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學習培訓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31 09: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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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及泰政辦發[2011]119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機關依法行政建設,提高全局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特制定本年度部門法制學習培訓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把法制學習培訓作為依法行政的基礎工作來抓,使全局干部職工通過全面系統的、經常性的法制學習培訓,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二、學習培訓內容
憲法的主要內容和基本原則、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公務員法,行政審批規范以及與司法行政職能相關的法律法規、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章制定程序條例和依法行政知識等。
三、學習培訓安排
(一)加強領導干部的學習。以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為重點,健全并落實集體學法制度。局領導干部年度集中學習不少于四次,各科(室)、所負責人集體學習年度不少于六次。
(二)加強公務員的學習。以規范政府行政行為、轉變政府職能為重點,重點是學習依法行政基本知識和崗位法律知識。公務員除參加機關集體學習外,各科(室)所學習年度不少于十二次。集中學習以科(室)、所為單位,由科(室)、所自行組織、自行安排。
(三)加強職工和專職社工的學習。單位職工和專職社工學習每月不少于一次,重點學習與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重點提高其法律素養、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依法維權的能力。
(四)加強培訓工作。全年舉辦培訓班兩期,開展法律法規和依法行政知識輔導。
四、學習培訓對象
全局領導干部、公務員、職工及專職社工。
五、學習培訓方式及責任分解
采取行政主要領導主持,集中學習培訓方式。
第一專題:基礎法律知識(每季度1-2次)
學習要點:以“法律講堂”形式,開展以《憲法》為主的法律、法規學習,以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社會熱點問題和群眾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為側重點,提高指導基層、服務基層的能力。
承辦科室:法制宣傳教育科、律管科
牽頭領導:
參學對象:機關、法援中心全體人員。
第二專題:社會矛盾化解(7月)
學習要點:學習《人民調解法》,開展典型矛盾糾紛調解經驗交流,及時有效地化解各類糾紛,防止重大群體性事件發生。
承辦科室:調處中心辦公室
牽頭領導:
參學對象:機關、法援中心、公證處、基層司法所全體人員。
第三專題:法律援助服務(8月)
學習要點:學習《法律援助條例》,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范圍,提高法律援助質量,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幫助。
承辦科室:法律援助工作科
牽頭領導:
參學對象:機關、法援中心、公證處全體人員。
第四專題: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9月)
學習要點:學習社區矯正相關知識,以人為本,完善社會管理創新機制,維護社會穩定。
承辦科室:社區矯正科
牽頭領導:
參學對象:機關全體人員、司法所長、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
第五專題:法律服務監管(10月)
學習要點:學習《律師法》、《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公證法》等法律法規,學習上級機關關于加強法律服務工作管理的規定,討論研究法律服務監管問題,加大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力度,打造群眾滿意、信任的法律服務品牌。
承辦科室:律管科、基層科、公管科
牽頭領導:、
參學對象:機關全體人員。
第六專題:行業投訴督查管理(11月)
學習要點:學習法律服務投訴問題的處理,加大對投訴案件的督查力度,提升服務質量。
承辦科室:公鑒科、基層科、律管科
牽頭領導:、
參學對象:機關、公證處全體人員。
第七專題:“法律講堂”(每季度1次)
“法律講堂”由資深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圍繞群眾身邊事以案釋法,引導群眾知法、守法、用法。先組織授課人在“機關講堂”開展“試講”,再好中選優,選送優秀課程到電視臺錄制、播放。
承辦科室:政工科負責“法律講堂”的協調工作;
法宣科:負責與電視臺的對接工作;
律管科、基層科:負責講課人選、內容的推薦、篩選和講稿的審核;
牽頭領導:
參學對象:全體人員。
六、要求
(一)各司法所、機關各科室(處)、中心辦公室要嚴格按照計劃的要求,妥善處理好工作和學習、工作和培訓的矛盾,并結合理論學習、業務學習、廉政學習等做好有序安排,統籌兼顧。集中學習培訓的要有記錄,個人學習要做好筆記,確保法制學習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領導干部、科室所負責人要做學習的表率,對計劃中指定的學習內容,要先學一步,同時針對不同的工作范圍,圍繞工作中顯現的突出問題,帶領相關執法人員認真學習和研究相關法律法規,總結學習中的經驗和不足,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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