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建設決定意見
時間:2022-09-24 1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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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是黨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的綱領性文件,是新世紀新階段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行動指南。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必須努力學習,深刻領會,全面把握,認真貫徹落實。
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是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多年來,我省各級黨組織按照中央的要求,認真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積累了一定經驗。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省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還不完善;一些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思想理論水平不高,依法執政意識不強,做好群眾工作、解決復雜矛盾本領不大,尤其是搶抓機遇,領導經濟建設的水平亟待提高;一些黨員干部宗旨意識淡薄,精神狀態不佳,作風漂浮,缺乏事業心和責任感;一些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少數黨員不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這些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以解決。進入新世紀新階段,我省既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又面臨嚴峻的挑戰,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艱巨。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必須深刻認識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緊迫性和艱巨性,牢牢把握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緊密結合云南實際,突出發展這個主題,把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各項任務落實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實踐中,抓住重點,整體推進,努力把我省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一、提高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能力,促進云南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一)搶抓機遇,始終堅持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是解決云南所有問題的關鍵。提高各級黨組織領導發展的水平,核心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本質是執政為民,靈魂是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動搖,堅持把長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全省的根本任務;必須增強機遇意識,準確把握機遇,牢牢抓住機遇;必須堅定信心,發揚敢闖敢干、不等不靠、大膽創新的精神,充分利用有利條件,發揮后發優勢,奮力在新一輪發展中爭取主動;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搞好“五個統籌”,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勇于探索,不斷拓寬發展的領域和空間。抓住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城鄉結構三個重點,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始終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中心,加大農業投入,著力抓好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搞好農業產業區域布局規劃,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穩步提高糧食生產能力,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加強第一產業。實施工業強省戰略,堅持走符合云南實際的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快推進行業和資源整合,優化工業經濟結構,促進產業升級,做強第二產業。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提升第三產業。發揮比較優勢,加快發展特色產業和支柱產業,鞏固提高煙草產業,做強做大礦產業,加快發展能源產業,開發培育現代生物產業,推進旅游產業優化結構、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加大固定資產投資力度,加快以交通、能源、農業、環保、水利和社會事業為重點的基礎設施建設。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不斷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和競爭力;毫不動搖地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穩步提高非公有制經濟在全省經濟中的比重。科學制定和嚴格執行城鄉規劃,發展中心城市和區域性大城市,促進中小城市發展,帶動小城鎮建設,加快城鎮化步伐。發展壯大縣域經濟,培育一批經濟強縣。積極發展區域經濟,依托中心城市和交通干線,建立各具特色的區域經濟帶。重視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與利用,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培育一批中國乃至世界名牌。拓寬發展領域,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三)統籌兼顧,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推進“興邊富民”工程,加快邊疆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堅持政府主導,社會效益優先,以改革為動力,加快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發展。完善計劃生育獎勵政策,健全利益導向機制,認真落實農村獨生子女戶“獎、優、免、補”和雙女戶優惠政策,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高度重視和處理好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強化對環境、資源損耗的考核,推行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
