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意見

時間:2022-06-08 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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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辦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島旅游度假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推動金融工作創新,優化全市融資環境,市政府決定與國家開發銀行市分行共同在我市構建上下聯動、全方位、多品種、立體化融資合作的基層金融服務體系,促進以中小企業、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水利基礎設施等為重點的基層金融業務發展,形成以點帶面、獨具特色的基層金融業務統籌推進模式,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融資環境?,F就加快我市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突出“以人為本、民生為先”的執政理念,充分發揮市政府組織協調優勢和國家開發銀行的資金優勢,強化開發性金融對基層民生發展的支持引導作用,全力推進建設“五臺一金”(管理平臺、借款平臺、擔保平臺、公示平臺、信用平臺和風險準備金)為主體的基層金融業務合作機制,立足長遠性,突出前瞻性,最大范圍的覆蓋民生貸款需求。通過與國家開發銀行的共同推進發展,真正建立起服務社會、服務經濟的基層金融服務體系。

二、基層金融服務體系管理架構

基層金融服務體系管理架構包括管理平臺、借款平臺、擔保平臺、公示平臺、信用平臺和風險準備金“五臺一金”。五大平臺職責明確,各司其職,實現業務配合支持與監督制約;同時為防范可能發生的代償風險,建立以風險準備金為主要內容的三級風險分擔與補償機制。

(一)管理平臺。管理平臺是市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由市政府與國家開發銀行市分行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及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島旅游度假區(以下統稱各鎮)和工業基地管委組成,是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的最高決策管理機構,全面負責領導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金融辦,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二)借款平臺。借款平臺是承接國家開發銀行市分行對我市基層金融業務領域貸款統借統還及全程負責貸前、貸中、貸后管理的機構。根據市政府與國家開發銀行市分行協商意見,選擇市城市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或市城市旅游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作為基層金融業務的借款平臺,市政府賦予借款平臺與開發銀行簽署相關業務合作協議和信貸合同的職能。為做好對借款項目的初(評)審工作,借款平臺內設風險評估決策委員會,委員會組成人員將根據具體借款項目,從專家庫中選擇確定。專家庫從市企業家協會、各行業協會及經濟、金融、財政、風險投資、法律等方面的專家中選聘組成。

(三)擔保平臺。擔保平臺是有效分擔貸款風險,實現風險控制的重要環節。明確由政策擔保有限公司作為主要的擔保平臺,同時吸收其他在我市注冊成立的擔保公司共同組建服務民生的聯合擔保平臺,以此降低擔保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強擔保市場的競爭性,優化全市金融市場環境。

(四)公示平臺。公示平臺是為確保將基層金融業務納入社會監督,實行陽光操作,實現貸款信息透明化、操作規范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證。借款平臺通過在政務網等信息平臺開辟專欄對所有貸款信息進行公示,廣泛征求和聽取社會意見,加強風險管控。

(五)信用平臺。信用平臺是對參與基層金融服務體系統借統還的企業、組織或個人建立信用檔案的平臺,由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搭建。信用平臺的主要作用是對借款企業、組織或個人的信用情況進行記錄、跟蹤和分類,作為對貸款的后續監督以及后續合作的重要依據。

(六)風險準備金。風險準備金是為了防止發生貸款違約,在實際借款人無法按期還款,且擔保平臺也無力代償的情況下,由借款平臺以此用于還本付息。根據我市民生領域實際貸款的需求,風險準備金的規模要確保在1000萬元以上,其來源渠道主要由市政府從財政資金中解決,同時按一定比例從借款平臺收取的融資服務費中計提累積。

三、基層金融服務體系的管理運作

(一)基層金融服務體系支持重點及條件界定?;鶎咏鹑诜阵w系主要支持涉及民生領域中小企業貸款,農戶、農村專業合作社貸款,下崗職工、婦女、青年創業貸款,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設貸款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貸款期限根據項目性質及主體的不同區別對待,一般中小企業類貸款以短期流動資金為主,期限控制在2年以內(包含2年),單筆額度控制在擔保公司注冊資本金的10%以內;個人類貸款期限控制在3年以內,單筆額度控制在50萬元以內;具體貸款利率根據項目評估情況及市政府與國家開發銀行分行協商意見確定。

