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街道辦年度護林防火指導意見

時間:2022-06-02 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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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街道辦年度護林防火指導意見

各社區、有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護林防火工作,堅決杜絕或減少火災發生,確保集體和群眾利益不受損失,安全渡過防火戒嚴期,鞏固和發展綠化成果,特制定護林防火工作意見如下:

一、提高認識,強化責任

防火工作是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國務院的《森林防火條例》規定:“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正值初冬,草枯物燥,是山林火災的多發季節。由于上山游玩人員增多,少數群眾防火意識淡薄,隨意燒地堰、燒地荒現象時有發生,稍有疏忽將引發山林火災。為此,各社區、各管護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護林防火的重要性和艱巨性,牢固樹立“保護就是發展”的觀念,克服麻痹思想,采取得力措施,切實抓好護林防火工作。

一是各相關社區要利用廣播、黑板報、標語等形式廣造輿論聲勢,大力宣傳落實上級護林防火工作意見,提高廣大干群防火意識。

二是在林區進山路口、醒目位置懸掛警示旗和永久性標語牌,使之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把防火工作變成廣大干群自覺行為。

二、加強領導,強化措施

當前,已經進入護林防火期,為了確保林地安全,按照區委、區政府指示,街道辦事處成立護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全街道的護林防火工作。各社區,

一是要成立以書記、主任為組長的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內的防火工作。

二是做好各類滅火物資準備,切實做到一有火情拉的出、用的上。

三是要建立一支5-12人護林防火專職隊伍,全天候值班、巡邏,責任要落實到具體山頭、具體山坡、具體地塊。在防火戒嚴期間對轄區內的重點山頭、地塊、進山路口要安排專人設卡,對進山人員嚴格登記,嚴格檢查,嚴禁火種進山。發現火情隱患要及時清除;發生火情,要立即撲救并及時上報。

四是各社區、管護單位要建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常備撲火隊伍,確保有足夠的撲火隊伍能快速出擊,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是加強防火期內的防火值班調度工作。做到24小時值守,領導帶班,確保信息暢通,發現火情及時采取措施并立即上報。要加強對防火值班的檢查,堅決杜絕脫崗、漏崗現象。

六是在“正月十五”、“清明節”、“陰歷十月一”、“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等重大防火關鍵時期,各社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加管護。

各社區要組織專門人員加強監管,定人定崗,職責分工明確,發現火情要及時撲救并上報。社區干部要把包山頭、包地塊人員登記造冊,責任落實到人,堅決避免火災的發生。屆時辦事處要嚴格獎懲措施,火災不論著火面積大小,除了按照《森林法》中的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外,將追究發生火災社區或管護公司的責任。發生火情,山林過火面積10畝以內,每發生一起年終考核扣4分,10畝以上每增加三畝加扣2分;平原林地過火面積3畝以內,每發生一起年終考核扣2分,3畝以上每增加1畝加扣2分;對管護公司將按《年街道重點綠地管護辦法》執行。另外,有關社區或管護公司必須將起火原因書面材料報辦事處農業辦公室,同時限期補植,造林費用自負。

三、加強督查,嚴格執法

在森林防火期內,辦事處成立由農辦、督察室組成的督察組負責各社區防火措施的實施和監督檢查。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規定,各社區、管護單位要嚴格做到:嚴禁火種進入林地,每年的“正月十五”、“清明節”、“陰歷十月一”(各三天)以及其他祭祀日在林地附近一律嚴禁燒香、燒紙、燃放鞭炮,對違反有關防火規定者,按照各級政府有關文件規定,處2000元—10000元罰款,并責令其限期進行更新造林,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通過執行嚴格的處罰措施,以增強廣大干部的責任感,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今冬明春護林防火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