(四)解放思想,堅決革除一切阻礙發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堅決沖破妨礙發展的各種陳舊觀念,在更大范圍內和更深程度上解放思想,釋放活力。加快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以產權制度改革為突破口,推進國有大中型企業戰略性重組,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為目標,規范推進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和壟斷行業改革。健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完善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體系。穩步推進城市公用事業市場化進程。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體制和機制,完善投資項目管理配套政策,擴大直接融資,吸引國內外資金和社會資金參與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決取消不符合市場經濟要求、不適應經濟發展需要的審批事項。繼續深化機構改革,精簡機構和人員。按照責權統一、重心下移、擴權強縣的原則,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有關經濟管理權限逐步下放到縣(市、區),賦予縣級政府更大的發展自主權。
(五)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對內對外開放水平。牢固樹立大開放促進大發展的意識,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以建立開放型經濟為目標,以參加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瀾滄江—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孟中印緬”地區經濟合作為契機,以對東南亞開放為重點、對南亞開放為延伸、對發達國家開放為關鍵,努力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內對外開放格局。進一步加快國際大通道建設,為我省擴大同國內外的經貿交流與合作提供更好條件。
加快實施“科技興貿”戰略,不斷提高我省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千方百計擴大出口,同時加快口岸建設和通關制度改革,提高貿易便利化程度,大力發展出口貿易、邊境貿易、過境貿易和邊民互市,促進我省進出口貿易快速增長。加快實施“走出去”,進一步完善相關扶持政策和法規規章,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國際工程承包、設計咨詢、勞務輸出等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積極開展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更廣泛領域的國際合作。繼續堅持“引進來”,改善和優化投資環境,改進管理和服務,創新招商引資機制,擴大利用外資規模,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把擴大對內開放擺在更加重要的地位,進一步鞏固和加強與港澳臺地區的經貿合作,大力拓展西南六省區市合作領域,積極參與南貴昆經濟區和“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切實加強滇滬、滇浙合作,努力推進與“長三角”及環渤海等地區的合作。
(六)謀劃全局,加強和改進對經濟工作的領導。堅持黨委謀劃全局,確定思路和工作重點,政府分工負責落實的工作制度。涉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重大方針政策、工作總體部署及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經常性工作由政府及其部門按照職責權限決策和管理。加強和改進黨委對經濟社會重大事務的綜合協調,確保中央方針政策和省委重大部署的貫徹落實。積極支持政府履行職責,依法行政,轉變政府職能,抓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不斷提高運用經濟、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的水平。科學制定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自覺遵循經濟規律,準確把握和認真解決經濟運行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增強經濟工作的預見性。建立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
二、提高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推進依法治省進程
(七)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使立法、監督、重大事項決定和人事任免等更好地體現全省各族群眾的共同意志。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作用,積極為各級人大代表履行職責創造條件,支持和保證人大加強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加強執法檢查,運用法律推動和保障發展;支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完善監督機制,改進監督形式,加大對“一府兩院”及其相關部門的監督力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積極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推進重大決策法制化;支持人大行使人事任免權,實現黨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權相統一。堅持和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積極推進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建設,支持人民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職能。提高做好統一戰線工作的能力,為派和工商聯充分發揮作用創造條件。把政治協商作為黨政決策的民主程序,涉及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決策,黨委、政府按照協商在決策之前的原則,聽取政協和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意見,及時通報情況。
(八)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法治化建設進程。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依法管理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加強和改進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維護法制統一,善于把黨委的重大決策通過法定程序及時轉化為地方性法規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決議,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支持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杜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現象。積極穩妥地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建立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運轉的司法體制,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拓展法律服務,積極開展法律援助,構建規范的法律服務體系。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法制意識,提高各族群眾的法律素質,營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進一步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九)規范行政行為,嚴格依法行政。認真貫徹實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行政許可法》。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合理劃分上下級行政機關以及政府部門之間的權限,理順條塊及行政層級之間的關系,解決多重、交叉執法問題,嚴格依法行政,加快轉變職能,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嚴格行政許可設定,公開行政許可程序,規范行政許可行為,強化執法監督,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度,防止行政管理中“越位”、“缺位”和“錯位”。
