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規劃要點

時間:2022-06-26 0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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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規劃要點

為推動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轄區群眾對優質學前教育的需求,《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41號)以及《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發展現狀

“十一五”以來,我區學前教育事業有了長足發展,學前一年幼兒入園率實現100%,學前三年入園率逐年提高,幼兒教育管理體制逐步理順,新建、改(擴)建了一批幼兒園,非法辦園基本取締。目前,全區有幼兒園101所,在園幼兒15395人,幼兒園教職工1500余人。但從全區教育總體上看,學前教育仍是各級各類教育中最薄弱的環節,主要表現在:學前教育公共經費投入相對不足;公辦教師隊伍缺口較大,外聘教師待遇偏低,教師素質有待提高;部分幼兒園辦園條件較差,保教質量整體水平不高;公辦學前教育資源不足,與人民群眾需求存有一定差距等。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城鄉學前教育水平為目標,大力推進學前教育事業發展,健全和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妥善解決幼兒“入園難”、“入園貴”的問題,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學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努力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二)基本要求。

——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則,廣覆蓋、保基本,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保障幼兒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落實各級政府在規劃、投入、監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的責任,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辦學積極性。

——堅持規模發展與質量提升并重,在按規劃擴大學前教育規模的同時,以提高學前教育師資水平為重點,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不斷改革創新,完善體制機制,努力提升保教質量。

——堅持因地制宜,提供方便就近、靈活多樣、多種層次的學前教育服務,滿足人民群眾的不同需求。

三、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

大力實施學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以農村為重點,以財政投入為支撐,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規模整合學前教育資源,構建起覆蓋城鄉、布局合理、體制完備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大幅提高幼兒入園率,全面提升學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質量。到2013年,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達到98%,班額基本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保教水平有明顯提升,師資隊伍日趨優化,保教人員持證上崗,在職教師學歷合格率達到95%以上,專業合格率達到85%以上;構建0~3歲嬰幼兒教育網絡,基本建立以幼兒園為中心,以社區為依托,輻射家庭的0~3歲嬰幼兒早教服務體系,推進科學育兒指導;積極開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加強對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學前教育、康復的研究與實踐。

(二)具體目標。

1、建設目標。

——2011年,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兒園,其中新建7所幼兒園(站安置一區幼兒園2處,站安置二區幼兒園、中大南片區配套幼兒園、美里湖辦事處中心幼兒園、段店鎮中心幼兒園、吳家堡鎮中心幼兒園);改(擴)建公辦幼兒園2所(區實驗幼兒園、區少年宮小幼兒園)。加大辦鎮中心幼兒園建設力度,50%的農村辦鎮有中心園(美里湖辦事處、段店鎮和吳家堡鎮)。對民辦和其他類型幼兒園在政策等方面給予大力扶持和傾斜。學前一年入園率保持100%,學前三年入園率達96%,確保10%以上的幼兒園達到省示范性幼兒園辦園標準,20%以上的幼兒園達到市一、二類幼兒園辦園標準。

——2012年,新建公辦幼兒園5所(新世界陽光花園配套幼兒園、段北辦事處中心幼兒園、辦事處中心幼兒園、匡山辦事處中心幼兒園、市區一處新建幼兒園)。100%的農村辦鎮有中心幼兒園。學前一年入園率保持100%,學前三年入園率達97%,確保15%以上的幼兒園達到省示范性幼兒園辦園標準,30%以上的幼兒園達到市一、二類幼兒園辦園標準。

——2013年,新建公辦幼兒園2所(站安置三區第一幼兒園和第二幼兒園)。學前一年入園率保持100%,學前三年入園率達到98%以上,確保18%以上的幼兒園達到省示范性幼兒園辦園標準,40%以上的幼兒園達到市一、二類幼兒園辦園標準,辦園條件和保教質量明顯提升。

