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企業招工工作意見
時間:2022-11-05 0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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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鎮工業園區不斷壯大,園區企業逐漸增多,企業用工形勢日趨緊張,企業“招工難”已成為制約園區發展和招商引資的突出問題,為了切實幫扶企業,促進園區科學發展,進位趕超,全區今年要幫助工業園區企業招工3000人以上。2013年“五一”前完成任務數的60%以上,其中,下達我鎮的招工任務任務數為130人。為了確保我鎮全面完成區里下達的招工任務數,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近期幫助招工的重點企業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鎮園區企業招工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三、強化招工責任
鎮長為第一責任人,各村(居)委會的支部書記為具體負責人,負責本村(居)委會的招工工作。各村(居)委會要高度重視,切實把企業招工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加強對招工工作的領導,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組織開展好招工工作,全面完成下達的招工任務。
四、拓寬招工渠道
各村(居)委會要抓住“春節”、“五一”、“清明”、“端午”、“中秋”、“十一”民工返鄉多的機會,組織形式多樣的招聘會,充分利用橫幅,廣告、宣傳車、擺攤設點等各種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廣泛宣傳企業用工信息、用工環境及政策,營造濃厚的招工氛圍。
五、招工考核認定程序
(一)務工人員持區招工辦統一印制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職業介紹推介單到企業報名,經錄用后加蓋企業公章返還給招工責任單位。招工責任單位將加蓋企業公章的職業介紹推薦單原件、復印件(招工責任單位提供的材料:新招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和近期半身照片二張,與用工企業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連續工作三個月工資表)交園區主管部門蓋章進行初步認定,初步認定后每月30日前,向區招工辦報送招工完成情況,并報送推薦人員名單和職業介紹推薦單第一聯。
(二)每月1日—5日,區招工辦根據各單位報送的推薦人員名單進行電話或實地走訪。經審核無誤且務工時間滿三個月的錄入造冊后,每季度20日由河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區中小企業管理局主要負責任簽署復核意見,并報區招工領導小組確認招工任務完成數,已確認完成的任務數于每季度25日的招工簡報中進行通報。
2013年的招工任務確認數上報時間截至2013年11月30日,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間上報的任務數作為2014年的招工任務確認數。
六、實行用工優惠
大力完善園區就業職工社會保障體系,凡在園區企業務工人員,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在園區同一企業工作滿三個月,并簽訂了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其子女入學可享受城區居民子女就近入學同等待遇;已參加過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繼續享受相應的政策。在園區同一企業工作滿二年,簽訂了勞動合同并參加了社會保險的“4050”人員,可按政策規定申請社保補貼。在園區同一企業滿三年的本區籍員工,并續簽二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可與城鎮居民一樣按政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租住廉租房。
七、實行招工獎補
1.實行招工補貼。凡是推薦務工人員到區工業園區企業(已備案企業)務工的鄉鎮、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或個人,經區招工辦認定后即可享受職業介紹費補貼。職業介紹費補貼由區就業局直接發放到鄉鎮、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個人。補貼標準為:
①單位和個人輸送務工人員補貼標準如下: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經招工辦認定,并在同一企業上崗三個月以上的,每人補貼200元。
②暑期工(僅限教體局招工隊推薦)在園區工作一個月以上的,經招工辦認定,每招一暑期工補貼100元。
2.安排培訓補貼。對園區重點幫扶招工的企業,根據企業的規模、用工人數,安排培訓計劃,組織崗前培訓,給予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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