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部門信訪意見

時間:2022-10-13 0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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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部門信訪意見

各縣(區)委組織部,市直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拓寬信息渠道,提高信訪工作質量,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組織部門信訪工作,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關系,維護社會穩定,保證三大戰略順利實施和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現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做好新時期組織部門信訪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清形勢,切實增強做好組織部門信訪工作的責任感

堅持“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本質是堅持執政為民。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重要渠道和紐帶,是傾聽群眾呼聲、了解社情民意、解決實際問題的重要手段,是改進黨和政府工作、改善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途徑,是實踐“三個代表”、落實“兩個務必”的具體體現。組織部門作為黨委負責黨的建設的重要職能部門,承擔著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重要任務。近年來,全市各級組織部門始終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強和鞏固執政黨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出發,按照“歸口辦理、分級負責”的要求,堅持一切為了群眾的基本工作思路,努力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認真接待和辦理干部群眾來信來訪,及時有效地處理上級轉來、基層報來和領導交辦的信訪事務,使全市組織系統的信訪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為維護穩定、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但也應看到,全市組織部門信訪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與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的地方,主要是:對信訪工作認識不高、重視不夠,工作缺乏長遠的計劃和周密的安排部署;不善于做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越級上訪和重復上訪案件增多;對新形勢下做好組織部門信訪工作研究探索不夠,工作缺乏新思路,解決問題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手段。當前,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利益格局的不斷調整和民主化進程的推進,對組織部門信訪工

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級組織部門要充分認識組織部門信訪工作在全市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必須認真履行的重要職責,繼續發揚組織部門“黨員之家”、“干部之家”和“知識分子之家”的優良傳統,不斷強化領導責任,努力疏通信訪渠道,虛心傾聽黨員干部群眾的呼聲,體察社情民意,為群眾排憂解難,切實維護黨員干部群眾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為加快實施三大戰略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進一步明確新時期組織部門信訪工作的職責和目標任務

當前,全市各級組織部門要按照新形勢新任務對組織部門信訪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強化工作職責,明確目標任務,不斷提高信訪工作水平。與組織部門的職能職責相對應,主要受理下列信訪事項:(一)涉及黨員黨齡、黨籍的有關問題;(二)各類干部的歷史遺留問題和有關干部政策的落實;(三)確定干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年齡、學歷、職級待遇等問題;(四)關于干部離退休和老干部兩項待遇的問題;(五)有關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舉報、申訴;(六)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中存

在的有關問題;(七)屬于組織部門職權范圍內的其他信訪事項。

組織部門信訪工作的基本目標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通過實行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使信訪初訪的一次性辦結率達到90%以上,當年信訪案件結案率達到90%以上,90%以上的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對上級批轉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努力減少越級上訪和重復上訪,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三、健全完善制度,不斷規范信訪工作的程序

各級組織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以下幾項制度:

(一)來信來訪登記制度。對黨員、干部和群眾來信來訪,進行認真的分類登記,及時轉交相關領導和科室進行辦理。

(二)定期研究信訪工作制度。市、縣(區)委組織部門每季度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信訪工作,聽取信訪工作匯報,解決信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研究。

(三)組織部長接待來訪群眾制度。組織部長要定期接待來訪群眾,親自聽取群眾反映,認真了解群眾的所憂、所困、所難,及時協調解決重大信訪案件,扎扎實實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要進一步完善接待辦法,采取定期接訪與預約接訪、隨機接訪相結合的辦法,不斷提高接待質量和效率。對定期接待群眾來訪的情況,每半年要通報一次。

(四)部長閱批重要來信制度。組織部長要堅持閱批群眾來信。對群眾直接寄送的信件和有關部門呈送的重要來信,都要親自閱批。凡是需要辦理的,要有明確的意見批交有關部門辦理。對上級領導批示的群眾來信,要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查辦,并向上級領導反饋處理結果。

