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9-17 0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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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工作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整治市區臟亂差現象,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人民群眾生活環境和工作創業環境,爭創省級文明城市,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整合資源配置,理順體制機制,強化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能,實現從經驗管理向制度管理、突擊管理向長效管理、傳統管理向現代管理的轉變,打造環境優美、整潔有序、適宜人居的省級園林城市。

二、工作原則

(一)重心下移、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立足基層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市、區管理職責,形成以市為核心、區為重點、街道為基礎的分級負責、責權明確、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城市管理格局。各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轄區內的衛生清掃和保潔任務,市環衛處負責及時清運垃圾。

(二)建管同步、建管并重原則。誰建設,誰管理,以建為主,建管并重,不留死角,不留空白點,綠化、亮化、保潔同步實施。

(三)突出重點、綜合整治原則。著力解決環境衛生、亂擺攤點、亂搭亂建、亂貼亂畫、綠化亮化及交通混亂等熱點難點問題。

(四)社會化管理、市場化運作原則。堅持政府主導、企業經營、市場運作,建立和完善政企(事)分開、管養分離、有序競爭的城市管理運行機制。

三、職責分工

(一)各區政府(管委會)(責任人:龍子湖區副區長趙明偉、蚌山區副區長孫振東、禹會區副區長李軍、淮上區副區長章保川、高新區副主任徐朝成、經濟開發區副主任張施奇)

1.負責對轄區環境衛生實行扎口管理,對現有環衛人員進行整合,一把笤帚掃到邊,劃段包干,全天候保潔。

2.負責轄區道路兩側建筑物、構筑物及住宅小區非法小廣告的粉刷覆蓋。

3.負責轄區內自辦市場的秩序整治和衛生保潔。

4.負責轄區內無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院內及樓道衛生保潔。

5.負責轄區內三、四類道路的流動攤點、出店經營及小區內流動攤點的規范管理。

6.負責轄區內三、四類道路無亂吐亂扔、亂貼亂畫、亂堆亂放、亂搭亂建現象,沿街建筑外觀整潔、美觀。

7.負責禁止城區內居民飼養家禽家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限制養犬工作。

(二)市工商局(責任人:市工商局助理調研員陸斌)

1.負責整治直管的10個市場環境秩序,規范管理,形成樣板。

2.負責協助各區政府和有關單位管理好自辦市場,確保市場秩序良好,衛生整潔,不漲市。

3.負責城區店面招牌的整潔規范,對不符合經營條件的沿街經營門點不予辦理營業執照;協調相關部門對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沿街經營門點進行清理整頓,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締。

(三)市建委(責任人:市建委副主任施小平)

1.負責城區130個公廁的環境衛生,明確專人管理,確定崗位職責,做到清潔衛生,無亂寫亂貼現象。

2.負責城區13個垃圾中轉站、43個垃背箱及26個垃圾箱的管理,做到開門及時、運送及時、清理及時。

3.負責規范城區廣告牌設置,重點地段、重要場所的廣告權由建委統一拍賣,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置的廣告牌進行清理拆除。

4.負責城區道路亮化美化,所有公益設施、天橋、公園等公共場所由建委統一亮化,并向社會公布開關燈時間。

5.負責對建筑工地施工圍墻、安全棚及工地渣土清運實行規范化管理。

(四)市公安局(責任人:市公安局副局長陸松明)

1.負責交通秩序整治,對車輛亂停亂放、亂闖紅燈、出租車亂調頭等現象進行嚴管重罰。

2.負責嚴格控制貨車進城路線和時間。

3.負責對全市道路交通進行深摸細排,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對單行線、限速地段等適時進行調整。

4.負責對百貨大樓、火車站、長途汽車站、蚌醫附院、三院、淮河文化廣場等人流、物流聚集場所,劃線規范停車秩序,安裝監控探頭,指定專人管理,建立長效機制。

5.負責管理全市停車場,統一收費標準,人員持證上崗。對人員密集場所、賓館飯店及休閑場所停車實行嚴格管理,劃定臨時公益停車泊位,堵疏結合,規范交通秩序。

6.負責打擊制售假證違法行為,對市行政執法局移送的非法張貼小廣告涉案人員依法從重處理。

7.負責流浪犬的留置,對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予以處罰。

(五)市行政執法局(責任人:市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張啟云)

1.負責市區一、二類干道兩側亂堆亂放、亂搭亂建、亂披亂掛、亂貼亂畫、亂潑亂倒、亂拉亂設和出店經營及流動攤點的清理整治。

2.負責查處非法張貼、涂寫小廣告行為,成立專業隊伍,加強巡查,加大查處力度,將非法張貼、涂寫小廣告及制售假證涉案人員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3.負責查處和整治影響市容環境和違法違規設置的廣告牌、門店招牌、指示標志牌等各類戶外廣告牌。