(十)加強基層民主建設,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堅持和完善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等辦事公開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和監督權。進一步規范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完善村民自治。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建立新型社區管理體制,增強社區管理與服務功能,完善社區居民自治。
三、提高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為云南發展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十一)高度重視和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牢牢掌握宣傳輿論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不動搖,牢牢把握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努力在馬克思主義理論與云南實際相結合的研究和應用上下功夫,推進理論創新,繁榮哲學社會科學。按照“三貼近”要求改進新聞宣傳,改進會議和領導人活動的報道,增強正面宣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營造有利于維護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安定團結,有利于解決問題的良好氛圍。加強輿情信息工作,重視對社會熱點問題的輿論引導,建立完善新聞制度和重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快速反應機制。加強陣地建設,辦好黨報黨刊,提高邊遠地區廣播電視覆蓋率。強化對小報小刊和互聯網等新型媒體的管理,實行行業自律、行政監管、法律規范和技術保障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十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加強對文化工作的領導,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加大對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投入,加強基層文化基礎設施建設,豐富群眾的文化生活。認真落實省委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決策和部署,發揮民族文化資源豐富的優勢,把文化產業培育成新的支柱產業。加快國有文化單位的戰略性改組,創新體制機制,把經營性文化全面推向市場,打造跨地區、跨行業的文化產業集團和文化龍頭企業。積極發展民營文化企業。做大做強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藝演出、文化娛樂、體育、會展和鄉村特色文化等產業。實施藝術精品工程,加強文化對外交流合作,推動更多的文化產品和文藝人才走向全國、走向世界。加強對文化遺產、民間藝術、文化傳人的保護和傳承。加強文化市場的法制建設,確保文化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十三)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弘揚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為富民興滇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推進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為重點的道德教育和實踐,提高全社會的思想道德水平。解決思想問題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從與群眾密切相關的問題入手,積極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有針對性地解決不同社會群體的思想問題。以機關、企業、鄉村、社區為重點,廣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教育,營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十四)切實推進科教興滇戰略,提高各族群眾的科學文化素質。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突出抓好農村和邊疆民族貧困地區的教育,鞏固“兩基”成果,加強“普九”攻堅。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整合教育資源,加快發展高中教育,積極發展高等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大現代制造業、服務業技能緊缺人才培養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力度。調動社會辦學積極性,拓寬教育投資渠道,構建多元辦學體制。加大發展科技事業,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培育自主知識產權,改善科技創新環境。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用體制機制創新推動科技創新,加快發展科技中介機構、成果市場和服務中心,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加快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高產業競爭力。健全農業科研開發體系和技術推廣服務體系。營造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濃厚氛圍,建設學習型社會。
四、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
(十五)全面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激發全社會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引導廣大職工積極支持和參與改革,保證國有企業改革順利進行。充分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深入落實各項助農、惠農政策和《云南省農村工作守則》,調動農民增收致富的積極性。鼓勵和支持新的社會階層人員為云南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深入廣泛地在全社會弘揚敬業奉獻、誠信負責的精神,構建“誠信云南”。倡導團結互助、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營造平等友愛、融洽和諧的人際環境和文明禮讓、諒解寬容的社會風尚,促進人與人之間和諧相處,確保人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
(**)協調各方利益關系,高度重視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的利益,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群眾的承受度統一起來,保證各族群眾從改革發展中得到實惠。扎實推進“民心工程”建設。努力實現效率與公平相統一,著力解決好社會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濟等問題,解決好困難職工、農民工、特困戶、移民戶和殘疾人等的實際困難。加大農村扶貧開發力度,明確扶貧工作標準,集中力量抓好安居溫飽工程、勞務輸出和易地開發扶貧。深化農村稅費改革,繼續清理涉農收費,減輕農民負擔。積極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切實保證藥品、食品安全,加快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高度重視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實綜合治理措施,從現在起,力爭用3年時間,遏制住艾滋病蔓延的趨勢,用10至15年的時間,控制住艾滋病的危害。切實做好防災減災工作,制定搶險應急預案,完善災害救援體系。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防范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長效機制。
