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措施建設意見

時間:2022-09-28 0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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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措施建設意見

一是定期督查亮牌制。鄉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派出4個指導組進駐4個村,負責具體指導各村黨支部的活動開展,并定期匯報活動開展情況。同時,鄉活動領導小組還派出督查組,對各個支部進行不定期檢查,實行亮牌管理,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亮紅牌,對檢查有問題的支部亮黃牌,給予通報,并責令限期整改。

二是信息簡報積分制。要求各支部及時總結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開展情況,將工作中的好做法和亮點及時向鄉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信息或簡報形式報送,每月至少報送信息4篇。同時可向中央、省、市、縣電視臺和報刊報送。各支部采取的做法及成效一經采用或者被作為各級綜合信息、典型材料的例子,均可得到積分。具體積分辦法是鄉級1分、縣級2分、市級3分、省級5分、中央級10分。每周未及時報送信息扣1分。

三是創新工作加分制。各支部根據工作職責,可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對能夠結合支部實際,創新工作方法,取得明顯效果的支部,根據實效大小,實行加分制,最高給予加4分,依次降低加分分值,激發各支部探索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創新活力。

四是工作考核排名制。鄉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派出檢查組對各單位開展工作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檢查,采取量化打分的辦法,對各單位開展活動情況進行打分,再與信息簡報工作和創新工作累加,最后算出總分,排出名次,并將名次納入年終黨建工作的考核,對排位最后一名的支部在全鄉干部職工大會上進行通報批評,支部書記在會上做檢查。對市、縣檢查組檢查不過關的支部嚴格懲處,保證活動正常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