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意見

時間:2022-09-22 0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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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意見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財政局:

鄉村醫生是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重要力量,對做好農村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切實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穩定農村衛生隊伍,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請各地認真執行。

一、凡經注冊取得執業證書的鄉村醫生,尚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照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政策執行。

二、鄉村醫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繳費中未記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地方政府給予補助,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也應給予補助。省在安排省級養老保險補助方案時對經濟薄弱地區給予適當支持。

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鄉村醫生,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以上且繳費年限滿15年的,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本人自愿也可繼續繳費,直至繳滿15年后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四、對接近或已超過上述年齡的鄉村醫生以及已離崗的鄉村醫生,不再納入社會養老保險,由當地政府給予適當補助。

妥善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事關廣大鄉村醫生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的長遠發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本意見要求,認真做好貫徹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