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計劃
時間:2022-03-09 10: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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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精神為指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促改革、防風險、守底線、生,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嚴格監管食品生產經營和藥品經營,鞏固省級食品安全先進縣創建成果,繼續提高食品藥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推動食品藥品產業更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一、提高重視程度,繼續深化食品藥品安全管理改革,完善治理體系
(一)加強綜合協調機構建設。繼續推動縣、鎮級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食藥安委)及其辦公室建設;強化各級食藥安委辦綜合協調、政策研究、督導落實、評議考核等職能,落實完善專題會議和信息共享、風險會商、通報等制度。
(二)完善監管隊伍建設。完成綜合檢驗檢測中心建設改造;繼續推進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站所建設,大力開展監管執法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推進監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三)完善網格化管理體系。各市場監管所協助鎮街政法部門開展網格員培訓、考核和管理;承擔鎮街食藥安辦工作的市場監管所積極協調鎮街政法部門,發揮網格員在食品藥品安全政策宣傳、隱患排查、信息上報、協助執法、糾紛調解等方面的作用。
二、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嚴格實施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監管
(一)與相關部門開展聯合監管
結合完善市場準入機制,協助農業部門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開展韭菜、雞蛋等“雙證制”、豬肉銷售“兩證”提醒等管理;聯合相關監管部門健全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學生校外托管場所安全管理體制、機制;與鎮(街)政府(辦事處)聯合開展農村大集等農村食品安全治理。
(二)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監管
監督食品生產企業落實原料入廠、生產過程控制、自查、出廠檢驗、儲存銷售、不安全食品召回與處置、從業人員管理等制度;加強食品標簽標識管理;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監督食品銷售單位建立并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貯存銷售、不安全食品召回與處置、從業人員管理等制度,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繼續實施學校周邊食品經營嚴管區制度,聯合教體局等部門定期開展聯合執法活動;加強旅游景區及其周邊,鐵路、車站等重要場所的食品安全監管;監督農貿市場和農村大集開辦者落實入場銷售者準入和退市、檢驗、自查、主動報告、信息公示等市場開辦者主體責任,監督入場銷售者落實進貨查驗等經營主體責任;落實食用農產品貯存銷售經營者監管名錄制度;規范散裝等食品標簽標注行為。
監督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從業人員管理等制度;監督學校食堂落實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陪餐制、月度自查制,維持學校食堂大宗物品集中定點采購制度和“明廚亮灶”全覆蓋;深入開展網絡訂餐“凈網行動”,督促網絡平臺落實管理責任,入網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嚴厲查處網絡餐飲服務違法違規行為;繼續推進量化分級管理,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工作。
監督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落實“六項規范”;深入開展小餐飲專項整治提升行動,引導小餐飲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四)加強抽檢監測,及時發現和處置食品安全隱患
積極配合省、市級抽檢,完成縣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2350批次。在保障城鄉、行業、品種全覆蓋的基礎上,針對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制定和落實食品抽檢方案,提高問題發現率。以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為導向,以監督抽檢與信息公布、核查處置聯動為保障,及時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防控苗頭性、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倒逼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高全縣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進食品產業有序健康發展。
三、持續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嚴懲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深入開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治理行動,乳制品及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示范創建行動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堅行動,嚴懲食品安全違法和漠視侵害群眾利益行為。
完善與農業、公安部門的“三安聯動”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完善、落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報機制;依法落實違法行為“處罰到人”,嚴格落實從業禁止、終身禁業等懲戒措施。
四、強化示范引領,推動食品產業發展
(一)深化“食安”品牌建設。深入貫徹“食安”品牌建設實施意見,組織開展跨行業、多層次、全方位的品牌建設工作,對“食安”示范單位實施動態管理;食品生產經營領域推廣《“食安”公共品牌通用評價標準》,打造“食安”示范企業。
