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02-18 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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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組部和省、市委組織部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結合離退休干部黨員隊伍實際,中共臨朐縣委組織部、中共臨朐縣委老干部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改進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組織廣大離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員,認真學習領會和全面把握中組部〔2006〕12號和省、市委組織部文件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和職責,緊扣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落實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積極推進新時期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實踐和創新。

《意見》提出,要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建立健全離退休干部黨支部。一要合理設置、調整離退休干部黨支部;二要選好配強黨支部班子;三要搞好制度建設,推進規范化管理。

《意見》要求,要認真做好離退休干部黨支部黨費收繳、返還和使用工作。一要明確離退休干部黨費收繳標準。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屬于有固定收入的黨員,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或養老保險金為繳納黨費計算基數,確定每名離退休黨員干部的黨費收繳標準。凡轉入農村的離退休干部黨員,不得按農村黨員的繳費標準繳納黨費。二要加強離退休黨員干部黨費收繳工作。離退休干部黨員必須按照《黨章》規定,自覺地向黨組織按期足額繳納黨費。要加強對離退休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確保黨費應收盡收。三要抓好離退休干部黨支部黨費返還工作。為切實解決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活動經費和工作經費不足問題,從2007年7月起實行離退休干部黨支部黨費返還政策。縣委組織部設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黨費管理專門科目,把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收繳的黨費按50%的比例留存,作為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工作經費或活動經費。返還程序是: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根據工作需要每半年一次書面提出黨費返還申請,經所屬黨(工)委同意后報縣委老干部局,縣委老干部局根據全縣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的總體情況,統盤考慮制定具體的返還方案,經縣委組織部研究審定后,由組織部返還給各離退休干部黨支部。返還黨費主要用于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如辦公場所建設,學習資料購置,班子成員培訓,黨支部開展活動等。離退休干部黨支部要設立專門帳目,專人管理;要??顚S茫坏媒亓艋蚺沧魉谩?/p>

《意見》強調,要加強對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領導。黨(工)委主要領導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經常過問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分管領導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切實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要把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納入黨建工作總體規劃和考核目標體系,與其它黨建工作做到“六同”:同規劃、同部署、同指導、同檢查、同考核、同表彰。要及時總結推廣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經驗,推動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機制創新和方法創新,不斷開創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