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2-08-06 0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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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施意見》,切實加強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依據中央紀委、省紀委有關文件精神和縣直有關單位的工作職能,現提出如下分工意見:
一、加強廉政教育,增強農村黨員干部的宗旨意識和自律意識
1、以鄉鎮、村干部和基層站所負責人為重點,突出抓好理想信念、黨的宗旨、科學發展觀、社會主義榮辱觀、政策法規和黨紀條規教育。
2、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培訓計劃,實行分級負責制,對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進行分層培訓。
3、指導和督促編寫一本鄉鎮村干部黨風廉政建設簡易教育讀本、一本廉潔自律手冊,每年進行一次廉政知識測試。
4、大力宣傳農村基層黨員干部中涌現的勤廉雙優典型,積極開展警示教育
5、落實基層黨組織“”制度,健全和完善農村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6、貫徹落實廉政教育“三必談”制度。干部任職前必須預防談,有不廉潔時必告誡談,重大項目實施前必提醒談。
7、開展廉政文化進鄉鎮機關、村組、學?;顒樱唤Y合農村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文明家庭、文明村組、文明鄉鎮等創建活動。
8、強化鄉鎮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規范鄉鎮機關、基層站所的財權、事權和工作制度,做到依法行政、按章辦事、廉潔高效。
9、制定鄉鎮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規范鄉鎮機關、基層站所的財權、事權和工作制度,做到依法行政、按章辦事、廉潔高效。
二、健全規章制度,構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
10、積極推行“鄉財縣代管”改革,加強鄉鎮財務的監督。農村基層站所的財務由主管部門統一管理。
11、進一步深化村級賬務制,把自然村(組)等的集體財務、資金納入中心統一管理。
12、健全民主理財機制,嚴格開支審批,規范報賬程序。
13、對財務管理混亂的鄉鎮、村進行集中清理和規范。
14、加強對農村會計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15、健全村級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鄉鎮、村公共資源管理交易陽光操作機制。
16、建立健全新農村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制度,完善管理辦法。
17、規范基層公務接待制度。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鄉鎮機關、基層站所和村公務接待管理。落實村、組不準招待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規定。嚴禁轉嫁接待費用,村級接待費用實行逐筆公開。
18、督促建立健全述職述廉和廉政承諾制度,并延伸到村級,制訂具體辦法。
19、實行基層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農村基層干部個人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購建房屋、經商辦企業、參與重大社會活動、家庭成員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外出參觀考察旅游等情況必須報告。
20、建立健全審計制度。完善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立村級工程項目審計制度,做到投資3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必審、大宗物資采購項目必審,集體資產處置項目必審。
21、督促建立廉政檔案制度。將干部家庭收入、信訪反映情況、個人報告有關事項、諾廉述廉評廉考廉情況、民主評議、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等逐一登記建檔,為全面考核評價干部提供基礎依據。
三、擴大基層民主,規范農村公共權力運行
22、健全鄉鎮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在鄉鎮推行領導班子研究重要事項“一把手”末位表態制、票決制和決策責任追究制。
23、完善以村民會議、權民代表會議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制度。
24、進一步落實“民主議政日”、“一事一議”、民主評議村干部制度。
25、完善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決策等村民自治章程,制定村規民約。
26、督促鄉鎮積極實行政務公開,編制鄉鎮政務公開目錄,規范公開內容、形式、程序和時間。
27、建立健全主動公開、社會聽證及政務公開評議制度,防止政務公開不全面、不規范、不真實的問題。
28、進一步規范辦事公開,促進基層站所等單位轉變作風。
29、開展創建“人民滿意的基層站所”活動,大力加強基層站所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
30、認真抓好基層站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31、開展對基層站所的民主評議活動,并鈄評議結果向有關部門反饋。
32、督促縣區結合實際編制村務公開目錄。
33、督促村務公開,及時公開涉及農民利益的重大問題和要求公開的事項。
34、把財務公開作為村務公開的重點,所有收支明細賬目必須及時逐筆公布。
35、督促鄉鎮對各村村務公開方案實行備案管理,加強對落實村務公開制度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
36、積極推行農村基層黨務公開。
37、加強黨務公開情況的督促檢查,建立監督員制度和意見反饋制度,確保黨員和群眾知情權、監督權的落實。
四、強化監督檢查,堅決維護農民群眾利益
38、建立和完善村級監督組織。通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直接選舉產生村務監督小組,負責行使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職責,并將監督情況與村務同欄、同步公開。
39、加強對村級組織及黨員干部的廉政監督,建立村級廉政監督員隊伍。
40、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積極推行信訪工作辦事公開,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黨政領導機關信訪接待日制度、干部下訪制度,建立信訪督查工作制度。
41、保護農民群眾信訪舉報正當權益,嚴肅處理打擊舉報人的行為。
42、繼續深入開展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建立農民負擔監督員制度。
43、堅決糾正在扶貧、救災、低保、征地和房屋拆遷補償等資金管理和使用中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行為。
44、加強對農業和農民直接補貼政策、農村社會事業支持政策等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45、加強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
46、嚴格執行支農資金的管理規定,安排支農資金必須采取透明、規范的程序。
47、積極推行“一卡通”等簡便、直接的方式,確保補貼資金足額、及時發放到農民手中。
48、認真貫徹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堅決糾正分割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行為。
49、對農村義務教育體制改革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各級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的財政投入足額到位和合理使用。
50、規范轉移支付和鄉鎮開支范圍,努力解決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51、嚴肅機制編制紀律,堅決糾正鄉鎮機構改革中違規設置機構、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超編制配備工作人員以及搞暗箱操作、弄虛作假等問題。
52、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監管。
53、嚴厲打擊制售偽劣農資、哄抬農資價格等坑農害農行為。
54、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55、認真剖析查處的案件,抓住苗頭、分析原因,力求查辦一起案件,解決一類問題。
五、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
56、各級黨委、政府要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農村黨的建設“三級聯創”活動的重要內容,納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整體規劃之中。
57、建立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聯席會議制度,負責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
58、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延伸到基層站所和村級黨組織,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網絡體系。嚴格責任追究,完善考核辦法,形成縣區考核鄉鎮,鄉鎮考核村,主管部門考核基層站所的責任考核體系。
59、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并督促落實。
60、督促鄉紀委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協助黨委、政府制定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部署和實施方案,加強與各方面的聯系溝通,協調解決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61負責縣委與鄉鎮黨委、紀委建立工作聯系點,開展示范點創建工作。
62、負責縣委、政府加強督查考核,強化責任追究,確保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63、落實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半年一報告制度,開展對鄉鎮黨委和政府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的經常性監督檢查。
64、加強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鄉鎮紀委配備3至5名紀檢委員并配備1名專職紀委副書記或1名專職紀檢委員,村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配備紀檢委員,形成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