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發展工作計劃
時間:2022-08-23 0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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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發展直接關系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局。新中國成立50年來,水利建設取得了顯著成就,發揮了巨大的防洪、除澇、灌溉、供水、發電、航運、漁業、改善生態環境等綜合效益。
我國降雨時空分布不均,水旱災害頻繁,水資源短缺,水污染嚴重,治水難度大。由于長期以來投入不足,水利建設嚴重滯后,不能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隨著人口增加和經濟社會發展,對水利的要求越來越高,缺水問題已成為我國可持續發展重要制約因素。
面對水利建設的新形勢,必須從戰略的高度認識和推進水利建設,加快發展,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防洪安全、水資源供給和水環境與生態保護等支撐與保障。
遵照黨中央、國務院對水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以及國民經濟發展目標和規劃布局,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會同水利部、建設部編制了《水利發展規劃》,提出了**水利發展以及城市供排水建設的總體思路、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
一、現狀及形勢
(一)水利建設取得的成就
新中國成立50年來,興建了大量的水利基礎設施,全國水庫從解放初的20多座增加到8.5萬多座,累計加固新修堤防26萬多公里,初步形成了七大江河的防洪工程體系;全國供水能力從1000多億立方米增加到5800多億立方米,其中城市供水量達到470億立方米,供水普及率為96.8%,農田灌溉面積從2.4億畝發展到8.2億畝,基本形成城市供水體系和全國農田灌溉總體格局;累計解決了農村2.1億人、1.3億頭牲畜的飲水困難;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積83萬平方公里,城市污水日處理能力達4200萬立方米;水電總裝機容量從36萬千瓦增加到7200萬千瓦,其中水利系統裝機容量達2880萬千瓦,完成了447個農村初級電氣化縣建設。
**期間,長江三峽、黃河小浪底和萬家寨、珠江飛來峽等水利樞紐和淮河、太湖治理及大江大河大湖堤防加固等一批重點工程建設進展順利。特別是**年長江、嫩江、松花江大水后,國家加大了以堤防為重點的防洪工程建設的投入力度。**期間加固和新修大江大河堤防18000多公里,進行了河道整治和重點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取得了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年長江流域再次發生大洪水,堤防工程配合水庫攔洪,減少直接經濟損失約300億元,約相當于**年洪水后長江防洪建設投資的3倍。**年太湖流域發生超百年一遇洪水,治太工程減災效益達90多億元,相當于治太工程總投資的2倍以上。
**期間,全國新增供水能力近400億立方米,在農田灌溉總用水量基本不增加的情況下,凈增有效灌溉面積6400萬畝,城市累計節約用水量106億立方米,新增水利系統水電裝機容量1000萬千瓦,基本完成了300個農村初級電氣化縣的建設,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3萬平方公里。
水利建設在防洪保安、城市生活及工農業供水、農村初級電氣化縣建設、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等方面,為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社會安定、人民生活質量提高、改革開放順利進行和國家經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二)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特定的自然條件,決定了水利建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隨著人口不斷增加、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與質量提高,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水利的要求越來越高,水利建設任務越來越重,水利已成為嚴重制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瓶頸”之一,主要表現在:
