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傳銷集中行動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04 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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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傳銷集中行動工作計劃

上一年以來,特別是開展打擊傳銷百日結合法律行動以來,全縣上下緊緊圍繞嚴厲打擊傳銷、保證社會不變的任務,克制堅苦,積極行動,履職盡責,打防結合,打擊傳銷工作獲得分明成效。為做好春節時期打擊傳銷工作,依照市縣政府文件精神,決定從2012年3月11日至2012年8月1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打擊傳銷集中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嚴懲傳銷組織者、指導者和主干分子。大力開展宣布道育,提高廣大群眾辨認防備傳銷的認識和才能。緊密排查處置不不變要素,消除各類隱患,緊密防控,根除傳銷生活的泥土,維護好我縣春節時期的市場經濟次序和社會不變。

二、工作辦法

(一)緊密排查,把握狀況。由縣縣政府牽頭,打擊傳銷工作指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加,鄉(鎮)縣政府、辦事處詳細負責,明確排查負責人,逐街道、逐社區(村)、逐門逐戶進行排查,不留死角。排查后果經主管指導簽字后,于2012年1月15日前報縣打傳辦(見附件1)。

(二)集中組織,統一行動。各縣(市)、區主管指導必需親身批示,組建以公安、工商部分為主,有關部分和鄉(鎮)縣政府、街道辦、居(村)委會為輔,準則上不少于50人的法律行動隊伍,全力開展行動。我縣決定于2012年1月12日早6時組織開展一次打擊傳銷統一行動,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務必按要求抓好落實。

(三)高度警覺,增強維穩。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發現影響社會不變的傳銷狀況,要實時落實有用防控和處置辦法,嚴重事項還申報縣打傳辦。如遇緊要狀況,要在本地黨委、縣政府的統一指導下,立刻啟動傳銷突發事情應急處置預案,決斷、妥善地予以處置,謹防傳銷人員圍堵黨政機關和暴力抗法等群體事情發生。

(四)增強宣傳,營建氣氛。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要在首要街道、廣場開展豐厚多彩、大張旗鼓的宣布道育活動。要把《刑法批改案(七)》中增設的“組織指導傳銷罪”、《制止傳銷條例》、《直銷治理條例》以及打擊傳銷的效果作為宣布道育的首要內容,應用媒體積極進行宣傳報道,切實營建濃厚的言論氣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增強督導。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此次行動的主要性和緊迫性,統一批示協調,增強督導檢查,嚴厲落實責任,保證各項工作和任務落到實處。請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填寫《2012年度市打擊傳銷工作責任網注銷表》(附件2),并于2012年2月25日前報縣打傳辦。

(二)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要切實實行職責,增強共同,自動做好法律行動中的各項工作。工商部分對從事傳銷違法活動和違背《直銷治理條例》的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情節嚴厲組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該當實時依法立案偵查,并自動搞好與檢、法機關在案件定性、證據規格、強迫辦法合用等方面的溝通協調,爭奪支持。對沒有實踐產物,純碎以“拉人頭”、“收取入門費”或打著“成本運作”等幌子以及應用收集從事傳銷犯罪的,公安機關也要予以果斷打擊。

(三)增強防控,健全長效機制。我縣要充分應用公安部“傳銷黑名奇數據庫”和國家工商總局“打擊傳銷規范直銷信息系統”,對節制的傳銷人員實時錄入信息庫,分析傳銷活動特點和規則,自動采取防控辦法,并總結好的經歷和做法,完善打擊傳銷長效機制。

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要將春節時期打擊傳銷集中行動狀況于2012年7月25日前報縣打傳辦,還上報在集中行動中新聞宣傳狀況和簡報、信息等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