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07-23 0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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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精神,切實保護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認識,高度重視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1.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及地方各級政府的關心和重視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加大、開展有序、成績突出。主要表現在目標管理責任制全面推行,防治工作環境日益優化,基礎設施明顯改善,控災減災能力不斷加強。通過實施重點病蟲害治理工程,局部減災效果明顯,通過加強監測預報和強化檢疫執法,災害預警能力有較大提高,遏制了有害生物傳播蔓延。
2.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形勢依然嚴峻。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速度的加快和國際間貿易往來的增多,林業有害生物入侵、擴散、成災的壓力不斷增加。新的外來有害生物入侵頻繁,威脅加劇;已入侵的松材線蟲病等危險性有害生物正由經濟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由非林區和一般林區向重點林區和重要風景名勝區蔓延;森林鼠(兔)害在西北和東北地區危害猖獗,對新造林地構成嚴重威脅;有害植物在西部地區擴展迅速,嚴重影響林木生長、更新和生物多樣性;經濟林、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有害生物問題日漸突出,逐步由次要矛盾轉為主要矛盾。與此不相適應的是:防治技術手段落后、信息滯后、依法防治意識淡薄、防治機構隊伍建設亟待加強、防治機制不適應新形勢發展需求等等,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仍十分嚴峻。
3.充分認識和高度重視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有效遏制林業有害生物發生危害嚴重趨勢的迫切需要,是保護生態建設成果,推進林業持續協調快速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減輕災害損失,保護農民利益,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護國家利益,促進對外貿易,提高國際地位的戰略措施。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林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林業重點工程的深入實施,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林業工作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更加突出,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此必須充分認識并予以高度重視。
二、進一步明確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方針和奮斗目標
4.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精神,堅持科學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緊緊圍繞新時期林業發展大局,推行森林健康。全面加強有害生物預防和防止外來有害生物入侵。繼續加強重要有害生物重點治理,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大力推進無公害防治,積極實施專群結合,聯防聯治,標本兼治,堅決遏制林業有害生物高發勢頭,促進林業建設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5.基本方針。預防為主,科學防控,依法治理,促進健康。
6.奮斗目標。大力加強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體系、檢疫御災體系、防治減災體系、應急反應體系和防治法規體系建設,實現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的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法制化、信息化,使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的發生范圍和危害程度大幅度下降,危險性有害生物擴散蔓延趨勢得到較大緩解,扭轉林業有害生物嚴重發生的局面,促進森林健康成長。在全國森林面積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到2010年,成災率控制在4.5‰以下,無公害防治率達80%以上,災害測報準確率達到85%以上,種苗產地檢疫率達到100%。
三、全面加強預防,促進防治工作由治標向治本的根本轉變
7.培育健康森林,把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納入林業建設的全過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必須堅持推行森林健康理念,以培育和恢復健康森林為目標,促進形成穩定的森林生態系統。造林設計方案中必須有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同時逐步將林業有害生物發生指標納入營造林實績綜合核查。要重視推廣應用鄉土樹種,加強對現有純林、低產林的改造,提高林分質量。要大力開展封山育林,保護森林生物多樣性,及時清理受有害生物嚴重侵染的林木、火燒跡地過火林木,增強森林生態系統自身的抗逆能力。
8.以防范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為重點,加強檢驗檢疫。要建立外來林業有害生物風險評估體系,開展風險分析。嚴格引種審批,強化引進林木種苗檢疫隔離試種和檢疫監管,嚴防外來有害生物的傳入。各地要根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名單,及時劃定疫區,加強檢疫管理,采取嚴格的控制措施。要進一步加強產地檢疫工作,從種苗產地檢疫向木(竹)材及其制品產地檢疫拓展。要堅持實行檢疫要求制度,規范調運檢疫程序,全面推行《植物檢疫證書》的計算機簽發和網絡傳送。要加強復檢工作,重點是木質包裝材料的復檢,并經常開展檢疫執法檢查。要建立和完善遠程診斷系統,不斷提高檢疫檢驗能力和水平。
9.全力抓好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工作。要按照監測全面、預測準確、預報及時的要求,在完善常規調查技術的基礎上,努力探索利用化學信息、遙感和生物技術等手段開展監測和調查,形成有害生物立體監測預警體系,不斷提高監測預報的科學性、準確性和時效性。要擴大監測覆蓋面,逐步把天然次生林、灌木林、荒漠植被及有害植物納入監測范圍。要充分發揮國家級中心測報點的骨干帶頭作用,進一步健全國家、省、地、縣四級測報網絡。地方各級監測預報機構,特別是縣級機構要針對生產實際,做好有害生物的預報、通報、警報,積極發揮基層護林隊伍在有害生物監測工作中的作用,引導公眾參與有害生物監測和舉報,建立和完善有獎舉報等激勵機制。
10.建立突發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事件應急機制。各地要根據《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處置辦法》,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要及時、準確、科學地對林業有害生物事件做出預警,做好單項應急預案。要加強應對突發事件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物資儲備,在組織上、技術上、資金上、物質上做好應急準備。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程序啟動預案,按照屬地管理、以地方政府為主的原則,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部署、分級聯動、各負其責、協同作戰。要加強應急防控人員隊伍建設、技術培訓和實戰演練,保障應急反應機制的正常、高效運轉。
