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監管執法工作計劃
時間:2022-09-12 05: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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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嚴格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檢查責任,提高行政效能,確保煤礦安全生產,促進全市煤炭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市煤礦實際,特編制2014年煤礦安全監管執法計劃。
一、編制思路
堅持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思想,堅持執法與服務、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以執法活動為紐帶,突出關閉退出、正規開采、瓦斯水害治理“三大攻堅戰”和基礎、質標、監管能力“三項建設”為重點,采取多種監管執法方法,加大監管執法力度,依法打擊非法生產行為,促進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為全市煤炭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建立規范有序的煤礦行為安全生產秩序,確保全市煤礦安全生產。
三、編制依據
1.有關法律規定、政策規定
2.市煤炭局2014年煤炭工作重點
3.市煤炭局2014年干部職工分工情況
4.區內煤礦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
四、編制原則
1、依據監管執法力量確定監管執法礦次。
2、監管的重點是事故多發煤礦和災害嚴重煤礦。
五、工作量安排
1、安全監管執法日的確定
全年共52周,其中春節放假停產放假3周,國慶放假1周,可安排監管執法48周;每周制訂預案及處理內務2天,上級安排其它工作1日,監管執法2日。全年可用監管執法日為96天。
2、監管執法礦次的確定
1個工作日執法檢查1礦次,全局共兩個組,全年監管執法192礦次,考慮到其它不確定因素,實際檢查礦數按計算檢查數的90%計算,全年檢查煤礦173礦次。其中一季度(春節放假3周),計劃30礦次;二季度48礦次;三季度48礦次;四季度47礦次。
六、監管執法活動安排
采取重點監管、專項監管、定期監管、聯合執法相結合的方式,依法強化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和執法。
1、重點監管執法。依照煤礦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產情況確定重點監管煤礦,重點監管煤礦除除正常安全大檢查外,對其還需要增加2次檢查和1次驗收摘牌檢查。(具體見附表1)
2、專項監管執法。把專項監管執法融入季度安全大檢查及復查之中,根據轄區煤礦的生產特點及時段特征,在日常監管執法中一并進行,主要開展包括防治水、“一通三防”、機電運輸、頂板管理、職業病危害防治等專項監管執法方面的內容。
3、定期監管執法。全年共組織四次安全大檢查(一季度安全大檢查和節后復產驗收相結合)并進行復查,每月各組織一次打非治違工作。(具體見附表二)。
七、監管執法檢查內容
1、煤礦打非治違方面,重點查處證照不齊非法生產、停產整頓煤礦未經驗收非法組織生產、超能力生產等情況。
2、通風瓦斯方面,重點檢查礦井通風系統是否完善,井下局部通風管理是否到位、瓦斯防治工作是否落實等情況。
3、水害防治方面,重點檢查礦井是否進行水害調查、是否落實三線管理,是否進行探放水工作。
4、六大系統方面,重點檢查系統是否完善,運行是否正常。
5、機電運輸方面,重點檢查是否仍在使用淘汰設備及設施設備運行管理情況。
6、頂板管理方面,重點檢查支護改革情況。
7、推行正規化開采,重點檢查煤礦是否實現正規開采。
8、安全培訓方面,重點檢查煤礦全員培訓,安全生產管理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9、管理制度方面,重點檢查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瓦斯檢查制度等制度是否落實。
八、措施要求
1、嚴格執行計劃。年度監管執法計劃經局黨組會議批準,報市分管領導認可,報煤炭局、煤監分局備案后,認真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變更和調整,因上級工作部署和不可預見的因素需進行調整或變更的,應行文上報備案。每月根據年度計劃安排和轄區內煤礦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編制月度工作計劃。年度監管執法礦井數量和總礦次不得少于年計劃規定要求。
2、嚴格堅持監管執法檢查備案制度。嚴格執行市優化辦涉企檢查備案制度,每月監管執法檢查必須在檢查前經市優化辦審批備案,檢查后應將情況反饋給市優化辦。
3、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加強與各級相關執法機構的協調配合,規范聯合執法、信息交流機制,相互補位,形成合力;定期組織開展交流檢查,提升監管執法隊伍整體素質,共同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4、優化監管執法環境。積極爭取各級各部門各企業的支持和理解,營造良好的監管執法環境。加強監管執法裝備建設,改善辦公條件,提高現代化、信息法監管執法水平。
5、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改進工作作風,規范監管執法行為,落實監管執法責任,樹立執法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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