。(區商務局、發改局、財政局)

6、有序推進平價直銷店建設。按照省市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合理規劃平價直銷店布局,全年新增平價直銷店2家。同時,不斷擴大平價商店經營品種,規范平價商店日常管理,積極探索建立長效機制,促進平價直銷店持續健康發展。(區物價局、商務局、各街道辦事處)

7、強化農貿市場監管。完善農貿市場攤位費備案管理制度。創成市級綠色市場2個,新建菜市場1個,農貿市場升級改造8個。落實好各項優惠政策,推動農副產品基地與農貿市場掛鉤直銷。(各街道辦事處、區物價局、商務局、工商分局)

8、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完善市場價格監測網絡,擴大監測面,增加監測品種,提高價格信息頻次;擴大價格爭議調解網絡,促進經營者自主定價合理性;暢通“12358”價格舉報通道,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完善價格社會監督網絡,加強對市場價格的日常監督。(區物價局)

9、主動引導社會輿論。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協調,積極做好輿情監測和信息反饋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媒體要強化正面宣傳和主動引導,及時宣傳各級政府、部門促進生產、保障供應、穩定價格的各項措施,確保本地區價格秩序井然與社會和諧。(區委宣傳部、物價局)

10、推動企業價格自律。對大型超市、農貿市場等主副食品經營者宣傳價格政策,開展政策提醒。積極倡導各大超市讓利于民,多推大眾菜、優惠菜。(區物價局)

11、開展市場聯合檢查。加強對農貿市場、超市等單位的市場聯合大檢查,堅決查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相互串通、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區物價局、商務局、工商分局)

12、加強消費維權。暢通“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認真受理并及時處理消費者咨詢、申訴和舉報,對不正當競爭和壟斷等哄抬價格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區工商分局)

13、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建立市場價格異動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迅速介入,妥善處置。暢通各責任單位舉報通道,確?!?2345”政府熱線24小時專人值守,認真受理舉報,及時化解矛盾,維護群眾利益。(各責任單位)

14、適時提請出臺干預措施。在價格上漲過快時,落實相關預案規定,確保市場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區物價局)

15、加強社會救助。做好低保戶、低保邊緣戶、低收入困難家庭季審、半年審和年審工作。做好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登記審核工作。強化動態管理,做到“應保盡保、應出即出、應調即調”,各類困難群體臨時生活補貼不重復享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保各項保障資金和各類救助資金真正惠及困難群眾。每年1月、4月、7月、11月的10日前,向區穩定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上一季度“物價上漲與困難家庭臨時生活補貼聯動機制”實施情況。(區發改局、財政局、民政局、人社局、物價局)

16、全面倡導價格行為規范。實行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制度,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和時間節點推行明碼實價,倡導價格誠信經營,規范價格行為。(各街道辦事處、區物價局)

二、治亂減負目標責任制

(一)總目標:

國家、省市取消、取締的收費項目和降低收費標準的政策執行到位,落實收費減免優惠政策。執行各項收費管理規定,全年無違法、違規收費行為發生。

(二)責任單位:

各街道辦事處、區住建局、農辦、教育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環保局、城管局、民政局、人社局、衛生局、旅游局、人防辦、開發總公司、建華開發公司。

(三)目標責任分解:

1、嚴格執行各項收費管理規定。確保國家、省市宣布取消、取締的收費項目和降低的收費標準執行到位,全年無擅自立項、超標準、超范圍、搭車收費等行為發生。(各責任單位)

2、落實各項收費優惠政策。落實涉及企業改革、促進和諧發展的各項收費優惠政策。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和低保對象等群體的各項收費減免優惠政策。(各責任單位)

3、規范教育收費。認真貫徹《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落實義務教育免雜費、課本費、作業本費政策。執行公辦高中“三限”政策(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規范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嚴禁收取與入園、入學掛鉤的贊助費。(區教育局)

4、加強房地產價格監管。嚴格執行《市保障性住房價格管理辦法》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及價格申報制度,維護和規范房地產市場價格秩序。(區住建局、開發總公司、建華開發公司)

5、加強醫藥價格(收費)監管。落實藥品價格和醫療服務收費政策,探索社區醫療服務收費管理措施。落實惠民醫院醫療收費減免政策,規范收費公示,公示率達100%。(區衛生局)

6、加強旅游價格監管。強化景點價格監管,凈化旅游市場價格環境,規范旅游價格明碼標價行為,倡導旅游誠信經營,促進旅游業健康發展。(區物價局、旅游局)

7、貫徹落實涉農價格(收費)政策。加強農業排灌水、電費等監管,無亂收費和亂加價行為。(涉農街道、區物價局)

8、建立健全農村價格管理監督網絡并正常開展工作。街道、行政村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欄達到“看的清、讀的懂、留的住、不破損”的要求,公示率達到100%。(涉農街道、區物價局)

9、規范收費行為。收費單位要建立健全收費公示和收費清單制度,公示規范、醒目,公示率、準確率均達100%。收費票據開具規范,收費項目、標準準確無誤。(各責任單位)

三、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區發改局、農辦、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物價局、投促局、環保局、城管局、商務局、衛生局、人防辦、工商分局、開發總公司、建華開發公司、莫愁湖街道辦事處、興隆街道辦事處、南苑街道辦事處、沙洲街道辦事處、雙閘街道辦事處、江心洲街道辦事處

(二)操作規程:

具體考核工作由區穩定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區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考核由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終考核組成。

日??己艘詤^穩定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目標管理和檢查臺賬、檔案為依據,日常考核分占全年總分的40%。

半年考核是各責任單位每半年對目標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自查、總結,并將總結報送區穩定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情況占全年總分的20%。

年終考核,由區穩定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考核組進行年終全面考核,年終考核分占全年總分的40%。

凡在年度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決”:一是因價格或亂收費問題,引發群眾聚集、群訪等惡性事件的;二是因重大價格違法、違規行為或亂收費問題被舉報并查實的;三是因保供穩價措施不力,引起本區域和管理范圍內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斷檔脫銷,造成價格暴漲的;四是對價格違法、違規行為或亂收費問題未能及時予以糾正,造成惡劣影響的。

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終考核結果由區穩定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后匯總排序并進行全區通報。

(三)加分辦法: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一定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0分。不重復計分,以所加最高分為準。

1、在國家、省、市、區級有關會議上介紹穩定價格和治亂減負工作經驗的,或作為現場會召開點,或被列為學習參觀點的,加分如下:國家級加10分;省級加8分;市級加6分;區級加3分。

2、穩定價格和治亂減負工作成效顯著,被新聞媒體宣傳報道的,加分如下:國家級加8分;省級加5分;市級加4分。

3、調研成果加分。與穩定價格和治亂減負工作相關的理論文章、調研報告被區級以上報刊、簡報采用的,加分如下:國家級加8分;省級加5分;市級加4分;區級加2分。

4、自加壓力,發展農副產品平價直銷店1家及以上,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