(十七)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帶著深厚的感情做群眾工作,增強群眾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組織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的本領。引導廣大群眾增強大局意識和法律意識,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要求。正確認識和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堅持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化解在內部、消除在萌芽狀態。完善領導干部信訪工作責任制,落實領導干部下訪約訪、包案處理、越級上訪勸訪等制度。健全投訴、仲裁、調解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綜合作用,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
(十八)提高社會管理和服務水平,構建良好的社會公共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社會管理體系,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創新社會管理機制,推進公共設施建設和社會化管理服務進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多層次的醫療保險制度,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辦法,逐步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機制。重視做好老齡工作。構建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積極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努力做到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弱有所助、困有所濟。規范社會管理部門職能,加強和改進對各類社團組織的管理監督,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凝聚人心的作用;發揮各種便民服務中心的“窗口”服務作用;發揮城鄉基層自治組織、民間組織、行業組織及各種社會中介組織的社會服務功能。
(十九)全面貫徹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堅持對干部群眾進行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的教育。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認真執行《民族區域自治法》及相關地方性法規,緊緊把握“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把加快民族地區發展、提高各族群眾生活水平放在民族工作的首位。堅持和完善民族團結目標責任制,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做好民族工作的途徑和方法,妥善處理好影響民族團結的矛盾和問題。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加強愛國宗教團體建設和新一代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養教育,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團結宗教界人士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貢獻。
(二十)健全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機制,確保一方平安。建立多層次、網絡化、快速暢通的公共安全信息監測、社會輿論匯集分析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應急力量建設,健全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社會風險、防范和處置恐怖暴力活動及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深入開展“平安縣(市、區)”創建活動,建設“平安云南”。加強政法部門建設,提高打擊和預防犯罪、化解矛盾糾紛、嚴格公正執法的本領。健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掃除“黃賭毒”,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增強群眾安全感。加強禁毒工作,堅持“四禁并舉”,認真落實目標責任制,全黨動員,全社會行動,打好禁毒人民戰爭,從現在起,力爭用3年時間,遏制住蔓延的趨勢,用10至15年時間,有效控制危害。
五、提高應對復雜局面和對外交往的能力,確保邊疆穩定安寧
(二十一)堅決防范和打擊各種敵對勢力滲透破壞活動。堅持把國家安全放在第一位,增強國家安全意識,構建科學、協調、高效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機制,牢牢把握對敵斗爭的主動權。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境外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和暴力恐怖勢力的滲透、顛覆和分裂活動;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和“”等邪教組織的滲透破壞活動;有效防控西方敵對勢力利用廣播、互聯網等高科技手段對我進行“西化”、“分化”的圖謀,維護國家的政治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
(二十二)切實做好僑務和對臺工作,為祖國統一大業作貢獻。堅決貫徹中央關于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的方針和部署,充分發揮云南籍港澳臺同胞和華人華僑眾多的優勢,充分發揮各派、人民團體和各界愛國人士在對臺工作中的積極作用,充分發揮我省港澳政協委員和同鄉社團的作用,做好新形勢下的僑務、港澳和對臺工作,加強和擴大我省與港澳臺的經濟、技術、文化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二十三)堅持和平、發展、合作,保持與周邊國家的睦鄰友好。貫徹睦鄰、安鄰、富鄰方針,認真執行我國與周邊國家簽訂的雙邊多邊條約、協定和協議,嚴格邊境管理,妥善處理邊境涉外事務,做好勘界、國界維護工作,構建和平穩定的邊境線,確保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積極與周邊國家開展經濟、科技、文化、打擊犯罪和刑事犯罪等領域的合作。加強和改進對外宣傳工作,提升云南對外形象。
(二十四)增強國防意識,搞好邊防建設。堅持黨管武裝的原則,推進民兵、預備役部隊建設。加強國防教育,增強群眾的國防意識,支持國防以及駐滇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建設,促進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深入開展以創建雙擁模范城(縣)為主要內容的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團結。加大邊防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構建軍警民為一體的維護邊疆穩定的聯動機制,把邊防線建設成為文明之線、鋼鐵之墻。
六、完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為加強各級黨組織的執政能力建設提供制度保證