1、防洪能力低,洪澇災害嚴重。我國是世界上洪澇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全國70%的固定資產、44%的人口、1/3的耕地、數百座城市,以及大量的重要基礎設施和工礦企業都位于大江大河的中下游地區,受洪水威脅嚴重。由于防洪基礎設施薄弱,洪水災害頻發,據統計,90年代以來,洪水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萬億元,其中**年損失達2500多億元。
雖然近三年來加大了以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堤防為重點的防洪工程建設,大江大河堤防的抗洪能力有較明顯提高,但由于長期以來水利建設欠帳太多,防洪工程體系薄弱,致使江河防洪標準仍然偏低。攔蓄洪工程建設不足,且有40%的水庫帶病運行,非工程措施體系不健全,蓄滯洪區安全建設嚴重滯后,缺乏靈活運用的基本條件,啟用困難。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防洪保護區內的經濟和人口都將不斷增長,防洪形勢依然嚴峻,治理任務十分艱巨。
2、干旱缺水嚴重,水資源供需矛盾尖銳。我國降雨時空分布不均,人均占有水資源量少,水資源分布與耕地、人口、經濟布局不相匹配,北方地區干旱缺水嚴重。由于投入不足、管理粗放等原因,供水工程建設嚴重滯后,部分地區水資源浪費與水污染嚴重,水供需矛盾不斷加劇。
目前,全國每年缺水量達400億立方米。90年代以來,平均每年因旱受災的耕地面積達3.7億畝,年均減產糧食200多億公斤,還有2400多萬農村人口飲水困難;城市供水設施不足,配水管網老化及水源污染問題突出,50年代及其以前建設的城市配水管網老化嚴重,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100多座嚴重缺水,尤其是京津等大城市,連遇枯水年就會出現嚴重的水危機。
2000年,我國又發生大面積干旱,全國累計受旱耕地面積達6億畝,糧食減產約450億公斤。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有100多座城市出現供水緊張狀況,部分城市發生水危機。
隨著人口增長、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以及生活質量提高和生態環境改善,我國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將進一步減少,而需水量不斷增加,水資源供需矛盾愈加突出,缺水問題將成為影響我國糧食安全、生活質量提高、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改善和社會安定的重要制約因素。
3、水土流失嚴重,水環境不斷惡化。全國水土流失面積367萬平方公里,約占國土面積的38%,其中水蝕面積179萬平方公里,以黃河上中游、長江上游地區水土流失最為嚴重。水土流失導致江河湖庫淤積嚴重,土地貧瘠,生態環境惡化,工程效益衰減,加劇了洪澇干旱和風沙災害。
根據水質監測統計,全國廢污水年排放量達600多億噸,其中近80%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江河湖庫水域。水污染加劇了水資源的緊缺;全國地下水超采嚴重,已形成了部分區域性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導致部分地區地面沉降、海水入侵。
此外,水利管理工作也比較薄弱。重建輕管的問題尚未從根本上扭轉,管理粗放,管理設施和經費不足,尚未形成價格、收費等良性運行機制;部分水利工程配套不齊全,有些工程老化失修嚴重,水利工程效益衰減。
(三)水利發展的有利條件
1、水利基礎設施地位進一步提高?!鞍宋濉逼陂g,國家確立了水利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地位,全社會的水患意識不斷增強,中央和地方的水利建設投資逐漸增加。**期間,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作出了一系列關于加強水利建設的重要決定,將水利建設擺在基礎設施之首,把節水作為革命性措施來抓,各級政府更加重視水利建設及城市供排水設施建設,社會及群眾參與水利建設的積極性也大大提高,初步形成了“水利為社會,社會辦水利”的新局面,進一步加快了水利建設步伐。
2、經濟社會發展為水利建設提供了條件。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國家財力增強,以及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經濟社會對水利的需求增加,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投資建設水利基礎設施的能力不斷增強,市場對資源的配置能力逐步加大,為水利發展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空間。近三年來國家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發行財政債券建設水利工程,大江大河堤防加固、城市污水處理、灌區節水改造、節水增效示范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等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的投入力度大大增加;水利產品和服務的價格逐步趨向合理,今后加入WTO后將更多地引進國外資本和先進技術及管理經驗,進一步拓寬供水、水電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來源渠道。這些都是水利建設的有利條件。