(二)基層金融服務體系運作模式。構建基層金融服務體系是國家開發銀行開發性金融支持民生領域的創新舉措,其突出特點是“統借統還、抱團增信”,從而實現了貸款的批量化,減少了中間環節,提高了審批效率?;鶎咏鹑诜阵w系的基本運作模式為:國家開發銀行根據對借款平臺評級及機制評審確定年度合作額度,結合實際需求確定合作額度,具體項目額度根據信用評級、機制評審和項目評審結果確定。所有統貸項目的合作在確定的合作額度內實施,并由借款平臺實行統借統還,管理平臺負責統貸項目的最終審核確定,獲批后,由國家開發銀行市分行直接將貸款批量化發放至借款平臺,借款平臺與擔保平臺在落實有關擔保與反擔保措施后,委托商業銀行將貸款發放給項目用款人。

(三)基層金融服務體系的風險控制。

1、多層審批把關控制風險。首先,由各相關職能部門把關篩選借款項目(主體)并擇優向借款平臺進行推薦,各單位對推薦的項目承擔相應責任;其次,由借款平臺與擔保平臺啟動對項目的調查評估,并形成項目評估報告提交風險評估決策委員會進行審查;再次,對通過借款平臺和擔保平臺審查的項目提交基層金融服務體系領導小組批準;最后,將領導小組批準同意的項目報國家開發銀行,借助國家開發銀行專業化的優勢,按其內部流程對項目進行評估、審議和審批。國家開發銀行對項目批量審批通過后,在貸款發放前再結合信息公示及貸款發放委托銀行反饋的情況,最終確定是否予以放貸,層層把關,最大限度控制風險。

2、多元化保證措施分散風險。首先,明確推薦人也是責任人,對推薦項目失察造成代償應承擔相應責任,增強推薦單位的責任意識;其次,通過擔保平臺來控制和分化風險;再次,企業所在鎮、工業基地管委及相關推薦單位向借款平臺提供推薦函;最后,通過貸款發放委托銀行對貸款的全程監管及承擔一定比例風險來控制和分化風險。

3、三級風險補償機制。首先,通過措施約束,將最終用款人的自有資金確定為第一還款來源;其次,將最終用款人提供的反擔保措施作為第二還款來源,當第一還款來源無法保障時,國家開發銀行將扣收擔保平臺保證金,同時借款平臺利用最終用款人提供的反擔保措施變現籌集資金,歸還本息。最后,將風險準備金及借款平臺可以調動的其他資金作為第三還款來源,防止貸款逾期。

4、風險共擔機制。對統借統還貸款最終產生的風險,由國家開發銀行與市政府雙方共同承擔,并在各自責任范圍內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建設保障措施

(一)周密組織,加強領導。市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對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領導,強化管理平臺的職能作用,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加快推進,確保各項金融業務規范運作,不斷提升業務水平和服務水平,推動全市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順利實施。

(二)落實責任,明確分工。按照屬地和行業歸口管理的原則,由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對貸款項目進行前期考察推薦工作。具體分工是:對中小企業貸款項目,由市工信局和企業所在鎮、工業基地管委負責初選、推薦;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設貸款由市房產管理處、住宅辦根據市政府規劃決策,負責項目提報及相關建設工作;對水利基礎設施貸款項目,由市水利局、城建局根據市政府規劃決策,負責項目提報及相關建設工作;借款平臺應全面做好貸款統借統還的貸前、貸中及貸后管理及與國家開發銀行對接的全部工作。

五、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的有關要求

一是市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之間要形成互聯互動、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快完善各項工作制度、業務實施辦法和工作流程,并以中小企業貸款、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貸款和水利基礎設施貸款業務為突破,抓緊開展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的各項業務。

二是各成員單位要把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并根據職責分工成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充實專業人員,更好地推進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三是加強對貸款資金使用的管理,確保??顚S茫魏螁挝缓蛡€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貸款資金。

四是增強各成員單位的責任意識,充分調動和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市政府將支持民生發展、惠澤人民利益的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對部門單位的年終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