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重點治理計劃
時間:2022-05-16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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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市各地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不斷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強化法制建設,大力開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頓,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解決了一批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有力維護了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但是,當前食品安全基礎依然薄弱,風險隱患依然存在,違法問題時有發生,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鞏固前一階段取得的治理整頓成果,解決突出問題,抓好重點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2〕16號)要求,結合實際,現就2012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2012年全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堅持標本兼治的原則,繼續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加大嚴懲重處力度,切實解決影響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努力消除監管盲區、死角,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監管能力,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確保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頓
(一)繼續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進一步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在畜禽水產品養殖環節濫用抗生素及禁用藥物、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化學藥物成分、在火鍋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行為,加大對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和嚴厲整治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和“潛規則”問題,堅決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
(二)深化重點品種綜合治理。繼續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類、酒類、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等方面的綜合治理,重點加強專項執法,加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監督抽檢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業清理,整頓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一步督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履行自檢義務,提高企業食品安全風險控制能力;加快重點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研究制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加快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工作,規范餐廚廢棄物管理。
(三)開展重點場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針對食用農產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農村“食品專業村”、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學校園及周邊等重點場所,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清理、取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窩點”,依法查處從非正規渠道進貨的食品經營單位。全面排查并嚴厲懲處“地溝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過程中的食品安全監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學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隱患。通過重點場所專項治理,進一步整頓規范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單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產經營行為。
(四)開展農藥獸藥殘留專項整治。強化檢打聯動,查處違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等行為,堅決打擊假劣農資制售源頭,重點打擊無證無照生產、銷售的“黑窩點”。強化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全過程管理。加強食用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監測,加強對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和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質量安全監測。加大對農藥生產經營的監管力度,加強獸藥GMP(良好生產規范)后續監管,積極推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制度。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開展產地環境監測評價工作。
(五)開展畜禽屠宰專項整治。強化活禽、生豬(牛、羊)產地和屠宰檢疫,嚴懲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私屠濫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行為的打擊力度。查處加工、出售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肉品等行為。嚴把市場準入關,依法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加強對屠宰場所的監督檢查,督促屠宰企業落實進廠(場)查驗、來源和產品流向登記、肉品品質檢驗、問題產品召回、病害畜禽及產品無害化處理等制度。
(六)開展調味品專項整治。嚴格實施調味品生產許可制度和生產經營主體準入制度。加強調味品標識標注管理。進一步完善調味品檢測方法,實施重點調味品專項監測。依法查處調味品虛假標注問題,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醋、醬油、料酒等調味品行為;依法查處和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單位。
(七)開展餐飲具、食品包裝材料專項整治。加強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消毒工藝流程、使用消毒產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裝和標簽內容等的監督檢查,依法打擊無證無照從事餐飲具集中消毒經營服務行為。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查處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規范等問題。針對食品用紙、塑料等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進一步完善質量安全檢測方法、標準。依法取締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包裝材料的“黑窩點”。
二、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執法
(八)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各有關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執法檢查,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要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直至停產整改、吊銷證照。對隱瞞食品安全隱患、故意逃避監管等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進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實現執法、司法信息互聯互通,堅決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要互相支持、積極配合,確保對食品安全犯罪行為的責任追究到位。
(九)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擴大食品安全監督抽查、市場巡查、執法抽檢的頻次、范圍,深入排查食用農產品生產、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食品進出口等環節的食品安全隱患。大力推行農業標準化,深入推進產地準出和追溯管理機制建設。強化收購糧食質量監測和庫存糧油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繼續實施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深化出口食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進一步完善流通環節抽樣檢驗和快速檢測制度,在繼續推進“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工程的基礎上,重點實施“品牌超市進校園”工作,穩妥推進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強化高速公路服務區餐飲單位、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監管,落實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全面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繼續實施農村集體聚餐申報和鄉村廚師體檢培訓制度,強化農村家庭聚餐申報及食品安全指導工作。
(十)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行政監管和刑事執法裝備、檢測設備和工作經費。加強基層監管執法隊伍和技術裝備建設,強化監管執法人員培訓考核,規范執法程序,提高監管執法隊伍素質、依法行政能力和偵查辦案水平。
三、夯實食品安全監管基礎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縣級以上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綜合協調機制,理順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強化綜合協調能力建設。結合《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規定,梳理查找存在的監管職能交叉和空白問題,重點針對小作坊、小攤販、前店后廠、現場制售等生產經營活動,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要求。建立健全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力量,重點落實鄉鎮(街道)食品安全職責,推進監管重心下移。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肅查處監管執法中的不作為、不到位和亂作為等失職瀆職行為。繼續實施省對市、市對縣(市、區)的食品安全綜合考評和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評議、考核。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進一步完善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指標體系和考評機制。
