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導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27 0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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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導工作計劃

年,本市教育督導工作要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本市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的工作目標以及市教衛黨委、市教委的主要任務,為本市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保障與支持,為本市基礎教育優質、均衡、內涵發展作出應盡的貢獻。其指導思想為:一是進一步完善發展性督導,引領學校努力形成培養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的正確導向;二是進一步加大教育督學力度,推動廣大校長和教師重視提高常態下減負增效的課程領導力和執行力;三是進一步加強綜合督政,推動區縣政府樹立改善民生、教育優先的公共責任意識;四是進一步做好教育公示公報,促進區縣政府提升以人為本、發展教育的公共責任能力。

一、進一步加大督學工作的力度,加快推進中小學教育的優質、均衡和內涵發展

1.積極開展引領學校培養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的發展性督導評估的試點工作。為進一步完善本市中小學發展性督導評估并賦予其新的內涵,在確定黃浦、盧灣、虹口、12所初中和小學作為培養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督導評估試點學校的同時,進一步完善培養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的學校發展性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并指導各區縣確定試點學校。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范圍,為開展培養具有個性特長、激發學生創新潛能的學校發展性督導評估積累經驗。

2.積極做好以提高中小學校長課程領導力和教師課堂教育有效性為重點的教學質量督學工作。根據市教學工作會議的精神,為進一步提高中小學校長以教育內涵發展為主的課程領導力和教師教學有效性,會同市教委職能部門,進一步總結對松江、徐匯和閔行區開展中小學課堂教學質量視(督)導的經驗,繼續做好對兩個區縣開展視(督)導工作,推進提升中小學校長課程領導力和中小學教師課堂教學有效性的能力與水平,推進形成“教育家辦學”和“教育家育人”的正確導向。同時,指導區縣政府教育督導室進行聚焦課堂教學質量的專項督導。促進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為中小學內涵發展提供保障。

3.開展有關建立中小學校課程計劃實施狀況公報制度和建立對中小學校長課程領導力督導評估指標的研究和實踐。根據市教委《關于深化中小學課程改革加強教學工作的若干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長的課程領導力,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對利用雙休日大面積補課、嚴重超課時、任意加重學生負擔的學校,擬建立中小學校課程實施狀況公報制度,促進學校樹立科學、正確的質量觀,自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著力加強教育的內涵發展和課堂教學質量的提高。同時,組織開展關于建立對中小學校長課程領導力督導評估指標的研究,著力提升校長課程領導力。

4.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督導監控機制。根據市教委《關于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若干意見》精神,認真總結連續三年開展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專項督導的經驗,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監控機制,與各區縣教育督導部門聯動,采取問卷調查和隨訪督導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市各區縣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督導監控,確保招生工作“陽光工程”各項規定和措施落實到位。同時,將就近入學監控中發現的問題,通過公示公報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各界對就近入學和擇校問題的監督。

二、積極開展教育督政工作,推進各區縣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責任到位

5.繼續開展對區縣政府的教育綜合督政工作,全面完成三年一輪的督政任務。依照市政府關于本市建立對區縣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的實施意見,認真總結2007年和年本市實施對區縣政府綜合督政的工作經驗,重點做好對徐匯、浦東新區、、閔行、崇明等區縣政府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教育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職業技術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項目為主的教育綜合督政工作,全面完成本市三年一輪的督政任務。

6.結合至2020年教育改革和發展中長期規劃綱要的制訂,在部分區縣繼續開展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的督導調研工作。

7.認真做好年度區縣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責任執行情況的公示公報工作。根據本市基礎教育發展的重點,公示公報工作要進一步增強指標體系的科學性、可靠性、敏感性和前瞻性,認真做好確保教育經費“三個增長”、非義務教育階段生均經費和生均公用經費、教育公建配套實施情況等敏感性指標的公示公報。積極推進對區縣政府綜合督政整改措施的跟蹤督導工作,進一步推動基礎教育優質、均衡、內涵發展落到實處。

8.開展新一輪教育公建配套建設的專項督導工作。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政府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精神,在近年開展對部分區縣政府36個教育公建配套建設項目專項督導的基礎上,再次會同市人大等有關部門,對已經完成綜合督政,但在教育公建配套建設項目上缺配、少配、低配、緩配,以及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有關區縣實施專項督導,加快全市各區縣教育公建配套建設的落實。敦促各區縣政府進一步完善教育公建配套建設運作機制,積極應對學前教育和小學入學高峰,創造接受公平教育的環境和條件。

三、積極推進教育督導立法工作,進一步提升教育督導隊伍的專業水平

9.進一步推動《教育督導條例》的立法工作。根據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和市政府法制辦關于進一步做好《教育督導條例》立法調研的意見,在已研究形成《市教育督導條例(草案第十二稿)》的基礎上,將《教育督導條例》列入人大立法的預備項目,進一步爭取市政府法制辦的支持,推進《教育督導條例》的出臺。

10.建立責任區督學制度,發揮教育督導事務中心推動教育督導發展的積極作用。為進一步推動市教育督導事務中心工作機制的運行,逐步建立完善教育督導責任區的工作機制和制度,形成責任督學與區縣督學整體配合、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同時,進一步發揮督導事務中心在對社會各界關注的教育發展熱點和難點問題督查中的作用。

11.認真做好督學資格制度試點及推動教育督導專業發展的研究。根據國家督導辦在京津滬渝開展督學資格制度試點的意見,在浦東新區先行開展督學資格制度研究的基礎上,會同市教育督導事務中心,啟動開展督學資格制度試點工作。在取得經驗后,報請國家督導辦批準,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同時,在參與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制訂中,提出進一步完善教育督導體制與機制以及推動教育督導工作專業發展的思路和措施。

12.繼續做好專兼職督學培訓等常規性工作。一是認真組織好市人民教育督察員和市特約教育督導員的視導活動,充分發揮“兩大員”在教育發展中的參政議政作用;二是做好本市專兼職督學的培訓工作以及云南省督學在滬培訓和掛職鍛煉工作,不斷提升督學的專業水平;三是進一步發揮市教育督導網站的作用,提高教育督導工作信息化處理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