(五)對有信訪反映的科級及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實行談話的制度。組織部門對群眾反映領導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政勤政、選人用人等方面的問題,除執法執紀部門已經或準備立案查處的外,要進行談話,并要求本人如實作出答復。談話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實行分級負責,一般采用當面談話或函詢兩種方式進行。(六)信訪案件聯合查核制度。認真履行組織、紀檢(監察)、人事、審計、檢察等部門的職責,集中力量對一些比較復雜的信訪案件進行調查核實,確保核查案件及時準確。

(七)信訪情況通報反饋制度。組織部門每半年要對信訪情況進行通報,對影響本地區、本系統、本部門穩定的重要疑難信訪案件實行督查專報制度,對上級組織部門通報的重要信訪案件及時進行核查,并一一反饋情況。

(八)信訪工作失誤責任追究制。對在信訪工作中官僚主義嚴重,不重視群眾上訪,工作推諉扯皮,造成不良影響或重大損失的,要追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必要時給予相應處分。

四、強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信訪工作質量

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是信訪工作的核心問題和關鍵環節。各級組織部門要切實把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要求體現到信訪工作中去,強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信訪工作質量。一是要切實加強領導。各級組織部門要切實把信訪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建立嚴格的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組織部長對本地區、本單位信訪工作負總責,分管副部長具體負責,其他領導按照各自的分工各負其責。要把信訪工作納入組織部門整體工作之中,統一部署、統一安排、統一檢查、統一考核。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信訪形勢,及時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提出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措施,要建立健全信訪工作機構和選好配齊專兼職信訪干部,認真做好信訪工作,保證黨員干部群眾來訪有人接待,反映的事情有人過問,接訪后交辦事項有人落實。二是要加強對信訪案件的督查督辦。對群眾來信來訪特別是初信初訪,要認真及時處理,并加強督查督辦力度。一般性信訪案件,能解決的當場給予解決,不能現場解決的,盡快調查核實,10日內給予答復或解決;對一些重要信訪,要及時協調、明確責任、落實措施,一個月內妥善給予答復或解決;對反映比較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要認真分析研究,采取治本之策,切實加以解決,一般在三個月內給予答復或解決。對上級部門轉辦以及領導同志批轉的重要信訪案件,要采取“掛牌銷號”的辦法落實專人負責協調處理,一般在一個月內給予明確答復或解決。對一些老上訪戶要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杜絕越級上訪現象的發生。三是要及時總結和推廣一批基層信訪工作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不斷提高組織部門的信訪工作水平。四是積極探索領導干部下訪制度,堅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圍繞落實干部待遇、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民主等組織部門信訪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強預測預警工作,及時發現信息,把信訪工作做到基層,爭取主動,減少被動,努力從源頭上化解矛盾。五是努力提高組織部門信訪干部隊伍素質。要教育引導信訪干部不斷增強工作的政治責任感,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善解民意,善待群眾,做到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解群眾所盼,真心實意化解矛盾,理順群眾的思想情緒。要結合正在組織系統開展的以公道正派為主要內容的“樹組工干部形象”集中學習教育活動,不斷提高組織部門信訪干部素質,增強工作本領,樹立公道正派、高效務實的作風,說實話、辦實事、鼓實勁、講實效,以組織部門信訪干部的高素質保證組織部門信訪工作的高質量。六是與時俱進,不斷探索組織部門信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要在繼承優良傳統、優良作風的基礎上,認真探索新形勢下組織部門信訪工作的特點和規律。要加強調查研究,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的思路,充實工作經驗,不斷推進組織部門信訪工作的制度創新和方法創新,探索建立更加合理、有效的信訪工作機制,積極嘗試推行“下訪”、“約訪”、“回訪”等信訪工作的新舉措,使組織部門信訪工作更加符合群眾要求和組織工作發展的需要,成為反映群眾愿望的“晴雨表”、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連心橋”、改進干部作風的“助推器”。