(十二)加強食品安全法制建設。深入宣傳貫徹《實施辦法》,完善配套文件和管理制度。密切配合各級人大開展食品安全執法檢查和專題詢問,各級政協開展“健全食品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專項民主監督活動,督促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研究制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依法將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薄弱環節納入法制化監管軌道。
(十三)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管理。繼續組織開展2012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積極參與國家標準的制(修)訂。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部門協商、征求意見、標準評審、跟蹤評估等工作制度和程序。依托食品安全信息網站,建立食品安全標準數據庫。完善相關制度、措施,規范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進一步為企業做好企業標準備案的服務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及跟蹤評價工作。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專家隊伍建設。
(十四)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加快推進籌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中心,積極爭取在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成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國家參比實驗室。組織實施2012年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開展監測工作的質量控制,提高監測結果的共享和應用,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監管執法和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科學依據。
(十五)強化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統籌檢驗檢測力量建設,全面推進以縣域為重點的食品安全檢測資源整合工作,加強和優化監管資源的合理配置。支持食品生產企業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和工藝技術裝備水平。鼓勵發展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嚴格食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管理,實現檢驗檢測結果互認,促進資源共享。規范檢驗檢測機構從業行為,加強檢驗檢測機構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提高服務和技術能力。加強應急檢測的統籌管理,組織開展應急檢測及其技術研究。
(十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強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隊伍及技術裝備建設,分級修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查處機制。開展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提高實戰能力。落實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員制度,規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制訂全省市流行病學調查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體系和通報機制,細化完善信息報送時限、程序、責任等方面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協同應對機制,加大對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督查督辦力度。加強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評估審核管理,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客觀。
(十七)加強食品安全科技研發。結合2012年全國食品工業技術改造專項項目,進一步改善企業生產管理硬件條件。繼續推進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體系建設。推進肉菜、酒類電子追溯系統建設。組建省食品安全專家咨詢委員會,積極開展政策規范研究及咨詢、開展問題食品關鍵工藝的改造研究工作。
四、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
(十八)嚴格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進一步規范許可程序,完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技術規范,逐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機構和人員行為的規范。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生供餐管理,加強對集中供餐單位的源頭監管。
(十九)建立和完善企業生產經營的監管制度。依法落實食品生產加工環節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環節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銷毀等管理制度,防止過期、腐敗變質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產經營環節。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等食品安全標準,進一步加大對食品標簽、說明書的規范和管理力度。
(二十)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管理。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業健全內部質量安全管理機構,明確主管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責任。建立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員隊伍,加強培訓和考核。嚴格執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不少于40小時的培訓制度,提高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能力。分類完善監管措施,切實提高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質量安全控制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二十一)加強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推動規模以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全面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在乳品生產企業率先全部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加快推進質量信用平臺建設,加大質量安全信用信息記錄力度。建立食品生產加工和進出口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加大對失信企業懲戒力度。進一步推進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共享信用信息,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充分發揮食品相關行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行業自律作用,在企業中積極開展誠信道德和遵紀守法生產經營宣傳。
五、引導社會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工作
(二十二)強化社會監督。積極發展食品安全群眾監督員隊伍,加強培訓和管理,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員的社會監督作用。充分發揮各級消費者協會的優勢,引導公眾自覺抵制假冒偽劣食品。支持和鼓勵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核查反映出的食品安全問題。強化與媒體的溝通和交流,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媒體信息員的作用,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道食品安全問題,為食品安全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加強互聯網信息管理,防止傳播和炒作虛假信息。
(二十三)認真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各市、縣(市、區)要參照省級有獎舉報制度規定,抓緊制(修)訂本地區有獎舉報制度,進一步明確獎勵舉報范圍和舉報受理部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舉報線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饋程序。設立有獎舉報專項資金,保證獎勵資金??顚S?。完善對舉報人的保護措施,確保舉報線索及時核查、獎勵資金及時兌現,加大對有獎舉報制度的宣傳,鼓勵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全面啟用全省市統一的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96317”,落實相應的工作機構、人員和經費,規范“96317”的運作和接報處置。
(二十四)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認真抓好食品安全各項政策措施的宣傳教育,及時穩妥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食品抽檢結果后的解疑釋惑工作。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食品安全法制、誠信自律宣傳,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充分發揮科研院所、社會團體和專家的作用,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科學認知水平。
六、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五)強化地方政府責任。各市、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實施《食品安全“十二五”規劃》,統籌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切實保障執法辦案和監管基礎能力建設的經費投入。進一步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實化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和考核指標,逐級落實責任。
(二十六)加強協調配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執法格局和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合力。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各環節監管措施的銜接,提高監管合力。要建立違法案件查處首責制,消除監管盲區、死角,堅決杜絕有案不查、推諉扯皮等問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適時開展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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