3、水利具備了加快發展的基礎。經過50年的水利建設,不僅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初具規模,水利設施的存量不斷增大,具備了一定的物質基礎。而且在水利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培養了一支技術干部隊伍,水利建設與管理的體制不斷健全,水平逐步提高,水利科技及新材料、新方法應用等方面也取得了較大進步,都為依法治水、科技興水,為推進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轉變,加快水利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綜上所述,50年來水利建設成就顯著,為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進入21世紀,面對依然嚴峻的防洪保安形勢、不斷加劇的水資源供需矛盾和日趨惡化的河湖污染及生態環境狀況,以及水利發展面臨的機遇與挑戰,必須從戰略的高度認識和加強水利建設,在**計劃中把水利建設作為戰略重點,放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優先安排。要在進一步提高江河防洪能力的同時,更加注重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優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護,重點解決城市供水不足以及水污染嚴重問題,逐步緩解我國北方地區干旱缺水矛盾。
二、水利發展方針及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水利發展的方針政策,把水利建設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重點。堅持興利除害結合,開源節流并重,防汛抗旱并舉,節流優先,治污為本,科學開源,綜合利用的方針。以發展為主題,改革和科技創新為動力,根據實際情況對建設重點進行戰略性調整,在加強防洪減災工作的同時,把解決缺水和水污染問題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治水,強化管理,完善機制,提高效率,推進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轉變。通過水資源的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優化配置、有效保護、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資源、環境和經濟的協調發展,為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水利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原則。水利建設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速度相適應,并適當超前,統籌兼顧各行業對水利的需求。
2、堅持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原則。統籌考慮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治理、配置、節約與保護,在重視防洪除澇的同時要加強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優化配置,提高抗旱能力;在重視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同時要加強對水資源的節約與保護;在重視工程建設的同時要強化管理。
3、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妥善處理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部門間、城鄉間、區域(流域)間,以及開發與保護、建設與管理、近期與遠期等關系。處理好農業、工業、城市以及生態、生產、生活用水的關系,城市發展、產業布局、結構調整以及生態建設要符合流域規劃的要求,充分考慮水資源條件。
4、堅持全面推進水利改革,以改革促發展的原則。深化改革,理順管理體制,完善法制,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的水利及城市供排水投入、價格和管理等良性運行機制,促進水利事業全面發展。