(二)提高管理水平,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推行先進管理體系,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推行食品生產經營良好行為規范或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等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規范比率保持100%;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率95%以上、明廚亮灶率30%以上,大中型餐飲單位清潔廚房率90%以上,繼續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學校食堂量化等級B級以上比例、明廚亮灶率均保持100%;鼓勵餐飲服務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中央廚房,提升快餐、團餐等大眾餐飲標準化水平;已通過規范化驗收的兩家農貿市場繼續保持規范化管理,加強食用農產品快檢和公示工作;推行放心超市自我承諾活動;繼續加強小作坊集中加工園區、專業村等的管理,改善生產經營環境,提升生產經營水平,推行集中統一管理;鼓勵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實行電子追溯;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引導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大中型商超、集體用餐等單位入保。
五、加強宣傳培訓,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加強信息公開,主動征集群眾關心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召開新聞會、通報會,回應社會關切;繼續加強各村居、社區、種、養殖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宣傳欄建設,普及食品安全科學常識和法律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食品安全意識;及時通過市級以上媒體、邀請省級部門召開現場會等方式推廣創新經驗;繼續推行“紅黑榜”曝光制度,發揮新聞宣傳樹立標桿,表彰先進,鞭策落后的作用。
開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宣傳年”活動,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廣泛開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為主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工作。
充分發揮縣局“食品從業人員培訓系統”的便利,指導生產經營者開展培訓學習,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內部管理水平。
完善投訴舉報獎勵制度,設立舉報獎勵基金,鼓勵內部知情人舉報違法違規行為。
鼓勵食品行業協會等社會機構發揮作用,促進行業自律,探索建立食品綜合性行業協會。
六、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經營環節監管,保障群眾用藥安全
(一)健全制度機制。全面落實藥品網格化監管,構建權責明確、協同高效的監管體系,規范監管行為。
(二)抓好疫苗監管。推進“藥品(疫苗)安全管理”民生實事任務落實,認真落實《關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省疫苗流通質量監督檢查辦法》,深入開展疫苗配送、貯存隱患排查,加強疫苗質量監督檢查。
(三)實施最嚴監管。實施重點檢查,提高檢查靶向性;組織開展疫情防控用藥品、醫療器械及第二類精神藥品等專項檢查;督促藥品經營和使用單位建立質量控制體系,嚴格落實風險自查報告制度;強化藥品抽檢,實施縣級抽檢60批次,嚴厲查處經營不合格藥品行為。
(四)深化專項整治。深化藥品零售綜合治理,鞏固2020年視侵害群眾利益專項整治成效;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監管,實施監管信息公示制度,規范藥品零售及使用;組織開展中藥飲片、基層用藥質量和藥品網絡銷售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五)提升監管能力。積極推進藥品日常監管系統、藥品追溯管理平臺、疫苗追溯監管系統使用;加強監管人員培訓,提升檢查技能和監管能力。
(六)強化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突出防風險、提質量、強基礎,不斷完善監測體制、機制,提升監測評價能力,強化風險預警評價,努力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七、嚴格落實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領域疫情防控責任
(一)重點人群核酸檢測“應檢盡檢”
對藥店工作人員、餐飲單位的服務人員以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屠宰企業、集中交易市場(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冷藏冷凍倉庫、商場超市、專營店、餐飲服務單位、客貨運場站、冷鏈物流、外賣快遞等行業(場所)直接接觸冷凍冷藏肉類、水產品及包裝物的從業人員,以及其他無防護狀態下與上述人員有直接接觸或參與相關工作的等冷鏈食品相關從業人員,落實每3天、5天、7天、14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的規定,做到應檢盡檢;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行業監管和用人單位管理職責,監督企業建立應檢測人員核酸檢測記錄臺賬。
(二)強化藥品、冷鏈食品生產經營等場所疫情防控
壓實相關企業主體責任,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應急處置預案和工作制度;加強儲存、運輸、加工分裝、經營銷售等環節疫情防控,實行全過程、全鏈條管控;監督冷鏈食品相關企業嚴格按規定落實進口冷鏈食品使用“冷鏈”,預約進倉,24小時提前報備,全面消毒,定期檢測等制度,杜絕冷鏈產品不進專倉的體制外循環;督促食品藥品經營者落實提醒顧客佩戴口罩,體溫檢測,查看健康碼等疫情防控措施,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落實索要檢驗檢疫證明、貨物清單、專倉出倉證明等三證,專區存儲、專柜、專人銷售,亮碼銷售等疫情防控措施,藥品經營者落實購買退燒、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藥品實名登記,對發熱病人提醒去發熱門診和回訪等疫情防控措施,嚴防發生病毒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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