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織第一書記意見
時間:2022-10-11 0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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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深入貫徹全市選派機關干部到村任職工作座談會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建立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促進新農村建設,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選派第二批村“第一書記”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選派干部的條件、名額、確定方式及有關待遇
1、選派干部的條件:中共正式黨員;政治素質好、黨性觀念強;工作經驗豐富,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熱愛農村工作,作風扎實,有奉獻精神;身體健康。要重點從縣直、鎮(區)有一定培養前途和發展潛力的優秀后備干部中進行選派。
2、選派干部的名額:從縣直黨政機關(含一條編單位)選派20名干部到村任黨組織第一書記,為保持工作的連續性,選派第二批村黨組織書記原則上與第一批選派單位和選派村一致。各鎮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派2-3名機關干部到村任黨組織第一書記。
3、選派干部的產生程序:縣直機關選派干部人選要與扶貧工作和“雙聯雙促”活動相結合,凡縣直機關有“雙聯雙促”活動聯系村的,由單位黨組織研究確定一名選派干部對象,于11月10日前報縣“雙聯雙促”活動辦公室,由組織部擇優確定選派人選,于**年元月組織選派到位。各鎮(區)選派工作由各鎮(區)黨委負責,研究決定選派人選,安排下派事宜,下派具體情況報縣“雙聯雙促”活動辦公室。
4、選派干部的有關待遇:選派干部到村任職時間為一年(**年元月至**年12月底)。選派干部在選派期間只轉黨組織關系,有職務的不免,享受派出單位在職同級干部的一切政治、經濟待遇。其中:縣直黨政群機關選派干部到村任職的,由派出單位每月發給選派干部生活補助費240元(按每天8元標準),交通費按規定報銷。同時,派出單位要提供一定的村務活動經費,并與鎮(區)黨委妥善解決好選派干部食宿問題。
二、選派干部的職責任務
1、幫助聯系村加強基層組織和黨員干部隊伍建設。選派干部要積極推進農村干部“素質工程”和“明白村官”工程建設,著力選精配強村級領導班子,注意培養選拔村級后備干部,不斷提高農村黨員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建設一支達到“五個好”標準的村黨組織。要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切實理順村“兩委”關系,形成搞好新農村建設的合力。要大力實施“農村黨員培養工程”,積極把致富能手、專業大戶、退伍軍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培養入黨,增強農村黨員隊伍的生機和活力。要積極推進“黨員安家工程”、“三級聯創”、“兩建三引”、黨員中心戶、無職黨員“設崗定責”等黨建主題活動,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2、幫助聯系村發展村級集體經濟。選派干部要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圍繞“生產發展、生活寬?!蹦繕?,立足村情民情,幫助選派村理清發展思路,研究發展措施。圍繞壯大集體經濟、促進農民增收的目標,在瞄準市場行情上下功夫,引導農民調整產業結構;在發展本地優勢上下功夫,努力形成“一村一品”經濟模式;在推進農業產業化上下功夫,培植一批龍頭企業、主導產業。要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積極探索村級集體經濟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善于用市場的辦法,著力在發揮資源優勢、盤活集體資產、搞好生產和流通服務等方面動腦筋、做文章。在為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增加集體收入,為全面加強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3、幫助聯系村推進和諧社會建設。要圍繞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強村級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村容村貌,改變農民生活陋習,提高農民生活質量。要積極推動農村黨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在堅持標準、完善功能、發揮作用上下功夫,真正把村活動場所建成干部之家、黨員之家和群眾之家。要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一評”、“說事”制度和村務公開等各項規章制度,把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落到實處,推進聯系村的各項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軌道。要協助做好維護農村穩定的各項工作,妥善化解各種社會矛盾,推進農村和諧社會建設進程。
4、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工作,加強派出單位與駐點村的溝通聯系,及時掌握“雙聯雙促”活動情況,并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匯報,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加強對黨員干部聯系貧困戶工作的指導,促進“雙聯雙促”活動任務的落實。
三、選派干部的工作方式
選派干部要在鎮(區)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緊緊依靠村黨組織一班人,充分發揮指導、協調、示范、帶動作用。
1、要自覺接受鎮(區)黨委的領導。選派干部要按照鎮(區)黨委關于駐點村基層組織建設、經濟建設等方面的部署和要求,配合駐點村黨組織抓好落實。要經常向鎮(區)黨委匯報工作情況,聽取意見建議,接受監督管理。
2、要正確處理好與村黨組織特別是村支部書記的關系。選派干部要指導、支持和協助村支部書記抓好駐點村的各項工作,充分調動班子每個成員的工作積極性。要積極參與村黨組織的工作,但不能包辦村領導班子成員的工作;要積極出主意、當參謀,但不能搞獨斷或另搞一套。對村領導班子中存在的問題,要注意及時與村支部書記加強溝通,共同研究解決。
3、要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選派干部要謙虛謹慎,多向基層干部、群眾學習,要堅持以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為己任,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盡心盡力地為駐點村辦實事、辦好事。對基層單位和群眾急需解決的問題,要積極主動地出主意、想辦法,幫助解決。各派出單位要在資金、技術、信息、項目等方面,對選派干部給予大力支持,為選派干部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四、選派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1、要加強日常管理。選派干部到村工作期間,與原單位工作脫鉤,其黨組織關系轉到駐點村,納入當地鎮(區)村級干部管理范圍,縣直機關選派干部由縣委組織部統一進行管理。派出單位黨組織要配合當地黨委搞好選派干部的管理,不能自行更換選派干部。各鎮(區)選派干部由各鎮(區)黨委負責進行管理。
2、要建立工作日志制度。選派干部要認真做好到村任職期間的工作記錄和民情日記,并定期向派出單位黨組織和鎮(區)黨委匯報駐村任職工作情況。選派干部所在單位黨組織要經常深入聯系村,了解選派干部的思想狀況和工作情況,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積極支持他們開展工作。
3、要規范目標考核。選派干部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訂工作計劃和方案,經黨組織討論后,報鎮(區)黨委審查備案,作為任期考核目標。一年任期滿后,由縣委組織部和各鎮(區)黨委負責組織實施考核,選派干部要在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述職,并進行民主測評,按考核結果向派出單位反饋,同時提供選派干部年度工作現實表現材料,作為派出單位對選派干部進行公務員年度考核和評先表模的依據。
4、要嚴肅工作紀律。干部下派期間,要自覺服從各鎮(區)黨委的管理,不能搞特殊;要嚴格工作紀律,安心工作,不準隨意脫崗,搞“走讀”,選派干部的正常休假由各鎮(區)統一安排,遇有特殊情況應向各鎮(區)黨委請假,請假一周以上的,要報縣委組織部批準。要嚴格遵守駐點村各項規章制度,帶頭轉變作風、樹立形象,嚴禁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以權謀私;嚴禁參與抹牌賭博活動。對違反工作紀律的,要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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