5、堅持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結合的原則。區分工程的不同效益類型,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設與管理體制;進一步提高各級政府對水利建設的投入力度和宏觀調控能力,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吸引國內外資金投入水利與城市供排水設施建設。
6、堅持向西部傾斜,促進西部與中東部協調發展的原則。在繼續加強中東部地區水利建設的同時,進一步加快西部地區的水利建設步伐。合理配置水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重點緩解北方地區水資源短缺矛盾,實現東西協調、南北互濟,為西部大開發奠定基礎。
7、堅持量力而行,突出重點,提高效益的原則。優先安排續建工程,根據國家財力狀況,按輕重緩急要求,開工建設一批事關全局的防洪、供水等重點骨干水利與城市供排水工程。
(三)規劃目標
1、防洪安全。**期間,大江大河干流中下游重要地區達到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特大城市防御100年一遇以上洪水;大城市防御50~100年一遇洪水;中等城市防御20~50年一遇洪水;重點海堤防御50年一遇潮水位加8~12級風暴潮。
經過10年努力,進一步完善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大江大河的防洪減災體系,主要防洪保護區達到規劃確定的防洪標準。遇流域性超標準洪水,運用綜合措施,確保重要城市和重點地區的防洪安全。
2、節約用水。**期間,全國新增節水灌溉面積1億畝,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由目前的0.40提高到0.45左右。全國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由目前的50%左右提高到60%;降低城市配水管網漏損量。
經過10年努力,完成主要大型灌區的節水改造,共新增節水灌溉面積2.5億畝,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0左右,建設一批節水型的農業區。全國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65%,建設一批節水型城市。
3、水資源利用。**期間,全國新增供水能力400億立方米,其中新增城市供水能力160億立方米,新增鄉鎮供水能力80億立方米。水利系統新增水電裝機容量500~800萬千瓦,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縣,進一步開發農村水電資源。
經過10年努力,全國供水能力達到6600~6700億立方米,城市及工農業抗御干旱的能力進一步提高,初步緩解華北地區水資源的供需矛盾,進一步提高全國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的比重。
4、農村水利建設。**期間,在全國農田灌溉總用水量基本不增加的條件下,凈增農田灌溉面積3000萬畝,增加草場及林果灌溉面積1600萬畝,逐步提高農村抗御干旱的能力,基本解決現有2400萬人的飲水困難。
經過10年努力,共凈增農田灌溉面積5000萬畝,全國有效灌溉面積達到8.7億畝。
5、城市供排水。**期間,重點增強主要缺水城市的供水能力,保證城市供水安全,全國新增城市供水能力4500萬立方米/日,供水普及率達到98.5%;加大污水處理力度,提高污水處理回用率,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45%,新增城市污水處理能力3000萬立方米/日。
經過10年努力,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50%,新增城市污水處理能力6100萬立方米/日。
6、水土保持與水資源保護。**期間,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5萬平方公里;工業廢污水基本實現達標排放,力爭主要城市生活供水水源地的水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經過10年努力,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積50萬平方公里;主要江河水污染、北方地區地下水超采和河湖生態環境明顯好轉。
三、水利建設主要任務
(一)繼續加強大江大河治理
加強大江大河防洪體系建設,要從實際需要和可能出發,統籌安排堤防、樞紐、河湖疏浚和蓄滯洪區建設,完善防汛通信指揮調度系統,確保城市和重點地區的防洪安全。
1、堤防加固。重點加強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大湖的I、II級堤防建設和河道整治,以及其它重要堤防建設?;就瓿砷L江中下游干流、武漢等重點防洪城市以及洞庭湖、鄱陽湖、重要支流I、II級堤防的加高加固、堤身和基礎防滲、填塘固基、隱患處理,進行干流河勢控制等工程建設,使長江干流重點堤防達到流域規劃標準。
