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稅政工作小結

時間:2022-03-18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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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局稅政工作小結

一、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區局2011年安排的稅政工作

(一)加強對貨物運輸業的稅收征管。完成了貨運業代開票中介機構和自開票納稅人年審工作,州直3戶貨運業自開票納稅人年審合格,給予自開票資格。1戶自開票納稅人不符合自開票納稅人年審要求,給與取消。2戶代開票中介機構經州局年審合格上報區局,繼續給予代開票資格。

按照區局《關于清理整頓貨運業自開票及代開票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精神,5月又對州直3戶貨運業自開票納稅人,2戶代開票中介機構進行了檢查,按時將《關于清理整頓伊犁州直貨運業自開票及代開票工作總結》上報區局。

(二)為進一步做好車船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州局和州保險行業協會聯合下文,成立由我局和州保險行業協會人員參與的代收代繳車船稅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雙方單位對車船稅的征收方式和具體操作方法,協調解決代收代繳車船稅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規范車船稅代收代繳工作,不斷提高車船稅代收代繳工作質量,安排縣市局每年3-4月份,開展一次車船稅代收代繳專項檢查工作,通過州局年度績效考核檢查,各縣市局都按州局要求對保險公司代收代繳車船稅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對查出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罰。

(三)為進一步加強車輛定額稅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道路貨物運輸業核定營業額征稅管理辦法的通知》(新地稅發〔〕180號)和《關于加強道路貨物運輸業稅收代征工作的補充意見》(伊州地稅函〔2010〕74號)文件精神,州直各縣市局積極加強與運管部門的協調溝通,對貨運業定額稅征收工作已全面展開??褪械胤蕉悇站?010年1-11月征收車輛定額稅209萬元。新源縣地方稅務局在縣政府的大力幫助和協調下,制定并由縣政府以正式公文下發了《新源縣車輛稅收征收管理辦法》。該《辦法》自7月份執行以來,共代征車輛定額稅105.16萬元。填補了多年來貨運車輛稅收定額管理的空白,有效地增加了稅收收入。

(四)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了土地增值稅的預繳和清算工作;對達到清算標準的企業,及時要求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促進了房產企業規范化管理。

(五)根據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開展營業稅和地方各稅政策業務調研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組織各縣(市)地稅局對營業稅、房產稅、契稅等地方稅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對稅收征收管理和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向區局及時反映。對由于歷史原因造成有部分集資建房的購房人持購房合同長期不辦理房產證,房產轉讓時才辦理房產證,造成目前追繳集資建房銷售不動產營業稅難度大的問題和土地整理項目修建田間道路征收營業稅政策不明確的問題,專題向區局請示后,得到解決。

(六)根據自治區財政廳和自治區地稅局《關于開展耕地占用稅立法有關調研工作的通知》(新財法稅(2010)1號)文件精神,我局與州財政局、州國土局相互配合,按時向區局上報了《伊犁州耕地占用稅立法有關調研報告》(伊州財法稅(2010)28號)。

(七)及時貫徹落實《關于調整全區營業稅起征點等問題的通知》,及時宣傳政策,開展調查摸底,經依法確認營業稅起征點調高后,州直減少個體經營戶11734戶,減少稅收2347萬元。

(八)對區局安排的《關于開展金礦資源情況調研的通知》,我局立即就州直轄區新疆阿希金礦巖金礦資源有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對區局安排的《關于在全區開展公共交通車征免稅情況的調研》立即安排及時上報。

(九)根據《關于開展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我局及時安排部署,根據文件要求,各縣市局學習《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試行)》,制定出《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實施辦法》(試行)和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審理流程圖,并對此項工作進行職能設置、職責分工,實行專人專管制,為更好地開展此項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十)我處按時向區局上報營業稅、城建稅、“七稅一費”的總結、報表及州直“耕地占用稅和契稅決算報表”和季度報表。

二、在稅政管理和稅收征管相結合方面所作的工作和存在的問題

(一)今年州局領導非常重視耕地占用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在年初工作計劃中就將此項作為工作重點,不論是在年初工作會議還是在每個季度的稅收分析會上,都強調要各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繼續做好轄區內耕地占用稅稅源調查核實工作,掌握準確基礎數據;各縣市局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加強與國土部門配合,加大工作力度,落實稅收政策,抓好此項稅收征管工作。州局為掌握州直耕地占用稅征收情況,建立了《州直耕地占用稅征收情況登記表》。今年奎屯市局實現耕地占用稅征收零的突破。天北新區征收的首筆耕地占用稅稅款100萬元征繳入庫。截至11月底耕地占用稅征收入庫5337萬元,比去年同期增長3348萬元。