(二十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發揮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各級黨委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把方向、議大事、管全局上,精心謀劃和制定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點,加強和改進對經濟社會重大事務的綜合協調,不斷完善領導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建設的工作體制和機制,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本地區正確貫徹落實。進一步規范黨委與人大、政府、政協的關系,發揮好黨委對同級人大、政府、政協以及審判、檢察等各種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這些組織中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黨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協和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法律和章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及時研究并統籌解決他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又要通過這些組織中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委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做到總攬不包攬、協調不替代。規范黨政機構設置,完善黨委常委會的組成結構,適當擴大黨政領導成員交叉任職,減少領導職數,解決分工重疊問題,撤并黨委和政府職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門。規范各類領導小組和協調機構。加強和改進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及各類群眾團體的領導,支持他們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以送溫暖工程、青年志愿者、“拒絕、不讓艾滋病進我家”等活動為載體,圍繞黨委想的、政府抓的、群眾需要辦的、工青婦等組織能做到的事情,抓出成效。
(二**)堅持和完善黨內民主制度,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健全常委會向全委會負責、報告工作和接受監督的制度。探索建立全委會議題由常委會提出或委員聯名提出的制度。完善常委會工作規則,進一步落實由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和工作部署的有關規定。建立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提案制度和閉會期間代表提議的處理及回復制度。省州(市)縣(市、區)委召開全委會,根據議題事先征求同級黨代會代表意見或適當邀請部分代表列席會議。健全和規范民主生活會制度,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疏通和拓寬黨內民主渠道,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制度、情況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逐步推進黨務公開,積極營造黨內不同意見平等討論的環境,鼓勵和保護黨員講真話,實現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廣泛參與、有效管理和切實監督。
(二十七)改革和完善決策機制,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完善黨委內部的議事、決策機制。完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對事關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實行公示制度和社會聽證制度,廣泛征詢意見,堅持做到絕大多數群眾不受益、不理解、不支持和可能會引發社會震蕩的政策不出臺。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項的咨詢、論證和評估機制。完善由省內外專家組成的云南省決策咨詢組織以及多層次、多方面的智囊網絡,充分發揮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及專家、研究咨詢機構在決策中的作用,涉及專業性、技術性強的重大事項決策,必須組織專家論證、技術咨詢和決策評估。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強人民群眾建議征集工作,保證人民群眾對重大事務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推行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營造透明的公共信息環境。
(二十八)改革和完善監督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加強對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認真貫徹落實《黨內監督條例》,拓寬黨內監督渠道,保障黨員享有黨章規定的批評權、檢舉權、申訴權和控告權。建立健全省州(市)巡視制度,實行嚴格的決策和執法責任追究。健全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完善和落實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述職述廉、民主評議、談話誡勉和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推薦、考察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實行質詢制、問責制、罷免制以及干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一票否決制。加強對各級紀律檢查機關的領導,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改革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拓寬監督渠道,支持和保證人大、政府專門機關、司法機關依法履行監督職能,支持和保證政協、派、社會團體依照章程開展民主監督。把黨內監督和國家機關的職能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完善社會監督,保障公民的檢舉權、控告權、申訴權,建立縱向聯動、橫向配合的監督機制。
七、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不斷提高各級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二十九)堅持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黨員干部頭腦,提高理論素養和學以致用的能力。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鞏固全省共同奮斗的思想基礎。加強和改進各級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的學習制度,健全領導干部學習考核和激勵機制,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理論水平。圍繞增強執政意識、提高執政能力,繼續開展大規模培訓干部的工作,依托各級黨校、干校,爭取5年內將我省在職干部輪訓一遍。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推進理論學習與掃除妨礙發展的思想觀念相結合,與解決黨群干群關系中的突出問題相結合,與化解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矛盾相結合,重在務實,重在取信于民。