完成規劃確定的黃河下游堤防加高加固任務,結合河勢控制和淤背固堤,逐步形成“相對地下河”,扭轉過洪能力減小的趨勢。
完成國務院確定的治理淮河、太湖工程建設任務。
基本完成松花江、海河、遼河、珠江治理規劃中的重要堤防及重點防洪城市的防洪建設任務。
在加強堤防建設的同時,對淤積嚴重的河湖進行整治和疏浚,擴大行蓄洪能力。
2、控制性水利樞紐。重點加強長江、黃河等江河干支流防洪控制性骨干水利樞紐工程建設,在繼續建設長江三峽、黃河小浪底等水利樞紐的同時,興建岷江紫坪鋪、淮河臨淮崗、右江百色、澧水皂市、嫩江尼爾基等一批主要江河干支流控制性工程。以發電或供水為主的水利樞紐工程建設,要服從流域規劃要求,合理確定防洪庫容和興利庫容,發揮其承擔江河防洪任務的作用。
3、蓄滯洪區安全建設。通過調整蓄滯洪區規劃,對長江城陵磯附近蓄滯洪區等重點蓄滯洪區進行安全設施和蓄滯洪設施建設,完善進洪泄洪、安全轉移道路、通訊等設施和標準圍堤工程,保證重點蓄滯洪區能夠按計劃運用,區內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生活有保障。在鞏固平退成果基礎上,按照規劃要求,繼續對長江中下游進行平垸行洪、退田還湖、移民建鎮。松花江流域要通過研究論證,規劃安排蓄滯洪區,并進行安全設施及蓄滯洪設施建設。
在加強大江大河治理的同時,要重視對大江大河主要支流、重點獨流入海河流和中小河流進行治理。
4、城市防洪。全國有防洪任務的城市約640座。要按照流域規劃確定的防洪標準,在做好城市防洪規劃基礎上,以國家確定的31座重點防洪城市為重點,全面推動未達到國家規定防洪標準的400多座城市的防洪建設。在加強城市防洪骨干工程建設的同時,要重視城市排澇設施建設。城市防洪設施建設以地方投資為主,沿江河的主要城市結合大江大河堤防加固進行防洪工程建設,逐步提高城市防洪能力。新建擴建城鎮要建設避洪設施,各類基礎設施建設都要充分考慮江河防洪要求。
(二)興建南水北調等水資源開發利用工程
合理開發、高效利用、有效保護和合理配置好多種水資源,提高抗御干旱的能力,優先保障生活用水,基本保障經濟和社會發展用水要求,努力改善生態環境用水。
1、南水北調工程。南水北調工程是緩解我國北方地區缺水和提高城鄉抗御干旱能力、實現水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戰略性工程。南水北調東、中、西線各有其合理的供水范圍,可互相補充,從長遠考慮不能互相替代,都是必要的。南水北調直接供水的主要目標是城鎮生活和工業用水,并通過多種方式緩解農業和環境的缺水狀況。要務必做到“先節水后調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環保后用水”,在調水之前,要首先做好節水、治污和環保規劃,并落實好相應措施和投資。水價問題與用水需求、工程規模、資金籌措、工程效益等關系很大,是如何實施南水北調工程的核心問題,要合理確定不同用途用水的水價,處理好不同水源的水價格關系,城市和工業用水要較大幅度提高水價,提高水價的收入要按照“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則安排使用方向,并研究建立調水基金的政策措施。確定調水量,應進行必要的市場分析,建立在供需雙方明確責權利關系的基礎上。對骨干工程、配套工程、資金籌集、管理體制、資源配置、水價政策等要進行多方案的論證和比選,以求取得最大的綜合效益。南水北調工程要處理好中央與地方以及各省之間的關系。南水北調工程浩大,涉及面廣,任務艱巨,對工程方案要做深入細致的研究論證。要發揚民主,繼續聽取各方面專家、社會各界和地方的意見,積極研究,科學決策,分期實施。要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精神,加緊南水北調工程的前期工作,**期間盡早開工,逐步緩解華北地區水資源緊缺狀況,確保京津等大城市供水安全。
2、合理開發利用當地水資源。積極建設蓄水、引水、提水等骨干水源工程和一批中小型蓄水工程;在地下水尚有一定開發潛力的地區,有計劃地建設水資源工程,合理開發利用當地水資源;盡快興建黃河沙坡頭等骨干水源工程;重點保障城鄉生活和工業用水,提高重點缺水地區的供水和抗旱能力。
3、其它水源工程。積極開展雨洪資源利用和人工增雨,加大污水處理與回用力度,沿海缺水城市要積極進行微咸水和海水資源的研究和利用,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水資源,多渠道開源,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缺水地區興建水源工程,要統籌配置流域水資源,兼顧上下游及生態環境用水,確保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三)節水
把節約用水作為革命性措施來抓,積極調整產業結構,大力推廣節水技術,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生產效率,實現水資源利用從粗放型向集約型方式的轉變,發展節水型農業、工業和服務業,形成節水型社會。
