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病防治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23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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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全球22個結核病高負擔國家之一,現有患者450萬人,居世界第2位。目前結核病已成為我區位居第三的傳染病,是重大的公共衛生問題和社會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區結核病防治工作,有效控制結核病的傳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市結核病防治規劃(*年—*年)》的要求,結合本區實際,制訂本規劃。
一、指導原則
(一)政府領導、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衛生部門管理,共同做好結核病防治工作。
(二)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全面落實對肺結核病患者的“定點醫療、歸口管理”和對全人群的健康教育,健全結核病防治網,積極發現和治療傳染性肺結核病患者。
(三)以外來人口、貧困人群為重點,進一步優化和推行肺結核病基本診療費用減免政策。
二、總體目標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結核病防治可持續發展機制。提升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綜合防治能力、定點醫療單位的診治醫療水平、社區的早發現能力和對短程化療的督導管理效率,努力提高我區結核病早發現率和治愈率,使我區對結核病的防治達到全國先進水平。
(二)到2*年,全區以鎮、街道為單位實施現代結核病控制策略的覆蓋率達到100%,到*年以村為單位覆蓋率達到100%。按照《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年)》的要求,完成本區肺結核病人治療人數。
三、工作指標
(一)到2*年,各級醫療機構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篩查落實率達到90%,到*年達到95%以上。
(二)到2*年,非結核病指定醫療機構對可疑肺結核及肺結核病人的轉診率、活動性肺結核病人的歸口診治率達到90%以上,到*年達到95%。
(三)到2*年,新發現活動性肺結核病患者由居住地社區(包括鎮、村)負責督導的管理覆蓋率達到90%,到*年達到95%。
(四)到2*年,新發現活動性肺結核病患者的規則治療率達到90%,到*年達到95%。
(五)到2*年,新發現活動性肺結核病患者的治愈率達到85%,到*年達到85%以上。
(六)到2*年,鎮、街道全科醫生及督導化療管理人員結核病防治知識培訓率達到100%;村衛生室鄉村醫生和民營醫生結核病防治技術培訓率達到80%,到*年達到95%;全民結核病防治知識的知曉率達到65%,到*年達到85%。
四、技術措施
(一)加強網絡建設,健全服務體系
根據預防歸口、功能對應、防治結合、歸口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加強并完善我區的三級結核病防治網絡建設,*年新增設三個結核病門診點。以定點醫院專業診療和社區督導管理為重點,明確各級結核病防治機構的職責和任務,調整、充實結核病防治機構,穩定結核病防治專業隊伍,提高結核病防治人員的防治技術和服務水平。
區結核病防治院和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成為實施現代結核病控制策略、落實結核病防治規劃的主力。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結核病防治工作的業務指導、技術培訓、質量控制、監督檢查和管理評價等職責,并積極開展結核病預防控制的調查研究工作。區結核病防治院和結核病門診負責診斷和規范治療結核病患者(執行標準化療方案),落實病人病史資料和登記、報告資料的規范化管理;在診療過程中對患者開展健康教育和醫學指導。其他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做好肺結核病患者的發現、報告、轉診、登記和健康教育工作;二級醫院應負責就診中危重患者的應急搶救工作。
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地段醫院、衛生院)負責轄區內結核病人的不住院期間化療督導管理及健康教育(包括外來人員)。對轄區內新發現的活動性肺結核病人,必須明確專人承擔化療督導管理,使病人得到全程、規范治療。高等院校、大型企業等的內設醫療機構要參照社區結核病人管理要求,落實本單位結核病人的化療督導管理。
(二)盡早發現患者,有效控制傳播
各級綜合性醫療機構要在呼吸科醫生中推行統一的結核病診治規范,提高因癥就診中傳染性肺結核病人的早發現率。各級綜合性醫療機構、內部醫療機構、民營、私立醫院、診所等均應認真做好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篩查工作,建立疑、確診病人轉診機制;社區服務點和村衛生室要加強對農村和外來人員可疑患者的篩檢,及時發現并通知到定點醫療機構檢查。各鎮、街道要對高危人群和集聚的外來人員有計劃地組織肺結核病的檢查,做到發現一例,報告一例,登記一例,治療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以有效控制結核病的傳播。
(三)完善報告系統,做好綜合分析
區、鎮二級醫療衛生機構將結核病防治信息納入衛生信息網,建立和完善結核病統計、報告、監測、評價系統。各級結核病防治機構落實專人負責結核病信息資料的綜合與分析,掌握結核病疫情動態,為改進結核病防治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四)加強技術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要組織有關專家和有豐富經驗的專業技術骨干編寫結核病防治培訓教材、技術工作規范和科普宣傳資料,按照逐級分類培訓的原則,利用在職崗位培訓、繼續教育等方式,開展現代結核病控制策略新技術、新方法等培訓,努力培養學科帶頭人,逐步提高各級醫療服務和結核病防治人員的業務水平。
(五)開展健康教育,增強全民意識
要把結核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和普及作為科普知識宣傳的重要內容,納入區健康教育規劃。堅持全民健康教育與重點人群教育相結合,在組織開展“世界防治結核病日”宣傳活動的基礎上,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宣傳工作,形成全民防治結核病的氛圍。
(六)加強調查研究,提高防治水平
要加強結核病的科學研究,將結核病有關應用性研究納入區科研規劃,給予資金支持。通過與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共建以及國際合作項目,吸收、借鑒和推廣國內外先進的結核病防治科學技術及成功經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
*區健康促進委員會全面領導、組織和協調全區的結核病防治工作。在區健康促進委員會下設的公共衛生與食品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下,成立結核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名單附后),具體負責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指導、督查,研究解決問題,確保防治成效。
(二)落實經費
各鎮、街道和*工業區要把結核病防治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結核病防治經費投入。從*年起,區財政局根據區衛生局對結核病防治工作的需要每年設立專項經費,重點用于解決結核病菌陽病人和貧困人群結核病患者的減免治療費用、扶持??漆t院建設和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和研究項目。各鎮、街道和*工業區應設立專項基金,用于結核病的發現工作和對社區貧困人群結核病患者的救助。
(三)依法管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結核病防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加強對各類醫療衛生、企業、學校等單位的結核病防治工作的執法監督,完善疫情報告、監測和信息管理系統,落實結核病有效治療方案,使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向法制管理的軌道。
(四)部門合作
衛生部門根據區結核病防治的規劃,將結核病防治工作納入區衛生發展規劃,切實做好結核病的防治工作,規范定點醫療機構對結核病的診斷和治療,調整結核病就診醫療點的布局。
財政部門根據結核病防治規劃,要落實結核病防治專項經費,專款專用,實行項目管理,加強監管力度。
人口、公安、衛生等部門要加強外來流動人口的管理,做好外來流動人口的健康體檢,確保早期發現外來流動人口的結核病人,落實治療和管理。
教育部門要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健康教育的教學計劃,嚴格執行傳染病隔離制度,確保結核病不在學校內傳播。
民政部門要對符合救濟條件的肺結核病患者家庭給予生活救濟。
公安、司法部門要積極采取措施,對被羈押、收容人員開展結核病的檢查和治療。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團體,要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積極宣傳結核病防治知識,協助落實結核病防治工作。
新聞單位要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的公益性宣傳和廣泛的健康教育,普及結核病防治知識。
六、考核評價
區結核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對本區的結核病防治工作每年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計劃貫徹落實、專項經費的使用、有關委辦局的支持等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予以解決,并寫出年度檢查總結。區、鎮政府將結核病防治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和實行責任追究制和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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