2、教師隊伍建設。

確立公辦幼兒園的獨立法人資格,核定人員編制。多渠道補充幼教師資,采取招聘結合、以聘為主的方式,三年內面向師范院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在崗編外聘用教師招錄公辦教師約90人,逐步緩解幼教師資不足的問題。嚴格執行幼兒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加強幼兒教師培訓并常態化,2011年對現有教師進行全員培訓,確保2011­­-2013年在職教師學歷合格率分別達到85%、90%和95%以上,專業合格率達到75%、80%和85%以上;同時,所有教職工必須取得相應的崗位任職資格。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公辦幼兒園外聘教師工資及保險費用由區財政予以保障,區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負責每年對聘用教師情況進行審核,確保幼兒教師素質不斷提高。

3、0~3歲早期教育。

制定0~3歲早期教育工作意見,基本建立0~3歲嬰幼兒早教服務體系,區教育、衛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3歲以下兒童的家長及看護人員進行科學育兒指導。

4、健全學前教育投入體制。

多渠道加大對學前教育的投入,2011、2012、2013年分別安排專項建設資金3600萬元、2100萬元和300萬元用于公辦幼兒園建設以及優質幼兒園創建,分別增加公辦幼兒園學位約3510個、1440個和810個,三年合計增加學位5760個。逐步建立公辦幼兒園公共經費保障機制,區財政承擔公辦幼兒園外聘教師工資及“五險”經費,區教育局負責公辦幼兒園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園舍維修維護、安保人員及安保設施經費等,其他日常辦公經費和教育教學設施經費由幼兒園依照相關規定自行解決。區教育、審計等部門負責每年對幼兒園資金情況進行審計,確保學前教育資金??顚S?。

四、保障措施

(一)堅持政府主導,建立區、辦鎮共建共管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

區教育局負責學前教育的總體規劃和布局調整,落實學前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各類學前教育機構。各辦鎮承擔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統籌辦好轄區內公辦幼兒園,積極整合嬰幼兒教育資源,籌措辦園經費,不斷優化辦園條件,強化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實現各類幼兒園的規范化管理。

(二)加快建設步伐,多渠道增加學前教育資源。

立足“滿足入園、規范班額、兼顧早教、確保質量”的基本要求,合理確定幼兒園數量和規模,科學修訂、完善幼兒園布局規劃,迅速啟動公辦幼兒園建設工程,確保新建幼兒園達到省級幼兒園標準。

1、加快公辦幼兒園建設工程進度。區教育、城鄉建設、國土、城管執法、規劃等部門和相關辦鎮要密切配合,積極協調建設單位,盡快完成公辦幼兒園的新建、改(擴)建工作。

2、加強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鼓勵開發商與區教育局簽定協議,代建配套教育設施,并與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已建居民小區未配建幼兒園的,督促原開發單位限期按國家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并交付政府管理使用。

3、充分利用閑置校舍改建幼兒園。有效利用中、小學布局調整后的教育資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資源,推進幼兒園改建工作,驗收合格后辦成普惠性幼兒園。

4、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舉辦幼兒園。加大扶持力度,鼓勵民辦學前教育發展,對符合標準、面向大眾、收費合理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要積極扶持,確保民辦幼兒園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先評優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享有同等地位。

(三)堅持科學保教,全面提高保教質量。

1、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既面向全體幼兒,又關注個體差異,堅持游戲為主,保教結合,寓教于樂,促進幼兒健康成長。科學安排幼兒一日活動,為幼兒創設豐富多彩的教育環境。建立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監管體系,防止幼兒教育“小學化”傾向。

2、以點帶面,逐步推進學前教育均衡公平發展。建立城鄉幼兒園對口支援和教育共同體建設機制,實施城鄉“園對園”的合作助教項目。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逐步構建起覆蓋全區的學前教育信息網絡服務體系,為學前教育工作者和家長搭建信息化學前教育服務平臺。

3、堅持保教結合的原則,關注幼兒健康發展。建立由區教育、衛生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幼兒健康水平監測和評估機制,定期向社會幼兒健康發展狀況,加強對保健教師和家長科學育兒的指導。