1、農業節水。農業節水要渠系節水與田間節水結合,先進技術與傳統技術結合,工程措施與管理措施結合,水利工程節水與農藝技術節水結合,節水與農業結構調整相結合,節水與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生態環境相結合,政府宏觀扶持引導與農民積極性相結合。
大力發展節水灌溉技術和旱作農業技術,同時要利用價格杠桿的作用,采取計劃用水、超額加價等措施,促進農村節水;集中力量,重點抓好大型灌區以節水為中心的灌區配套及節水技術改造和節水增效示范工程,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立項和建設。北方缺水地區,不要盲目擴大灌溉面積,要在加強節水工作的同時,結合農業結構調整,壓縮水稻等高耗水作物的種植面積。
2、工業節水。結合產業布局、工業結構調整和工業技術改造,加大工業節水力度,提倡清潔生產,施行按計劃定額供水、超額加價等鼓勵節水用水的政策,提高工業用水的重復利用率和單位水生產效率,減少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嚴禁在北方缺水地區建設高耗水工業項目。
3、城市節水。要根據區域和流域水資源條件,確定城市發展規模和產業布局。進行節水宣傳,增強全民節水意識,強制推行使用節水型用水器具和設備。加強城市中工業節水的管理工作,積極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先進的工業節水技術和節水工藝。城市節水措施中,最重要的是提高水價,缺水嚴重的城市要較大幅度提高水價。加大污水處理回用力度,有條件的要逐步推廣建立中水系統。對陳舊的城市配水管網及供水設施進行更新改造,加強供水管理,降低城市供水及配水管網的漏損率。加強城市節水示范工程建設,全面推動城市節水工作。供水企業要不斷深化改革,轉換經營機制,加強管理,降低成本。
(四)水土保持生態建設與水資源保護
1、水土保持。以預防保護和有效監督為主,小流域治理為重點,根據降雨和水資源條件,加強水土保持,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實行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增加植被,攔蓄泥沙,保護水土資源和生態環境。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區,生態建設要充分考慮降雨和水資源條件。
長江上游水土保持。以坡面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和坡耕地整治為基礎,提高土壤涵養水分能力和生產能力。
黃河上中游水土保持。以中游的多沙粗沙區為重點,以小流域為單元,治坡與治溝相結合,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重點加強黃土高原溝壑區的水土流失治理。
風沙草原區防治。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防治結合的原則,以農牧交錯帶和沙塵暴主要沙源區為重點,以綠洲為依托,修建小型水利工程、營造經濟林和人工草場。
內陸河流域。通過合理配置水資源,重點加強實施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等流域生態環境搶救工程。
同時,要統籌兼顧,做好其他大江河上中游等重點地區的水土保持工作。
2、水資源保護與治理。加強水污染防治和水資源保護。根據江河湖庫的水功能和納污能力,嚴格控制入河排污總量,完善水質監測網絡,對省界斷面進行水質監控,嚴禁污水未經處理直接向江河湖庫排放,缺水地區要嚴格限制重污染型或高耗水型工業項目建設。
加強重要城市和重點地區供水水源保護,劃定供水水源保護區,建立保護監督機制,控制點源污染,減少面源污染。
建立地下水監測網絡,加強監督管理。對地下水超采地區,控制增加地下水取水量,并通過嚴格執行取水許可制度,合理征收水資源費和加強管理等措施,嚴格控制地下水取用量,對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已達到的區域,要逐步封閉自備井,有條件的地區要采取措施回灌地下水。
(五)病險水庫除險加固
水利部于1986年和1992年先后確定了兩批共81座影響重要城鎮和鐵路干線的全國重點病險水庫。其中大型水庫69座,影響30萬人口以上城市的重要中型水庫12座。
目前,全國共有大型病險水庫143座,約占大型水庫的41%,中型病險水庫1092座,其中影響縣以上城鎮、重要交通干線的重點中型病險水庫543座。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抓緊進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力爭**期間基本完成重點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
(六)農村水利建設
以改善農村生活和農業生產條件,發展“兩高一優”農業,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和小城鎮建設為目標,加強農村供水、灌排等基礎設施建設。