(三十)認真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結合我省實際,認真開展教育活動,使全省廣大黨員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強化宗旨意識,增強黨的觀念,發揚優良傳統,不斷提高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加強黨員干部的黨性鍛煉,廣泛開展共產黨員為民服務、黨員結對幫扶貧困戶、黨員示范崗和示范窗等黨員先進性實踐活動,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加大優秀黨員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擴大黨員先進性的社會影響。堅持正面教育為主和分類指導原則,注重激發黨員的內在動力,開展思想斗爭,有針對性地解決黨員隊伍和黨組織存在的問題,實現提高覺悟和促進工作相統一。積極探索新時期加強黨員教育的有效途徑,建立與新形勢新任務相適應的經常性教育機制。加強黨員隊伍管理,創新管理機制,嚴肅處理不合格黨員,純潔黨的隊伍。
(三十一)建設團結干事、奮發有為的領導集體,形成抓落實、促發展的領導核心。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領導班子建設的首位,著力建設學習型班子。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定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高領導班子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優化班子年齡、知識和專業結構,提高領導班子的整體素質,更好地勝任職責,創造性地做好工作。推行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度,嚴格控制選任制領導干部任期內的職務變動。抓好州(市)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建設,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選配和管理,改變重選配輕管理狀況。黨員領導干部堅持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按照中央要求,逐步減少黨委副書記職數,實行常委分工負責,充分發揮集體領導作用。逐步加大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之間的干部交流,優化人大、政協領導班子結構,逐步減少人大、政協領導職數。
(三十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舉措,切實把政治可靠、能力較強、作風過硬的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繼續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差額考察、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全委會投票表決、任前公示、試用期制、聘任制、辭職等制度。加快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和改進對干部的政績考核,建立健全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政績考核和干部考核標準,調整不勝任、不稱職干部,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機制。積極推進縣以上黨政領導干部,以及紀檢監察、組織、公安、法院、檢察院和政府管理人財物部門主要負責人的任職回避、異地交流或跨部門交流。注重在實踐中鍛煉和培養干部,有計劃地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艱苦地區、復雜環境和基層鍛煉,到沿海發達地區和國外培訓。注重培養選拔婦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黨外干部。按照備用結合原則,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從政策、體制和機制上營造良好的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環境,以培養造就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為重點,帶動整體人才隊伍建設,集聚各方面的優秀人才,為建設云南建功立業。
(三十三)深入推進“云嶺先鋒”工程,切實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圍繞“五好”、“五帶頭”的目標,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建設成效考核體系,注重發揮先進黨組織的示范帶頭作用,整頓后進黨組織。深入開展“三級聯創”活動,建立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長效機制。完善干部掛鉤幫扶責任制,選派干部到貧困鄉村幫助指導工作。區別不同情況,加強分類指導,積極探索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實現形式和經營方式,提高農村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的能力。完善和規范國有企業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決策的工作機制和保障制度。加大在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建立黨組織的工作力度。加強機關、學校、街道和社區黨組織建設。關心愛護黨員和基層干部,幫助長期在邊疆民族地區、艱苦環境工作和農村生活困難的黨員解決實際困難。做好黨員發展工作,重點做好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軍人和干部中發展黨員工作,做好在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中發展黨員工作。
(三十四)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深入開展科學發展觀、正確政績觀、馬克思主義群眾觀教育和“兩個務必”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始終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始終保持奮發有為、艱苦創業的精神狀態,堅決糾正精神不振、辦事拖拉、相互推諉等不良作風。建立抓落實的責任制,加強督促檢查,加強成效考核,堅決制止敷衍塞責、虛報浮夸、消極應付行為。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聯系群眾、群眾接待日等制度。省級領導每年不少于2個月、省級部門和州(市)縣(市、區)領導每年不少于3個月到基層調研,注重提高調研質量。領導干部下基層一律輕車簡從,減少迎來送往。從省委做起,簡化公務接待,精簡會議和文件。繼續倡導“無會月”制度。禁止各種不切實際、加重基層和群眾負擔的檢查、評比、表彰、達標升級活動,堅決不搞“政績工程”、“面子工程”。
(三十五)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理想信念和紀律教育,繼續開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財政管理制度、投資體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繼續落實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和政府采購制度。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風。堅決抵制收受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堅決剎住跑官要官、默許縱容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干部的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取私利,以及領導干部參與賭博等歪風。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嚴厲懲處腐敗分子。
省委號召,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緊密團結在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大精神,轉變作風,狠抓落實,努力把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為我省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