(四)優化人員配置,切實提高學前教育保教人員素質。

1、嚴格落實幼兒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幼兒園園長、專任教師、保育員、保健人員、炊事人員等均須取得崗位任職資格,持證上崗。目前尚不具備相關任職資格的在崗人員,須通過在職培訓等方式在三年內取得任職資格。

2、積極拓寬幼教師資來源渠道。將符合條件的公辦幼兒園納入事業機構編制管理范圍,合理設置機構,確立機構規格,規定業務范圍,明確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根據學前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通過擇優招考等方法招錄補充一定數量公辦幼兒教師;對中小學富余的年輕教師進行學前專業培訓,適量充實學前教育師資隊伍。積極研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優秀中學畢業生報考學前教育專業。

3、完善幼兒園教師隊伍培訓體系,提高保教人員的專業水平和整體素質。安排專門培訓經費,實行每年一輪的教師和園長全員培訓。推行城鄉教師“結對”和園長管理幫扶制度。針對中青年幼兒教師制定三年成長規劃,鼓勵幼兒教師參加學歷進修學習,注重幼兒園名園長、名教師、特級教師的培養。

(五)建立完善工作機制,普及對0~3歲嬰幼兒的科學育兒指導。

基本建立0~3歲嬰幼兒科學育兒指導體系。統籌區婦聯、教育、衛生、人口計生等部門的力量,建立面向0~3歲嬰幼兒的家長和看護人員普及科學育兒指導的管理網絡和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以幼兒園為中心,以社區為依托,輻射家庭的科學育兒指導服務體系。積極開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

(六)規范辦園行為,促進幼兒園健康發展。

積極支持發展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幫助基礎薄弱的民辦幼兒園提高辦園水平。堅持分類治理,妥善解決無證辦園問題。遵循“規范一批、整合一批、取締一批”的整體工作思路,對辦學條件不達標、不能規范辦園、無證(含未按規定年檢)的幼兒園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取締;同時,妥善分流和安置在園幼兒。

(七)強化安全監管,建立幼兒園安全防護體系。

高度重視幼兒園安全保障工作,切實加強幼兒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強化校舍安全防范和校園食品衛生工作,注重安全設施建設,按規定配備衛生保健、保安等人員,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責任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嚴防事故發生。實行園區安全屬地管理,責任辦鎮要切實承擔起轄區內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區教育、公安、民政、文化、衛生、安監、工商、質監、交警、食品藥監等部門要按職能分工,建立全覆蓋的幼兒園安全防護體系。各幼兒園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切實加強內部安全管理,確保幼兒安全。

(八)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設立學前教育專項經費,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應占合理比例,并在今后三年內逐步提高,形成學前教育公共財政保障機制。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資助學。完善學前教育的收費政策,加強各類幼兒園的收費管理,嚴格收費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堅決查處各種亂收費。逐步建立學前教育扶困資助制度,對家庭經濟困難子女入園給予相應資助。

(九)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協調配合。

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把學前教育事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整體規劃,認真制定和落實定點幼兒園建設的政策舉措,組織實施好幼兒園建設項目。區教育部門負責統一規劃學前教育事業發展,推進定點幼兒園建設,并對學前教育實行統一管理;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加強對學前教育發展性督導評估。區財政部門負責學前教育經費的投入保障。區城鄉建設和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落實城鎮小區和新農村配套幼兒園的規劃、用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落實幼兒園教職工人事、工資待遇、社會保障和技術職稱(職務)評聘政策。區財政、物價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區衛生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學前教育機構衛生保健工作。區公安、民政、文化、安監、工商、質監、交警、食品藥監等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加強對學前教育機構的指導和管理。區婦聯、殘聯等部門要積極開展對家庭教育、殘疾兒童早期教育的宣傳指導,區宣傳部門要大力宣傳發展學前教育的先進典型。要將學前教育發展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加強督導檢查和工作考核,確保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