1、人畜飲水。按照1993年制定《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時在冊的飲水困難人數,尚有未解決人畜飲水困難的人口2400萬。要采取多種渠道,加大對人畜飲水工程建設的投入力度,集中使用中央和地方各項建設資金,發揮農民的積極性,因地制宜地修建小型微型水利工程和在有條件的地區修建集中供水工程,利用三年時間基本解決2400萬人的飲水困難問題。**后期,繼續加大力度,進一步提高飲水的質量,在中央的支持下,地方要基本解決人畜飲水困難問題。對生存條件惡劣、人畜飲水極度困難的地區,有條件的可結合易地扶貧等措施解決飲水困難問題。
2、灌區建設。加強對現有灌區的配套工程建設和以節水為中心的技術改造。在有條件的地區,根據流域水資源規劃,在合理分配流域上下游及不同部門間用水和考慮生態環境用水的基礎上,根據可能適當擴大灌溉面積,新增灌溉面積必須充分考慮節水措施。通過完善灌排設施,實行旱澇鹽堿綜合治理,逐步對現有灌區內的2億多畝中低產田進行改造,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水土資源的利用效率。
3、旱區水利建設。在四川、廣西、貴州等地的土石山區,陜西、山西、甘肅、寧夏等地的黃土高原干旱、半干旱缺水區,東北的缺水地區,通過修建水窖、旱井、蓄水池等小型微型水源工程,發展集雨節灌和推廣“坐水種”等非充分灌溉方式,發展旱作農業,建設基本農田。
4、牧區水利建設。在西北、東北和西南一些省區,選擇具備水資源條件的牧區,通過采取雨水集流、開發利用地下水、引洪淤灌等措施,建設一批以節水灌溉為主的人工飼草料基地示范工程。
(七)城市供水、排水
1、城市供水。根據流域和區域水資源條件,合理配置資源,調整用水結構,通過建立有利于加快城鎮供水工程建設的投融資機制,多渠道開源節流,興建引英入連、膠東引黃應急供水等城市供水工程,逐步建設穩定可靠的城市供水水源。大中城市要重點加強水源工程建設,改變單一水源供水狀況,小城鎮要進一步加強供水設施建設,提高供水能力;加強凈水廠和供水管網建設和改造,提高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重點對五十年代及其以前建設的嚴重老化的城市配水管網進行改造,以防止“二次污染”,減少管網漏失;要逐步建立中水管道系統,加大污水處理回用力度;加強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絡系統和監管體系建設,保障城市生活和工業用水。
2、城市排水。按照治污為本,防治并重、以防為主,末端治理與源頭控制結合,由末端治理為主轉向源頭控制為主,從源頭抓起,集中治理與分散治理相結合,按照“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加大污水處理收費力度,加強水污染治理和城市排水設施建設。所有建制市城市都要建設污水處理廠,大中城市要建設集中污水處理廠,提高污水處理率。新建城市供水設施要同時規劃建設相應的污水處理設施;在規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時,還要同時安排污水回用設施的建設;缺水地區的工業用水大戶、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以外的自備水源單位,應當盡快建立中水系統。
3、鄉鎮供排水。目前,全國鄉鎮(含縣及縣級市)供水工程日供水能力達到6000萬噸,解決和改善了近1.5億鄉鎮人口的生活用水和生產用水。加強鄉鎮及農村供水工程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并逐步把重點轉到農村,努力使廣大農民群眾吃上衛生、方便的水。
加強鄉鎮供水工程建設,抓好小城鎮供水、排水、節水等基礎設施建設,要重視防止和治理小城鎮的水環境污染,促進城鎮化進程。
四、保障措施
1、科學制定規劃,指導水利建設。加強大江大河流域治理規劃和水資源利用工作,科學制定防洪、水資源配置和保護、節水和大型灌區改造、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等專項規劃。要嚴格按照批準的規劃辦事。國民經濟建設規劃及布局要充分考慮流域防洪要求和水資源條件,按照流域防洪規劃要求,根據水資源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工業、城市及灌溉發展規模和產業結構,避免在缺水地區布置高耗水、重污染的工業項目和盲目發展灌溉面積。在規劃的基礎上,要抓好重點水利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做好經濟、技術和生態環境保護論證工作。對于成熟的項目,應落實投資,盡早開工建設。
2、增加投入,建立穩定可靠的水利投入保障機制。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與市場的事權,明確各類水利工程的投資主體。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內的水利投資規模,要與國民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相適應,加大對骨干防洪設施、大型水資源工程和西部水利設施的投入力度。
對城鎮供水、中小水電等水利工程,通過提高效益,增強融資能力;鼓勵多種所有制的經濟實體參與城鎮供水、節水、污水處理、中小水電等項目的投資和運營。
