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工作指導員意見
時間:2022-10-11 0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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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年建立并實施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以來,已先后從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選派了150名干部擔任指導員,分兩輪到農村基層開展工作指導。兩年時間的實踐探索,有力地推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了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構建了機關部門與農村基層組織之間經常性的聯系服務機制,使一大批機關年輕干部通過指導員平臺得到了鍛煉成長。
為更好地指導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擴大機關干部在農村指導員崗位上的鍛煉效應,經研究,決定把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繼續堅持下去,現就市級機關選派農村工作指導員的總體目標及新一輪農村工作指導員的具體選派要求作如下通知:
一、總體目標
1、市級機關、事業單位40周歲以下、中層副職以下、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年輕干部,都要通過農村工作指導員這個崗位到農村基層一線接受一次鍛煉;
2、為鼓勵年輕干部踴躍參加農村工作指導員,今后,凡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的年輕干部提拔到中層正職崗位的,原則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基層工作經歷;
3、農村工作指導員選派到村工作期間不再從事原單位的工作,實行脫產掛職指導,工作期限為一年。
二、選派要求
1、新一輪農村工作指導員的人選從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擔任中層副職的年輕干部中推選,不得從機關部門所屬的鄉鎮站所推選;
2、新一輪農村工作指導員的名額初定為59名(名額分配見附表一)。
三、時間要求
1、請市級機關部門接通知后,及時在本部門(單位)做好宣傳發動工作,通過個人自薦、民主選拔、組織推薦等方式,把思想政治素質好,政策理論水平高,組織協調能力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年輕干部推薦到農村工作指導員崗位。9月15日前將《農村工作指導員登記表》(見附表二)報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審定。
2、請各鎮(區)按照分配的名額(見附表三),抓緊確定本鎮(區)新一輪農村工作指導員派駐村,于9月15日前將名單(見附表四)報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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