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治股工作計劃
時間:2022-09-08 09: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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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股室將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嚴格按照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局黨組的安排部署,進一步強化和推進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全面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積極發揮司法所的職能作用,努力為構建和諧積極貢獻?,F將今年的工作計劃如下:
一、以示范所打造為重點,繼續深化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
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是基層司法行政職能發揮的強心針和催化劑,也是基層法治建設推進的有力保障,因此,縱深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仍然是我股室今年工作的重點之一。今年的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將以“示范引領、以點帶面”的形式,按照外塑形象、內練素質的要求,在完善外觀標識等硬件設施的同時,加強業務工作的規范化建設。
(一)打造示范所,樹標桿。在初步完成規范化建設的司法所里選取2個所,從外觀標識、設施設備、業務檔案等方面進行全方位打造,以示范所的規范建設為模板,逐步推廣至其余的司法所,努力實現所有司法所外觀標識明顯、辦公區域整潔、業務檔案規范、工作開展有序。
(二)加強隊伍培訓,固根基。司法所所有工作的開展離不開司法助理員,可以說司法助理員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了司法所工作開展的成效。今年,我股室將按照集中培訓、分類指導和自主學習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司法助理員的業務工作能力。在積極提升司法助理員隊伍內在素質的同時,及時與鄉鎮溝通,盡最大的努力確保沒有專職司法助理員的鄉鎮,能及時補充兼職司法助理員人選,使我們所有司法所的工作能不斷層、運轉正常。
(三)推進信息化建設,強規范。近兩年,省、州業務主管部門關于司法所信息化建設的要求和標準在不斷地提高,我股室結合我局司法所實際,按照要求,已經將司法部、省司法廳開發的有關平臺和系統投入使用。今年,將在完善組織機構、人員信息錄入、完善的基礎上,加強對司法所錄入人員的指導,強化人民調解案件等業務檔案的規范錄入工作。
二、以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為基礎,發揮好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維穩“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一)以提高社會矛盾化解能力為前提,抓好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在實現調委會應建全建的基礎上,配齊配強人民調解組織隊伍。一是及時調整充實調解員隊伍,將有威望的老者、退休老干部、大學生村官、基層法律服務者等熱心調解工作的人員納入調解組織;積極與市婦聯、市衛生局、市交警大隊聯系、協商,充實婚姻家庭、交通事故、醫療糾紛等專業性、行業性調委會成員。同時,積極與公安局等職能部門協商,按要求推進“公調對接”等工作。二是加強多種形式的培訓教育。以分級培訓、以會代訓等形式,局機關對全市的司法所人員進行集中培訓,由各司法所主導對轄區內的各級各類調解組織、調解員進行培訓。
(二)以提高人民調解工作質量為根本,抓好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一是統一規范人民調解工作的各項業務規章制度。指導人民調解員開展工作時必須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合理、不限制當事人訴訟權利”三項基本原則;二是按照《省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辦法》要求,逐步實現調解組織基本達到“六有”(有相對固定的辦公場所、標牌、印章、規范的調解文書、統計臺帳、學習資料)和“四落實”(組織落實、制度落實、工作落實、報酬落實)的標準,并逐步實現“六統一”標牌、印章、標識、程序、制度、文書統一;三是建立健全學習、例會、統計、排查、信息反饋、回訪記錄、檔案管理等各項工作制度,將全國統一的人民調解工作標識、人民調解各項工作制度、紀律、糾紛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調委會人員名單、調解受理范圍和調解流程、調解場所秩序等內容統一制成上墻板面,接受群眾監督,有效地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社會公信力。
(三)創新人民調解工作機制,進一步增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積極探索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配合的工作機制,積極整合人才資源,著力提高調解的成功率和時效性,鞏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工作格局。按照“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繼續推行小糾紛“隨手調”、矛盾糾紛“三三制”調解制度,開展“以案釋法”等活動,落實矛盾不上交的“楓橋經驗”;在兩節、兩會、三月維穩敏感期、蟲草松茸采挖季節、春節、國慶等重要節點,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筑牢人民調解維穩“第一道”防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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