對農村小、微型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等水利設施,有條件的可采取拍賣、租賃、承包經營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調動廣大農民參與建設和治理的積極性。
3、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和防洪保險機制。建立有利于促進節約用水和水資源利用良性運行的水價體系。對城市和工業用水要按照補償成本、合理盈利、公平負擔的原則,核定供水價格,逐步大幅度提高水價;對農業用水既要考慮到農民承受能力,又要實行定額用水,超額加價。要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水費計收的透明度,建立容量水價與計量水價相結合的水價機制,實行計劃用水、定額管理,對不同水源和不同類型用水實行差別水價,使水價管理走向科學化、規范化軌道。按照“誰污染、誰付費,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則,征收污水處理和水資源保護費,擴大污水治理和水資源保護的資金來源。
全面開征水資源費,水資源緊缺地區和生態環境惡化地區,要較大幅度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用經濟手段制約隨意取水、浪費水資源的現象。
依據《蓄滯洪區運行補償暫行辦法》的規定,規范蓄滯洪區管理,建立防洪補償和防洪保險、災情評估機制,設立防洪基金,確保防洪工程和蓄滯洪區正常運行。
4、改革管理體制,強化水管理。為全面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要強化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加強地表水與地下水、水量與水質、需水與供水、用水與防污的綜合規劃和科學管理;在流域和區域水資源規劃中,對城鄉生活用水和高效、低耗水、低污染的產業要優先考慮和安排其用水需求;要加強對影響防洪、水資源持續利用與保護的建設和其他活動的管理。制定主要江河水資源分配方案,建立適合我國國情和水情的水權(使用權)分配制度,加強需水管理,完善監督和處罰機制,實現水資源的有效監控管理。盡快建立和完善入河排污許可制度,實施總量控制,加大對省際斷面和重要支流入河口的水量、水質監測力度。
加強已建工程管理。改革防洪等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管理,精簡機構,合理核算所需運行管理成本,按項目的隸屬關系,落實管理經費;經濟效益較明顯的城鎮供水、中小水電工程,要按照“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原則,逐步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農田水利工程,要因地制宜地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由用戶參與或直接管理,微小型水利工程由農民自建自管,提高管理效率。
5、加強水法制體系建設。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修訂為重點,加緊制定相關配套法規和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水法規體系,完善流域或區域水權分配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水資源配置方案、節水技術經濟政策等法規、規章。加強執法力度,完善監督機制,規范水事行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
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立項。經國家批準的水利規劃是工程建設的依據,要按照規劃安排項目建設。各類基本建設項目要符合流域規劃及防洪、水資源、城市建設、水土保持等專業規劃的要求。開發建設項目要實行水土保持方案報告制度,涉及防洪和水資源的建設項目,要實行防洪影響評價和水資源論證、審批制度。
6、促進水利科技進步和創新。依靠科技進步和創新,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促進水利現代化。加強對江河防洪、水資源合理配置、水資源保護、城市供水與排水、城市及農業節水、水土保持等領域以及工程建設的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廣。重點抓好節水技術,堤防險情探測,水處理技術與工藝,以及衛星、雷達與地面站監測監控相結合的洪水預測預報等關鍵技術研究推廣。加強大氣水及微咸水、中水等綜合利用研究和推廣。人工增雨要由抗旱為主轉向防旱為主的研究和應用。
采用信息網絡、數字化等新技術,逐步實現水信息測報自動化、信息傳輸與處理網絡化、水管理調度自動化,實現防洪科學指揮調度和水資源實時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