(二)針對占用伊犁州直生產建設兵團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稅難度大的問題,我們向州人民政府上報了《關于征收占用伊犁州直生產建設兵團耕地的耕地占用稅返還兵團比例的請示》,州人民政府辦公廳以伊州政辦函[2010]29號進行批復,我們及時制定了《伊犁州直生產建設兵團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辦法(試行)》,積極與農四師領導溝通,目的是與農四師國土部門協商聯合發文。(困難很大)

(三)針對耕地占用稅征收難的問題,州局與州國土資源管理局聯合向州政府上報了“關于上報批轉《進一步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的意見》的請示”,目的是地稅部門建立與國土資源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加強土地信息溝通渠道,及時獲取國土資源部門批準使用土地信息,夯實“先稅后證”的工作基礎。州政府非常重視提交常務會,在會上州政府領導認為若批轉此文,將不利于引進外地企業,暫不予批轉,現行如何征收還如何征收。

(四)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56號)文件精神,對房地產交易環節所涉及的營業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等稅種實行了“一窗式”征收,在對轉讓或銷售房地產的單位和個人在辦理《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時,國土資源管理局和房管局辦證人員必須查驗房地產交易中轉讓人和承受人繳納的完稅憑證原件,無稅票或稅種繳納不全的不予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不僅方便了納稅人,也有效地防止了房地產稅收的流失。

(五)加強發票管理,嚴格實行“以票控稅”。通過發票監控管理辦法的落實,強化了對用票人及受票人發票使用的管理,嚴格審核房地產公司自開票納稅人資格,對建筑業均實行到稅務部門開具發票。

(六)進一步加強對建筑行業稅收的管理。一是加強對大型投資、重點工程稅收征管,對大型投資、重點工程項目重點監控,不斷建立、健全建筑業管理臺帳和重點工程信息資料檔案,并要求納稅人嚴格按照工程進度申報納稅,詳細掌握建筑企業的納稅情況,并在工程完工后做好稅款清算工作;不斷規范建筑業發票管理,為納稅人代開發票時,必須以建筑工程的合同為依據,否則一律不得代開發票。

(七)針對房地產交易價格真實性是一個征管中的薄弱環節和不規范因素,州直伊寧市局、新源局、口岸局向當地政府匯報后制訂了《二手房交易價格標準》,有效地規范了管理。

(八)強化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管理。今年,在繼續抓好行政、事業單位、私人出租房屋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管理基礎上,各縣市局在申報期內,對納稅人申報資料,對照新標準進行逐戶審核,嚴格把關,保證企業正確申報繳納稅款。

三、強化稅收分析,進一步促進稅源管理

每季度召開一次州直稅收分析會,通過稅收分析工作,一方面全面了解稅收政策對稅收收入的影響,準確地查找日常征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和不足,有效地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稅收管理的針對性。另一方面,使稅收政策部門能及時了解到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針對征管中的薄弱環節完善征管措施。

四、在稅收調研方面所做的具體工作和經驗

對由于歷史原因造成有部分集資建房的購房人持購房合同長期不辦理房產證,房產轉讓時才辦理房產證,造成目前追繳集資建房銷售不動產營業稅難度大的問題和土地整理項目修建田間道路征收營業稅政策不明確的問題,我局經過反復實地調研,專題向區局請示后,得到解決,受到基層局的好評。由此我們認為對納稅人反映的問題,要引起稅務部門的重視,州局要實地調研,認真研究現行稅收政策,向區局反應時,將存在的問題、現狀和解決問題的建議向區局書面請示,以便于區局決策。

五、在稅政業務學習和交流、稅法宣傳與輔導所作的具體工作

稅政部門在干部稅收政策培訓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按照“注重綜合素質、提升執法能力、創新培訓方式、實施全員培訓”的要求,強化教育培訓,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大規模的教育培訓工作格局,每年的大比武出題都是稅政部門,基層局堅持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的方法開展業務知識學習,使干部掌握稅收政策,執法水平不斷提高,執法素質和能力得到了提高。

在對外宣傳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內容豐富、形式新穎的活動,收到了顯著成效。首先,以稅收宣傳月為契機,開展了稅法宣傳活動;印制稅收宣傳單、印制稅法宣傳冊;開展稅法宣傳進企業;召開稅企座談會,了解企業困難,征求企業意見,為企業發展出謀劃策,宣傳稅收政策;開展“稅官下企業”活動;將老百姓關心的熱點稅收政策提供給州局辦公室,按期在《伊犁晚報》上登載,通過以上各種形式,增強了稅收宣傳的效果。

參加每年兩期《新廣行風》、《伊廣行分》熱線,解答納稅人提出的問題,解答納稅人網上咨詢、電話咨詢、上門咨詢稅收政策問題。

在解答納稅人問題是,實際上是對我們稅務部門執行政策的一個考驗,稅收政策執行的公平到位,納稅人不會有意見,但若要不公平,納稅人就會有意見。因此稅收政策執行部門,一定要嚴格貫徹現行稅收政策,做到政策執行不走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