四、實行科學防控,提高重要林業有害生物治理成效
11.堅持開展重要林業有害生物重點治理。要以林業重點工程為主戰場,繼續對跨區域發生、危害嚴重的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實施聯防聯治和重點治理。其中特別是要根據有害生物的發生發展趨勢進一步加強和重視灌木林、荒漠植被有害生物的防治以及鼠(兔)害和有害植物的防治。各地要加強對治理區的監督檢查和技術指導,實施全過程管理,建立防治工作績效考核制,提高治理成效。在實施治理過程中,要逐步推行專業隊承包除治,探索實行招投標制和施工監理制。
12.大力推行生物防治和無公害防治。要鼓勵和引導各地采取生物防治和無公害防治措施。以食葉類害蟲防治為突破口,在重點治理區,食葉類害蟲生物防治率要達到80%以上,無公害防治率達到100%。對其他類有害生物,也要大幅度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使生物防治率達到60%以上,無公害防治率達到80%以上。要嚴格防治措施的監管,確保生態安全和森林食品安全。同時,各地要加快生物防治制劑標準的制定工作,研究無公害防治措施的標準和建立效果評價體系,將無公害防治指標納入森林認證體系,促進生物防治和無公害防治工作的發展。
13.實行分類指導,落實防治責任制。根據森林分類經營和產權制度改革的要求,要逐步建立生態公益林有害生物預防和治理主要由政府負責,商品林的有害生物預防和治理主要由經營者負責的責任制度,建立起與之相適應的投入機制。已納入重點公益林和天然林保護工程范疇的林分,要按照重點公益林和天保林森林經營的標準,切實落實防治責任制和防治經費,不斷提高林分質量,確保森林功能的有效發揮。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個體造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技術服務和指導,有條件的應當專門舉辦防治技術培訓班,提高個體造林有害生物防治的能力。
五、深化體制改革,促進機制創新
14.深化防治機構的改革。各地要高度重視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建設,落實人員和工作經費。各級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要加快職能轉變,把工作重點放在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制定發展規劃上,依法加強行業管理和提供服務。
15.完善聯防聯治機制。毗鄰行政地區要針對同種或同類的有害生物,建立聯防聯治組織,開展協同防治。要堅持毗鄰地區情況通報、邊界插花地帶屬地防治和聯合檢查制度,及時溝通情況,協調解決防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16.積極推進除治機制創新。各地要在實踐中積極探索和建立新的除治機制,引導、鼓勵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組織或個人成立除治公司、專業隊、樹木醫院,或以專業戶的形式開展除治和咨詢服務,并對相關非公有制組織予以技術支持和防治補助。要不斷總結經驗,加強政策研究和引導,規范管理,逐步建立起多種所有制組織共同參與,適應市場經濟要求、靈活高效的新型除治機制。
17.建立獎勵和重大責任事故追究通報制
度。對預防工作搞得好,連續多年沒有發生嚴重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情的單位和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實行獎勵;對在林業有害生物監測、檢疫、除治工作中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相應責任,并予以通報。同時,還要建立起重大責任事故舉報制度,接受全社會監督。
六、強化保障措施,確保防治工作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18.進一步加強防治工作的領導。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領導,把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進一步明確防治責任,繼續實行防治目標管理責任制。從2005年起,要全面實行“雙線目標管理責任制”,把“成災率”納入各級地方政府任期目標管理責任制,把“無公害防治率”、“測報準確率”和“種苗產地檢疫率”納入各級林業主管部門的目標考核,并建立新的目標管理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
19.加大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力度。要加大科技攻關力度,組織開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宏觀戰略及防控技術研究,著力解決監測預報、快速檢疫檢驗、天敵繁育、有害生物風險評估、綜合防治等技術難題。要加強無公害防治制劑的研究工作,加大科技成果轉化和新技術推廣應用力度,加強現有技術的組裝配套,提高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要積極開展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林業發達國家在防治林業有害生物方面的先進理念和經驗,有重點有選擇地引進先進技術。
20.大力推進依法防治。要以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法規和與法規相配套的部門規章、技術規程、技術標準為框架,從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三個層面,加快防治法規的制(修)訂工作,建立完備的防治、檢疫法規體系。各地要抓緊本轄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的地方法規和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各級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要強化執法能力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嚴格依照防治法規的有關規定,全面履行法規規定的各項職能,確保法規的有效實施。要建立防治執法責任制度,樹立執法責任意識,強化執法監督,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和行政執法與經濟利益掛鉤的現象。
21.加強防治能力建設。要多渠道爭取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資金,努力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經費納入地方政府財政預算。要配合財政部門制定、完善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要繼續加強各級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及其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與當前林業發展、科技發展和經濟發展需要相適應的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體系、檢疫御災體系、防治減災體系、應急反應體系和防治法規體系。要切實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強化行業培訓,加快從業資格證書確認工作的步伐。要堅持中長期培養與短期培訓相結合、崗位培訓與技能培訓相結合、專業培訓與專題研討相結合,全面提高整體素質,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廉潔、文明的防治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