4.負責對城區書報亭及周邊環境進行整治。

5.負責查處和整治各類建設工地運輸垃圾渣土中拋灑、滴漏、揚塵等影響市容環境的行為。

6.負責查處飯店排檔油煙、浴池鍋爐煙塵以及建筑工地、鉚焊店噪聲等污染城市環境的行為。

(六)市房管局(責任人:市房管局副局長高清發)

負責監督城區物業管理企業進一步規范服務,督促各物業管理小區做好門樓亮化及小區內亂搭亂建、亂擺攤點、侵占公共設施、綠地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等行為的清理整治。

(七)市環保局(責任人:市環保局紀檢組長陳業云)

1.負責市區工業企業排污、粉塵、噪聲監督管理和查處。

2.負責配合市行政執法局做好對沿街餐飲店油煙、浴池鍋爐煙塵以及鉚焊店噪聲的日常監督管理。

(八)市城市規劃局(責任人:市城市規劃局副局長劉賢斌)

負責對一、二類道路兩側街景、綠化帶進行統一規劃,對不符合市容標準、影響城市規劃的建筑物、構筑物不予辦理審批手續。

(九)市民政局(責任人:市民政局副書記孫重華)

1.負責所有地名標牌的整潔亮化。

2.負責喪葬用品市場的清理整頓,對市區主干道、公共場所搭建戶外靈堂及喪事吹打擾民等現象進行查處。

3.負責查處在市區沿街路口、公共場所焚燒、拋灑火紙、冥錢等不文明祭祀行為。

(十)市交通局(責任人:市交通局副局長費維明)

負責“兩站”、“兩橋”亮化美化、門前三包及公交站牌的管理保潔。

(十一)市水利局(責任人:市水利局副書記陳冠軍)

1.負責城區東、西防洪圈堤、淮河南圈堤道路周邊及綠化帶的管理保潔。

2.負責整治和查處城區非法開采地下水資源的違法行為。

(十二)市文化局(責任人:市文化局副局長曹杰)

負責城區圖書館、網吧、迪廳、歌廳等文化娛樂場所的店面亮化美化及門前三包。

(十三)市教育局(責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長王平)

負責城區教育機構的大門、圍墻、樓體的整潔及門前三包。

(十四)市衛生局(責任人:市衛生局副局長薛惠祥)

負責城區醫療衛生機構的大門、圍墻及樓體的整潔及門前三包。

(十五)市經濟委(責任人:市經濟委副主任張玉啟)

負責城區所有工業企業的大門、圍墻、辦公場所亮化美化及門前三包。

(十六)市財政局(責任人:市財政局副局長葉斌)

負責城區金融、保險、稅務部門的大門、圍墻、樓體亮化美化及門前三包。

(十七)市旅游局(責任人:市旅游局副書記吳選斌)

負責城區星級賓館、旅行社店面亮化美化及門前三包。

(十八)市文明辦(責任人:市文明辦副主任楊清廣)

1.負責沿街一、二類干道兩側機關、單位辦公樓的亮化美化(打輪廓燈或地燈)。

2.負責全市國家級、省級及市級文明單位大門、圍墻、樓體的亮化美化,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摘牌。

(十九)市委宣傳部(責任人: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李廉民)

1.負責設立文明創建專欄,開通市民熱線,做好跟蹤報道。

2.負責加強輿論監督引導,大力宣傳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對臟、亂、差現象進行曝光,做到貼近基層、貼近群眾、貼近實際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組織。市政府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主任、市直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由市政府副市長劉亞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及協調督辦、檢查考核、信息反饋等工作。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要按照分工要求,明確分管領導,明確專人負責,明確職責要求,將城市管理工作任務全面分解到各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并落實到各級領導和每個管理人員,確保每個路段、街面、小區都有人管理。要進一步理順各區和市直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真正把各項城市管理任務落到實處。要完善城市管理協調運行機制,加強信息交流與工作溝通,建立執法部門和各管理部門的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城市管理的綜合效能。

(三)加強監督,嚴格獎懲。城市管理委員會組織專門督查組,按照日??己伺c定期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量化細化考核辦法,并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通過定期檢查、不定期暗訪等形式,對各區、各部門的城市管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完成城市管理目標任務的部門及在城市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市各新聞媒體要形式多樣地宣傳教育廣大市民關心愛護城市環境,不斷提高文明素質,共同建設文明城市。市教育部門要逐步在中小學校開設城市管理專題教育,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城市管理活動,從小培養熱愛城市、管理城市的意識和能力。要建立健全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機制,實施城市管理重大決策公眾聽證制度,進一步強化社會和市民對城市管理的參與程度,在全社會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圍。

(五)積極探索,不斷創新。城市管理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任務,要結合實際,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積極探索科學管理城市的新方法、新機制,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不斷改善城市外部環境,促進蚌埠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