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政務公開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23 0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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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規范和完善勞動保障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促進勞動保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防止權力濫用,簡化行政手續,為民多辦實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在全國勞動保障系統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針對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和窗口單位的政務公開工作制定本標準。一、公開的內容(一)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名稱;審批依據的法律、法規,國務院文件、地方和部門規章的名稱及時間和文號;需收費的行政審批項目、收費依據和標準;行政審批的對象;申請審批應具備的條件,申辦需提交的各類證明文件和表格;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程序、標準和時限;審批責任人和審批崗位的職責、權限;審批結果告知申請人的方式和時限。(二)就業服務機構: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設置和主要職責;機構設置的批準證書、合法證照;服務項目和內容、服務程序、收費依據和標準;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三)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設置和主要職責;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范圍、登記程序、登記需提供的有關資料和經辦機構受理時限;繳費申報時限、審核時限、需提供的資料、繳費方式和繳費標準;查詢個人帳戶的方式和程序,辦理轉移或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程序和要求;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定的程序、時限和計算方法;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資格認證辦法,發放基本養老金的方式及時間;基本養老保險稽核辦法和程序,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有關規定的處理辦法;基本養老保險的主要政策和規章。(四)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設置和主要職責;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范圍、登記程序、登記需提供的有關資料和經辦機構受理時限;繳費申報時限、審核時限、需提供的資料、繳費時限、繳費方式和繳費標準;失業人員辦理和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程序和時限;失業保險待遇的計發辦法和領取期限;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方式和時間;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和失業保險關系的轉遷程序;失業保險的主要政策和規章。(五)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設置和主要職責;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范圍、登記程序、登記需提供的有關資料和經辦機構受理時限;繳費申報時限、審核時限、需提供的資料、繳費時限、繳費方式和繳費標準;查詢個人帳戶的方式和程序;辦理接續、轉移的程序和要求;中止或終結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條件;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分布,參保單位和個人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的程序,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診療項目、服務設施范圍及費用支付標準、結算程序;申請異地就醫的條件、審批程序、時限要求及費用結算辦法和程序;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政策和規章。(六)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設置和主要職責;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范圍、登記程序、登記需提供的有關資料和經辦機構受理時限;繳費費率,定點工傷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定點輔助器具單位名稱;工傷保險醫療用藥、診療、服務設施目錄及轉診、轉院的審批程序;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待遇項目、待遇標準和給付方式;核定和申領工傷保險待遇的程序、時限及需提供的有關資料;工傷保險的主要政策和規章。(七)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的設置、主要職責;參保單位、參保人員范圍;登記程序及需提供的有關資料;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名稱;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條件、待遇項目、待遇標準及給付方式;申領生育保險待遇的程序及需提供的有關資料;生育保險的主要政策和規章。(八)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主要職責、工作內容;勞動保障監察的主要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主要內容;勞動保障監察的執法程序、查辦案件期限、受理舉報的條件;勞動保障監察人員的工作紀律、檢舉違紀行為的方式;罰款項目和標準。(九)勞動爭議仲裁部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基本職能;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范圍、程序;勞動爭議仲裁庭組成人員,仲裁員的權利和義務,仲裁庭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仲裁處理的時限、勞動爭議調解書、裁決書的生效時限及法律效力,仲裁費用標準及承擔;勞動爭議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十)勞動保障信訪部門:勞動保障信訪部門的主要職責和辦事程序;國務院《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185號),《勞動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暫行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號),以及接待群眾來訪辦法;《接訪工作人員守則》、《來訪人員須知》;勞動保障信訪部門所在地和聯系電話。二、公開的形式行政審批部門的審批項目名稱、審批方法、程序和時限、審批項目的收費依據和標準,窗口單位的機構設置、批準證書、合法證照、主要職責、服務項目和內容、服務程序、收費依據和標準、工作紀律、行為規范、檢舉違紀行為方法,案件受理范圍和處理時限等可在辦公場所上墻公示。其他公開內容要印發宣傳品。有條件的單位要將公開的內容通過新聞媒體、互聯網或電子顯示屏、觸摸屏、電話查詢等形式向社會和服務對象公開。勞動爭議仲裁部門審理案件,除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內容以外的勞動爭議案件要提倡公開審理,經仲裁委員會同意,新聞媒體可報道案件審理過程。三、公開的監督保障措施行政審批部門和窗口單位要建立和完善上級部門對下級部門、行政主管部門對窗口單位的監督制度及內部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要設立舉報箱、公布監督機關名稱和監督電話,完善舉報投訴制度;要聘請特邀(義務)監督員加強對勞動保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勞動爭議仲裁工作還要接受政府及人大的監督,同級人民法院的司法監督,本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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